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了别人的名字也买房子,但是没有签署协议的话,也可以凭借着其他的证据证明借名买房的事实存在,这种情况其实是比较多见的,遵循着当事人对自己提出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原则,如果证据查明属实的话,也可以被认为是认定事实,法院也会酌情进行判定,证据主要包括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以及其他证人的证言。因为现在很多的城市都存在有限购的政策,导致有一些人不具备有买房的资格,以其他人的名义登记买房,但实际出资人是其他人,这种情况所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还是比较高的,如果登记人反馈,而事实购房人不能够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并且证明自己支付了购房款的话,想要在取得房屋产权或者是收回购房款是很困难的。
借名买房如何打赢官司
154****9737 | 2022-06-28 14:55:28-
132****3733 打赢借名买房官司就是有证据证明是借用他人名字买房,如果借名合同无效,借名人取得房产,借名人只有请求权。借名买房是不动产产权证书登记人借名买房,在发生争议时会优先保障房屋产权证上物权人的权利。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物权的证明。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登记簿一致,不一致的,利害关系人认为登记簿记载是错误的,可以更正登记,记载的权利人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有错误的,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房子是单位的福利房,职工只享有所有权,只能办理房产证,不能办理使用权证,为了降低成本,便将房子登记在他人名下,一旦出现纠纷,除非单位同意,购买人是得不到所有权的,即便达成协议,单位不同意是无法变更到实际购买人名下的。 2022-06-28 14:55:28
-
答
-
答
看物业服务企业跟小区签的物业服务合同,合同里面有约束的服务内容,物业公司如果手续齐全合理进驻小区也履行的服务,业主应该交纳物业服务费,如不交纳在一定的时限里物业公司为维护广大业主的权益和自身利益可诉讼至法院。
全部3个回答 > -
答
一、什么是借名买房所谓借名买房是指实际购房人出资,由名义购房人与卖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产权登记为名义购房人,实际购房人与名义购房人约定房屋产权归实际购房人所有的买房形式。借名买房出现纠纷的情况比较多见,房地产限购无疑是当事人选择借名买房的主要原因。二、确定借名买房双方之间的协议是否有效借名买房出现纠纷首先需要判断当事人之间是否形成借名的合意,若双方没有书面的借名协议,仅凭口头约定在对方当事人否认的情况下,法院很难认定借名的事实。如果有证据证明双方形成借名的合意,则要就协议是否有效进行判断。一般情况下有两种可能:第一:为了规避房地产限购政策而借名买房,虽然实际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但房地产限购政策并不属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借名协议是有效的,实际购房人有权凭借名协议主张自己的权利。第二:为了规避经济适用房限购政策而借名买房,经适房政策保障的是社会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权利,《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不符合购买经适房的主体通过借名买房协议而购买了经适房显然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这种借名协议是无效的。三、如果双方协议无效怎么办?如果借名协议无效,即借名买房程序不能执行,实际购房人只能要求名义购房人返还购房款,无权要求确认房屋的产权归其所有。但如果借名协议有效,则要判断协议是否可以履行。若实际购房人在诉讼时已经取得了购房资格,则有权要求法院确认房屋的产权归自己所有,若实际购房人在诉讼时尚未取得购房资格,法院很难支持将房屋的产权判归实际购房人所有,这种情况下实际购房人可以等到取得购房资格后再向法院提起确权诉讼。
全部3个回答 > -
答
漏的油;如果对方同意,同时钱方便的话,立即可还。若对方同意,却无钱的话,只有通过法院强行执行,用财产抵押或变卖执行,时间就难说了,半年以内吧。若对方无钱,财产又不抵债,或单套房又不能抵押(因人有居住权),对方又不愿意还的话,就难办了。为无力还债案了(因人都有生活权阿)。只能通过有关人作思想工作,筹对方改变态度,积极筹钱还债了,时间更难说了。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建议**好去公证下,再等一问问这方面的专家。“借名买房”的实质就是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银行隐瞒实际情况,进而获得本不应有的贷款,这是一种欺诈行为。这种行为本身就不受法律保护,一旦出了问题,双方都难以如愿维权。“借名买房”的风险还不仅于此。如果“被借名方”存在债务危机,“借名方”就有可能白白损失一大笔财物。
全部5个回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