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没有房产证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在法律上就没有所有权,通过立遗嘱处置按照《民法通则》是属于无效的法律行为,也就是所立遗嘱无效。换句话说就是不能通过遗嘱处置在法律上不属于自己的财产。这样的遗嘱由于存在法律上的瑕疵,公证处是不会给做公证的,即便做了,也属于无效公证。
全部3个回答 >没立遗嘱的房子怎么办
132****5994 | 2022-11-09 00:54:21-
136****1811 如果没有立遗嘱的房子,可以按照我国的继承顺序办理继承,在继承的时候应该现有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继承财产,如果没有第一继承人的话,则由第二顺位的继承人继承财产,如果说继承人比较多的话,继承人之间应该自己协商之后再办理继承,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办理。
所谓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外祖父和祖父母,如果是以继承的顺序办理房产的继承,先由配偶继承,然后再由配偶和子女以及父母分剩余的财产,如果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都没有,那么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按照我国现在的规定,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比如说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的时候应该予以照顾,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022-11-09 00: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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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没有房产证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在法律上就没有所有权,通过立遗嘱处置按照《民法通则》是属于无效的法律行为,也就是所立遗嘱无效。换句话说就是不能通过遗嘱处置在法律上不属于自己的财产。这样的遗嘱由于存在法律上的瑕疵,公证处是不会给做公证的,即便做了,也属于无效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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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没有房产证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在法律上就没有所有权,通过立遗嘱处置按照《民法通则》是属于无效的法律行为,也就是所立遗嘱无效。换句话说就是不能通过遗嘱处置在法律上不属于自己的财产。这样的遗嘱由于存在法律上的瑕疵,公证处是不会给做公证的,即便做了,也属于无效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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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部。(1)标题。写明“遗嘱”或者“××××遗嘱”。(2)订立遗嘱人基本情况,写明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2.正文。(1)写明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原因。(2)写明订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及所在地。(3)写明遗嘱人对遗产的处理意见。(4)写明所订立遗嘱的份数。(5)写明订立遗嘱的时间和地点。3.尾部。分别由立遗嘱人、见证人、代书人等签名或盖章,另外要写明遗嘱的日期。因为是房屋继承,所以**好就去公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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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相关法律规定,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情形,就具有法律效力,不需要公证。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二十一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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