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露天停车位是属于业主共有的外,停车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产品,是可以卖的。
全部3个回答 >小区停车费标准2022的最新规定在这里
152****8375 | 2022-05-19 17:56:12-
144****9766 根据《民法典》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74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此部分车位业主不需要缴纳停车费,如用于出租的收益也归业主所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54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2022-05-19 17: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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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费收入的高低直接与其收取标准及业务量大小有关。一般地讲,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越高,则物业管理公司的收入就越高。但是,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一方面要受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制约,不能乱收费;另一方面,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还要受到用户收入水平高低的限制,也要服从优质优价的原则,因此,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的确定要遵从一些原则:第一,不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第二,与用户的收入水平相适应。要根据用户的收入水平高低来确定,收费标准过高,用户承受不了,也不容易取得用户的支持,反之,收费标准过低,则物业管理公司赔本服务,这又违背市场规则。第三,优质优价,兼顾各方利益。所提供的服务档次越高,则收费标准越高,特约服务一般比公共服务的收费标准要高,对商业部门的收费比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收费一般要高。第四,微利原则。物业管理服务部分的收入扣除支出略有剩余,否则服务项目越多,工作量越大,赔本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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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标准是物业公司申报,当地物价局审核,各地不一样,这个你**好直接咨询当地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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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28日,广东省新闻办举行发布会,省发改委发布了政府价格管理工作的权力清单——《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新版目录仅保留12种65个政府定价项目,包括放开住宅小区和商业配套停车场定价。 从去年7月至今,停车场定价放开已经半年有余,广州部分住宅停车场的停车费普涨,有的小区停车位一夜间“身价数倍”,导致不少小区上演了停车费涨价之争,令市民“叫苦不迭”。 案例一: “今年元旦起,小区的配套机械车库突然再度提价200元,临保停车费一天高达84元,这让很多业主很不满。”家住越秀南路金湾畔大厦的业主小利表示,小区机械车库随意乱涨价,去年才涨了200元,今年刚开年竟然再次涨了200元,半年时间从600元涨到1000元,跟坐火箭一样。但是如果不和物管签订协议,卡就会失效进不了停车场,业主们只能乖乖就范。“物业任意涨价,小业主只能乖乖待宰。” 案例二: “当初来丰泰买房,就是求一个楼价低、消费低。不料广州核心区的停车位价格也跟到了这里。”去年增城新塘丰泰城市公馆去年曾因停车费大涨,引起业主不满进行维权。一名业主在网上发帖:“因丰泰突然上涨停车费560元一个月,无力供房,换泪转让。买房时开发商曾向业主承诺停车费350元,但在去年10月,该楼盘推出560元的月租停车费,而且必须一次性交半年或一年。每个月除了供5000余元的房款,还要交560元的停车费和300元的物管费,一年额外支出1万余元,现寻求有实力的接盘手。”也有业主发出呼声:“均价9000元不算贵,560元停车费遥遥**,住得起人,停不起车。” 那么,放开停车场收费定价,商家就真的独享“一言堂”吗?对此,省发改委多次表示,虽然价格放开,但企业提高住宅小区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也会受相关法律法规约束。如《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对业主共同管理的重大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因此对业主共同所有的车位、车库,企业调整收费标准也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程序进行。与此同时,政府相关部门也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从加强价格监测、加大价格检查力度、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健全服务标准规范等多方面采取措施,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促进停车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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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难是一直以来是老大难问题,不少小区高价车位、规划不合理的停车方式着实困着城市开车一族。那么面对高价停车费等问题时,业主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物业应该如果避免因为“车位”问题与业主产生矛盾呢?看看律师的详细解答吧。 问题:小区停车费上调程度由谁来决定?怎样才算上调合理?费用上涨不合理应该如何协调? 律师解答:小区中的车位从所有权来讲一般分为业主单独所有、业主共有、开发商所有。 对于业主单独所有的车位,业主不需交纳停车费。 对于业主共同享有所有权或收益权的车位,包括三种: 1、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场地的地面车位; 2、建筑面积已经在销售中分摊到业主头上的地下车位; 3、包含在总建筑面积内的人防地下车位。 停车费上调程度应由业主大会依据《物业管理条列》第十二条的规定来决定,物业管理公司无权决定这类车位停车费的调整。如果业主认为经业主大会决定的共有车位停车费用上涨不合理,业主可以向业主大会反映、沟通处理。 对于开发商所有的地下车位以及未包含在总建筑面积内由开发商投资建设的人防地下车库,其所有权或收益权属于开发商。在现行法律中,对产权或收益权属于开发商的地下车位如何定价则并没有相关规定,建议政府部门对此出台细则,防止开发商任意涨价。业主若遇开发商不合理涨价,可以采用通过自己、业主大会与开发商协商或通过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情况的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