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房地产调控大幕拉开业内专家认为 地方楼市调控须紧扣法治 对于各地的房地产行业,应该实行精细化管理。还可以出台一些原则性的规定,让各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更加步入正轨。 在此次调控基础之上,各地要不断推进依法行政,有所为有所不为,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一些规定 今年七八月间,在北京工作的章岳(化名)因为个人原因需要出手名下的一套住房。在见过了不少中介和买房者之后,章岳终于以一个不可思议的、远远高于购入时价格的高价将房子售出,其间经过无数博弈和考量,深入研究各种关于经济走向和楼市的分析文章,一度令他疲惫不堪。 “卖完之后不到半个月,又涨了一百多万元。”章岳言谈之间神色颇为迷茫,失控的楼市让他无力再进行更多思索。 “现在价格快每平方米10万元了。”章岳打开他的微信,让看其中一名房产中介在朋友圈发的**新成交价格。有意思的是,这名房产中介在分析房价迅速上涨的原因时,除了谈到土地供应、信贷之外,竟然也把房产中介列为一大原因。 随着北京“930”新政的出台,新一轮房地产调控大幕拉开,对于失控的楼市来说无异于当头棒喝。 今年9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指出,将完善房地产宏观调控,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三大清单制度。这份纲要还显示,在坚持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同时,还将建立全国房地产库存和交易监测平台。 “分类调控,因城施策”,这正是本轮房地产调控的一大特点,也有媒体将其称之为“一城一策”。 “对于各地的房地产行业,就应该实行精细化管理。还可以出台一些原则性的规定,让各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更加步入正轨。”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说。 楼建波还认为,实现相关信息统一监测是规范房地产发展的重要环节。建立信息发布和监控平台之后,对于了解各地情况进而开展监督督查会起到积极作用。如果没有统一的监测平台,就难以实现精细化管理和调控。“在此次基础之上,各地要不断推进依法行政,有所为有所不为,有些规定不宜过于死板,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比如房产违法违规销售的问题,管理者也需要反思。” 今年10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求促进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相辅相成,强化地方主体责任,因地因城施策,保障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努力实现住有所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这是国务院针对各地房地产市场价格不断上涨、一些城市出台房地产宏观调控措施提出的整体要求。国务院常务会议释放出来的信息非常明确,那就是要把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与新型城镇化建设联系在一起,地方政府在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方面承担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应当保障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同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国务院常务会议所释放出来的信息内涵丰富,值得认真解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说。 乔新生认为,国务院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强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并没有涉及房地产市场价格的问题,这说明中央已经充分意识到,我国房地产市场问题非常复杂,如果采取“一刀切”措施,严格限制房地产市场价格,那么,有可能会导致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得不到有效地满足。当然,在这样的情况下,价格主管部门会对我国房地产市场价格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包括上海在内的一些城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经对房地产市场虚假广告和房地产市场销售环节哄抬物价的行为作出处理。相信在国务院统一部署下,各级地方政府一定会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个别地方在房地产市场竞争过程中,已经从中立的裁判员变成了运动员,为了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个别地方甚至参与哄抬房地产市场价格。对于这样的情况应当采取果断措施,对某些地方过度依赖土地财政,依靠房地产开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问题进行跟踪调查,并且对一些问题突出的地方采取问责措施,防止地方在房地产市场领域从事不正当竞争。”乔新生说。 "
全部5个回答 >仓储立项多少年产权?自住房比共有产权房政策好?住建委回应
155****7822 | 2019-11-25 06:37:05-
141****5122 "在房地产税列上立法日程后,2011年在全国率先进行房产税试点的上海和重庆市就被外界当作未来房地产税推行的参考标本。外界对两地试点效果褒贬不一,不过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修文给出了12字评价,“细致扎实、运行平稳、成效明显”。
在房地产税列上立法日程后,2011年在全国率先进行房产税试点的上海和重庆市就被外界当作未来房地产税推行的参考标本。
外界对两地试点效果褒贬不一,不过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修文给出了12字评价,“细致扎实、运行平稳、成效明显”。
2011年1月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在部分城市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具体征收办法由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从实际出发制定。1月28日,上海和重庆两地发布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方案,并开始施行。
上海针对本市居民家庭在当地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家庭人均居住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以及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适用税率暂定为0.6%。
重庆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别墅(不论存量房还是增量房)、房价达到当地均价两倍以上的个人新购高档住房,以及在重庆市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二套及二套以上住房,税率为0.5%~1.2%之间。
两地开展房产税试点的四年多来,房产税对房价影响可以忽略不计,而房产税的收入甚微,对地方财政收入贡献较小。
据新华网报道,试点3年间,重庆的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额累计不超过4亿元,而上海据相关部门估算约6亿元。
不过,刘修文表示,两地改革试点是探索对个人住房在保有环节征税的宝贵经验,是符合房地产税制改革总体方向的,同时也为落实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加快房地产税立法的要求并适时推进改革打下坚实的实践基础。
当然,正在立法进程中的房地产税情况比两地试点更加复杂。
房地产税能否成为外界所期待的调控房价、调节贫富差距的利器?房地产税征税范围是由中央决定,还是由地方决定?房地产税免征税额和免税对象将会如何确定?各地情况千差万别,税率如何确定?房地产税与现有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以及相关土地基金是怎样的关系?
