1、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归根到底还是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2、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扩展资料:棚户区改造一般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相关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按照街道申请、区住建局的实地查看、市房屋安全的相关鉴定、市棚户区改造指挥部统一拆迁安置的规定程序进行。当然,只有经过市里组鉴定为危房的,才能进行改造拆迁,拆迁补偿安置办法采用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全部4个回答 >棚户区拆迁的补偿方式和流程是怎样的,有哪些注意事项?
130****2792 | 2024-08-03 09:49:59-
150****7220 拆迁补偿多样,合同要看清,地段选合适,权益得保障。 2024-08-12 08: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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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4909 补偿:钱或房;流程:通知-评估-签约-搬迁。注意合法合规。 2024-08-11 13:3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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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311 棚户区拆迁补偿遵循法律,确保公平合理。流程包括通知、评估、协商、签约、搬迁。注意核实补偿协议,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4-08-08 22: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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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3845 棚户区拆迁补偿依政策与市场,货币+实物常见。流程规范,需评估、谈判、签约。投资者关注地段升值潜力,普通购房者注重居住品质。 2024-08-04 11: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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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0304 棚户区拆迁补偿多样,包括钱和新房。注意选房前弄清补偿细节,选地段好、未来潜力大的地方住得更安心。 2024-08-03 17: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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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982 棚户区拆迁补偿含货币、安置房,流程:通知、评估、协商、签约、搬迁。关注补偿合理性,投资潜力地段。 2024-08-03 12:5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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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偿分为两类: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二、房屋置换的补偿含三种。1、规定一定比例的置换,如旧新按1:1.5的面积置换等;2、将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你房屋折算成价格,这个和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都有关系;3、其他的搬迁奖励。三、关于面积认定。当地的房屋征收办法,对这个一定有一个明确规定。一般是按照某一年的土地分配额定的,就是有个上限。因为棚户区形成已久,加上历史遗留问题多,还有分户多等原因,每家的居住面积都是不够,这样一来就自然形成一些院内建筑。这种情况,面积怎么算,那就必须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而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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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卖,因为改造房属于小产权,也就是集体产权,你的房产就是集体产权的,属于你们整个村、或者集体的,不属于你个人,所以你无法办理过户。我说的是产权,房子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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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要准备哪些申报材料?1、 申请表原件;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附件复印件;3 、规划平面位置图原件;4 、发改委立项文件原件;5 、绿色通行道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6 、占用军用土地的,须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土地管理局制发的《军用土地转让许可证》原件,其中5000平方米以内的可由各大军区出具文件;7 、拆迁保证金票据;8 、保证书;9 、位于城乡结合部的棚户区用地由所在地村委会和分局出具该地为国有土地证明;10 、单位营业执照或代码证复印件;11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2 、测绘院出具的测绘原图六份;(2)如何填写办理申请?到市政务中心二楼国土资源局窗口领取申请表或在长春市国土资源局网页上下载申请表并填写(格式详见“示范文本”)。(3)办理地点在哪里?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国土资源局窗口。(4)办理完毕需要多长时间?我局承诺时限为10个工作日。(5)如何收费?按经济适用房政策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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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如下:1、第六条 城市棚改补助资金实行多改造多补助、不改造不补助的分配政策。2、第七条 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按照各地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征收(收购)面积、征收(收购)户数等两项因素以及相应权重,并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分配。(1)征收(收购)面积、征收(收购)户数两项因素权重分别为30%、70%,根据城市棚户区改造情况,财政部可以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适时调整两项因素权重。(2)征收(收购)面积和户数,以征收(收购)人与被征收(收购)人签订的征收补偿(收购)协议或者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为依据。征收(收购)面积包括住房和非住房建筑面积。(3)征收(收购)户数包括实物安置住房户数(原地安置和异地安置)和货币补偿户数,均为永久安置住房户数,不包括临时安置住房户数。(4)财政困难程度参照财政部均衡性转移支付测算的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确定,作为中央财政分配城市棚改补助资金的调节系数。3、第八条 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按公式法分配。计算公式如下:(1)分配给某地区的专项补助资金总额=〔(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征收(收购)面积×该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经核定的各地区年度征收(收购)面积×相应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相应权重。(2)上述过程+(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征收(收购)户数×该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经核定的各地区年度征收(收购)户数×相应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相应权重〕×年度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总规模。(3)公式中,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征收(收购)面积是指该地区当年计划征收(收购)面积,减去上年度未完成的计划征收(收购)面积,加上上年度超计划完成的征收(收购)面积。(4)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征收(收购)户数是指该地区当年计划征收(收购)户数,减去上年度未完成的计划征收(收购)户数,加上上年度超计划完成的征收(收购)户数。(5)上述有关计划征收(收购)面积和户数的完成情况,以是否签订征收补偿(收购)协议或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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