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国家讲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有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他是土地使用权流入市场的第一个环节,成为一级市场。划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使用者的行为。
全部4个回答 >土地划拨和出让哪个好
142****9566 | 2020-11-30 18:27:38-
133****1533 土地划拨和出让各自有各自的优点,不能笼统的来判断好坏,要结合自身的需求来进行看待,其中划拨土地受让人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将土地性质变更为出让,这样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而出让土地可以直接进行交易,不用再额外缴纳土地出让金。
除此之外,如果是征地拆迁,那么划拨土地没有任何的补偿,但是土地上的附着物会有相应的补偿。而出让土地就有所不同,土地以及附着物都需要进行补偿。通常情况下,商品房的土地都为出让的形式,而建立在划拨土地上的房屋不能取得产权证,不能进行抵押贷款,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之后才可以进行转让。总而言之,出让土地是政府将国有土地在一段时间内的使用权有偿进行转让的行为,而划拨土地通常针对于事业单位,这些单位取得土地之后除了缴纳相关的税费之外,不需要支付土地出让金,但当划拨土地改变用途或者是经营性质的情况时,就需要补交出让金,从而将划拨改为出让。 2020-12-02 18: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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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分为出让和划拨。那么,土地划拨和出让的区别是什么呢?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虽然土地无偿,但之上可能有耕地、房屋等)后所取得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相关法条: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 第五十六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拔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第二十四条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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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属于政策性住房的是划拨用地,经济适用房土地一般都是划拨的缴纳土地使用费用的房子一般是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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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性质出让和划拨的区别如下:出让性质的土地:是只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卖)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划拨性质的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如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等都是划拨性质的土地,划拨性质的土地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在进行买卖的时候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具体金额由当时的价格来定。其实没什么不同,只是划拨性质的土地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其他就没什么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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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土地管理法》、《中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规定,指出了, 【定义】: 不管是出让还是划拨有个共同点,也是必须的前提,一宗土地须依法征收过后成为国有建设用地才行、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具体的出让方式就是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四种。 【划拨土地】:指划拨土地使用权。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区别】:从时间上来讲,出让的都是有年限的,例如工业用地50年,居住70年; 而划拨是无期限的。 从金钱上面来讲,出让都需要交出让金的,一般都是市场价。划拨的需要缴纳征地补偿、安置补偿等成本费用就可以供地了。 从性质上来讲,划拨土地都是市政公共设施和机关办公、公益事业、重点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都是属于无盈利性质的。 【弊端】个人认为,出让的弊端:1、出让年限过长,例娱乐、商业用地40年,工业用地50年,如果随着土地出让加快,可以出让的地块也随之减少,那么几十年后,还有什么地可以出让。2、出让方式中的拍卖、挂牌以价高者得的单纯形式,那么造成的就是有些土地价格抬高,虚高。**明白就是房地产业的,地王现象。 划拨的弊端:把一些好的地块无偿划拨给了一些机关、企业,等到机关、企业搬迁、破产,需要处置土地时候,资产都流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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