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交付的房子不符合商品房买卖协议的约定时,构成开发商违约。开发商违约时,购房者是否可以要求退房呢?买房不容易,退房更麻烦。现在一般的购房人对于退房的相关知识知之甚少,万一遇到了类似这样的麻烦事,业主应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可以顺利的办理退房的手续呢?开发商违约,购房者能够要求退房吗?从法律的角度讲,购房者因开发商违约而退房的问题属于合同解除行为。《合同法》中的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开发商违约时,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则购房者可以退房:1、开发商和购房者协商后都同意退房;2、商品房买卖合同里规定了退房的条件,开发商的违约行为符合该条件;3、开发商的违约行为构成了《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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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6580 | 2025-05-21 20:02:28-
132****9054 根据《合同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开发商违约时,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具体操作需依据合同条款和当地政策执行。 2025-05-21 22: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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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1387 如果开发商违约,咱们得先看看合同,找律师咨询下。一般可以要求退房,拿回房款,可能还有赔偿。 2025-05-21 21: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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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违约逾期交房,可以成为退房的理由。购房人先要求交房,在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了。《**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合同法》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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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开发商构成根本违约,则可以退房,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1、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或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2、实际面积与合同面积误差比超过3%。3、迟延交房,经催告后3个月仍不交房。4、出卖人导致超过约定或法定的办理所有权登记期限1年仍不能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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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是什么情况违约,是房屋质量问题,还是什么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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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解释又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因此,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话,购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和退房。但是必须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如果满足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好还是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这样可以省去诉讼费用。如果开发商提出的补偿条件能使业主满意,业主可根据自身情况收回退房要求,或在开发商协助下办理退房手续。如协调未果再选择诉讼或仲裁。业主未在合同中约定退房条款,但符合法定退房条件,法院也会支持业主的退房要求。对于未经合同约定也不在法定范畴内的退房请求,建议业主应先找开发商协调。通常在这种情况下提出诉讼,法庭鉴定过程相对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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