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更改了,已经备案的购房合同即使要撤销还是需要开发商出面,且至少要一个月的时间才可以撤销回来,一般开发商不同意的!
全部5个回答 >买房合同签了,还能变更或解除吗?
153****2321 | 2022-07-06 15: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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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617 购房合同属于经济合同,经济合同签订以后,它便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的各方都必须严格遵守,认真履行,不能单方面随意变更或解除,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但是有的经济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客观情况发生的变化,致使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者履行成为不必要,就产生了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
(1)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是当事人经协商自愿签订的,当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协议而变更或解除。这是符合合同自愿签订的原则。由于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因此,当事人在协议变更和解除合同时不能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否则,变更和解除无效。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经济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主要指一些重大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例如,购买者和售房单位签订了一个房屋买卖合同,在房屋交付前,发了洪水,使所买卖的房屋被洪水冲塌。这就属于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因此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并不能预见洪水过些日子会发生,同时他们也无法避免洪水所带来的损害。
(3)当事人一方违约,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在当事人一方违约,致使实际履行对非违约方来说已经不需要的情况下,若仍要求当事人各方继续履行,则对非违约方十分不利。因此,在当事人一方违约致使履行成为不必要时,应当允许当事人变更或解除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是指履行达不到非违约方所期望的目的,即达不到合同的目的。一切合同都是当事人为达到目的而订立的,当这种目的已经不能达到时,它就失去了继续存在的必要,应当变更或解除。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当事人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在变更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未达成一致之前,原有的经济合同继续有效,任何一方不得借故拒绝履行,如果一方任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应负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损失。 2022-07-06 15: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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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说房贷利率一旦换成LPR,就不能再换回原来的固定利率了。好像是只能换一次,具体我也不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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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里一般都有不能办理贷款后自筹款项支付余款的约定,所以实际履行时无法办理贷款改付全款的,不是必须把原来合同给改了。 但是要注意:一是付款要开发商给相应收据,并保留好付款凭证记录。 二是如果当初有委托开发商办理贷款的相关手续在开发商手中,要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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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签订定金或买卖合同后,一般情况下不得反悔。但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后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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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商品房签订协议后原购房人去世更改产权人姓名,只能走“遗产继承”程序了。对于房改房,一般是个人向单位或房管所购买,这个应该可以作一些通融的,可以找原产权单位,交一些过户费,然后更改协议姓名,再向房产管理局申请办理产权证。这个程序比较烦,要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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