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不一致的,按合同违约处理。
实际权利人与产权证登记不一致时发生纠纷应如何处理?
158****2409 | 2024-06-25 14:48:41-
132****2787 产权证与实际权利人不一致可能导致贷款审批受阻。建议双方尽快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并明确权属关系后,再进行贷款操作,以确保贷款流程的顺利进行。 2024-06-26 23:59:30
-
150****0000 当实际权利人与产权证登记不一致时,应基于房地产登记制度的法律规定处理。双方应提供相关证据,通过调解或诉讼明确权益,确保权益受到法律保护。 2024-06-25 20:01:04
-
151****6341 产权证与实际权利人不符引纠纷,建议先进行协商,协商无果则考虑法律途径,如起诉。务必保留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权益。 2024-06-25 18:15:36
![](https://mimages.jiwu.com/images/v7.0/jlq2.png)
-
答
-
答
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
答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不一致的,按合同违约处理。
-
答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不一致的,按合同违约处理。
全部2个回答 > -
答
没事的。在成都和取公积金和备案时间实际上没有关系,因为我们办理公积金提取时,需要提供12个月的还款证明。而备案肯定是在我们还款之前就办理了的,我们申请的时候,肯定是超时了。你不用担心这个问题。我也是成都的,我的房子备案时间是2008年1月,放款时间是08年4月。我从08年5月开始还款,到2009年4月满12个月,09年5月下旬的时候,我去公积金中心办理了提取手续,购房合同、贷款合同、提取申请(单位要盖章)、备案表、银行还款记录,公积金联名卡、身份证都带上,去办就是了。另外,去提取的时候,还可以签订一个委托提取协议,签了以后,每年公积金会自动帮你提取,转入你的公积金联名卡账户上。我去年5月提取时办理了委托提取的,今年5月30号的时候,钱就到账了。
全部4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