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对《物权法》的粗浅理解,或许可以回答大家关于车库/地下室的问题上周,单位聘请了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主任、《物权法》起草小组组长姚红和最高法民二庭审判长吴法官对《物权法》做了解读,听了个稀里糊涂,理解的囫囵吞枣,但是好东西还是要和大家分享,所以,我今天鼓足了勇气,在半夜里写了这个帖子,希望大家斧正、拍砖。《物权法》的意义、出台的过程,我就不多说了,反正是挺不容易的,经过人大常委会8次审议才通过,有人说是他奠定了中国今后走向“资本主义”的理论基础,突破了宪法的束缚,是一部资本主义的法律。但是多数人认同这部法律,因为他明确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产权利都同等受到法律保护,都应该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也只有这样才是真正的符合宪法的立法精神,他奠定了中国的《民法典》基础,相信不久的将来,《物权法》、《合同法》、《侵权法》共同催生中国《民法典》的诞生。1、首先需要知道的是《物权法》的实施时间是2007年10月1日。2、物权包括三种权利:A所有权,这是所有权利中最为完整和绝对的权利,他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B用益物权,这是所有权派生出来的,他和所有权的区别是没有处分的权利,他又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等;C担保物权,他包括抵押、质押和留置。特别指出的是没有明确典当权,这或许说明国家不提倡这种融资方式,本人以为,典当反映了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不对等,有悖和谐社会建设,所以没有在此明确。3、不动产的所有权必须经过登记才能生效。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野猪哭着闹着也要KFS办房产证的原因,因为不登记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没有房产证,我们的房子的所有权就处于一个不确定的状态,我们利益就容易受到损害。在此特别提出一点:《物权法》规定,期房销售合同,双方可以约定,实行予登记,也就是,为了确保这套房子以后办房产证的时候可以办在自己名下,就可以在房管局予登记,这样就排斥了其他人对这套房子主张权利,但是,予登记有时效限制。我们泉城花园的房子也可以这样操作,前提是和KFS商量好,在合同中约定。这里还要强调,没有取得予售证的房子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诸如旧村改造、小产权房、违章建筑等。4、土地使用权分70年、50年、40年等,住宅用地是70年,到期自动续展;而其他用地到期虽可续期,但是否交费没有明确。5、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所有权是共生共灭的,让与房屋就意味着土地使用权的让与。6、不动产确权登记逐步推行统一登记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试点。由于牵涉到各部门之间利益,暂时无法实行,老百姓还要各个部门跑,才能办齐所有登记手续,哎。。司无权擅自处分共有空间,物业管理条例早有规定.
小区露天停车位属于谁
148****1662 | 2023-10-07 01: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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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2161 小区露天停车位属于物业公司,如果是共有道路上的小区停车位,则属于所有业主如何判断停车位是不是归属于物业管理要看该区域有没有征收过公摊。如果该部分已经支付过公摊的费用,那么停车位是归属于所有业主共有的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购买车位时需要注意些什么
1、要明确车位是否有正规的产权,因为有一部分的产权是人防车位或者是是不具备有出授权的。比如该车位是由公摊面积打造的,那么开发商将无权享有所有权,更无权将车位进行对外交易。
2、在购买车位之前,最好要实地去了解一下,同时看看周边车位的情况,尽可能的选择好停放且位置比较好的车位之后再次出售也会比较方便,此外也要留意地下车库的排水系统是否良好。
3、有一些车位是人防车位,从外表上就能够看得出来,人防车位只能够通过租赁的方式来获得使用权,而且出现有打仗的情况是会被征用的。 2023-10-07 01: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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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必须要有依据 收费的依据、标准应该公开,并按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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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位产权归属是需要分情况的:1、敞开式地面停车位,占用了业主公共的道路或者是其他场地,那么归业主共同所有。2、建筑区域内规划的建设车位,拥有独立产权,可以进行买卖,在买卖之前归开发商所有买卖之后属于个人产权。3、如果是地下车库,并未计算到公摊面积当中,产权归开发商所有。购买车位时应当注意以下两个方面:1、需要了解车位产权的情况,无论是购买车位还是租赁车位都应当在合同中进行清晰的说明,不要轻易的听信开发商所谓的半产权的口头承诺。2、在购买车位以及车库的过程中,是不能采用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是住房储备金,主要是用于购买房屋,翻新房屋以及装修房屋等,不能挪作他用,因此对于想要购买车位或者是车库的业主,应当准备充足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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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即市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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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杭州市相关管理条例规定,居住区地面公共停车泊位属于居住区全体业主所有。2. 小区地面公共停车泊位的租赁收益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