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生效合同是没开始实行的,但内容可能没问题;无效合同则是合同本身有问题,从一开始就没效力。
全部3个回答 >未生效合同与其他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150****9704 | 2024-06-28 17:58:01-
134****8246 未生效合同就是还没确定的事,跟其他合同比没约束力。买房时得签有效合同,才受法律保护。 2024-06-29 09: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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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7672 未生效合同在法律上不具有约束力,双方不受其条款约束,其他合同则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在房地产交易中,必须确保合同有效,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2024-06-28 22: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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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8038 未生效合同尚未产生法律效力,双方权利和义务未明确,其他合同则已明确双方权益。在房地产市场中,未生效合同可能因未满足条件而失效,而已生效合同则具有更强的约束力和执行力。 2024-06-28 20: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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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法律上属于合同生效条件的问题。 我国《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根据该两条规定,一般合同的生效只需具备签字或盖章中的一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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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与质押的区别:(1)、抵押标的为动产与不动产;质押标的为动产与权利。(2)、抵押物不移转占有;质物移转占有。(3)、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不必办理质押登记的,质押合同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4)、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物的相应管理部门;以股票、知识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向其相应的管理机构办理出质登记。(5)、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或依法拍卖、变卖质物清偿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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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购合同》或《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简单说来,即是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这种认购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买卖双方约定的为将来订立合同而谈判的义务,而并非**终达到签约。《认购合同》或《房屋认购协议书》中一般确认认购人打算购买的商品房的位置、朝向、楼层、房价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认购人在购房前作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保证,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订金或者定金。二、《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购房合同》也是确定不动产权利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和确定业主人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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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为住房抵贷款数额即为贷款金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实际上就是贷款的期限。(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4)抵押担保的范围。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和实现抵押的费用。(5)抵押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在一般情况下,借款方和贷款方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并为一个统一的《住房抵押贷款合同》。房屋一经设定抵押权,原房屋业主仍然具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只是这种权利受到限制,所以仍然可以买卖、出租。实际上,抵押房屋的转让、出租并不影响抵押权人的权利,该房仍然是抵押权的标的物,抵押权人的任何权利都未受到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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