上海财经大学朱为群教授认为,房地产税的立法,应该在征税目的和支出用途上确保其正当性,还要在纳税要素制度构建中体现公平、稳定和透明的原则,并在具体实施中持续努力,不断培育征纳双方的合作信任。唯此,房地产税才能被普通公众接受和认同,才能**终生根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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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5 07:10:37 -
151****5980 当前,地下车位作为住宅小区必不可少的配套,为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缓解城区停车难的矛盾起到了巨大作用。但由于湖南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产权没有一个清晰的规定和权威的解释,暂未出台针对性的文件规定,导致全省各地业主对于地下车位的买卖、租赁、产权问题与物业、开发商之间争论不休,矛盾愈演愈烈。今年的湖南省两会期间,省人大代表郑叶新建议明晰湖南商品房小区地下车位产权。 “如今广大群众的出行离不开车。而想要让车在路上跑得欢,行得顺,首先得解决车辆停放的问题,这是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大事!”相比之下,停车位的增加速度远远跟不上机动车增长量。郑叶新认为,如今市民停车现状基本是,一方面城市道路两旁停满了车,严重影响交通;另一方面许多居住小区虽按规划要求建设地下车位,但严重空置,业主大都不愿购买,不惜将私家车停在小区外面道路上,加剧了停车难的矛盾。业主与开发商对地下车位产权认识不统一,各执一词,许多业主认为地下停车位产权属全体业主所有。 开发商认为,地下车位行车道及不可划车位的区域占用大量面积,导致分摊面积较大,未纳入地产开发成本,而且一个车位不仅成本不低,还另需计算税费、财务利息等。而业主认为,购房成本已包括地下车位的费用,产权应该是所有业主共用。实际上开发商建设地下车位积极性不高,但规划、人防部门强制要求住宅小区必须配建一定比例的地下车位或地下人防工程。 郑叶新表示,住宅小区配建地下车位有社会性及公益性、强制性,政府应予以鼓励。地下车位作为独立存在、按规划建设的不动产,考虑开发商与业主、业主与业主之间的交易及银行按揭、抵押融资的需要,应给予确权抵押。目前湖南省各市州基本都没受理地下车位不动产登记。而且要求开发商补交土地出让金方可办证。开发商认为,竞拍受让国有建设用地时,已经足额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且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已明确包含地下车位,要求地下车位补交土地出让金为重复收费,与民争利。开发商无法承担补交土地出让金带来的负担,税费高了,**终成本压力仍然是广大民众及市场承担。由于成本增加,开发商建设及业主购买地下车位的积极性必然大受打击。如此一来,小区停车难问题将变得更加严重。 郑叶新建议省相关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全国各省市做法,尽快对湖南住宅小区规划内的地下车位产权、买卖、租赁等相关问题予以明晰规定,进行正面引导,尽快化解社会争议与矛盾,保障广大民众安居乐业及开发企业合法权益。
2019-11-25 07:1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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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广州市各区有关今年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政策相继出台,其中,政策有多处关于房产的加分项都进行了修改,积分与房产解绑,这也意味着广州租购同权在教育领域率先开始逐步实行。从已经公布的广州市越秀、天河、海珠等中心区的细则来看,这次**核心的改变就是,入学积分与房产的关系在解绑,提高租房者的权益。其中以力度**大的海珠区为例,之前2017年规定,在海珠区购房满5年者和在海珠区合法租赁居住满5年者**高分为100分。但是,在海珠区购房不足5年者60分,在海珠区合法租赁居住不足5年者按照每月1分进行积分,这也就意味着要和购房者一样满60分要整整在这个区域租够5年。而今年无论是租房还是购房,加同等分值,**高30分。而对于教育强区的越秀区,今年积分入学政策也有很大变化。其中**重要的一点是,有全额房产也不能加分。以往,不管是申请**一年级还是**一年级学位,在积分项目上都列明:申请人在越秀区有全额房产积5分。而今年的积分项目上则取消了这一项。其它一些区的积分入学政策也在租房上面提高比重,比如增城区外来人口租房,每年加分也从2.5分增加到5分。今年年初,广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在人大会议上透露,有关租赁房子的学位怎么解决,由于按照学位到房,房子带学位是有周期的,周期是多长,具体方案正在进一步研究制定,下一步租购同权、学位到房,广州可能将在全国率先推出。(央视 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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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5 0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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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2017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研究成果发布会暨第十四届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家峰会在北京举行。 苏宁置业集团,凭借2016年良好的业绩表现,荣膺“2017中国房地产企业50强”“2017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成长性TOP10”“2017中国商业地产优秀企业5强”等荣誉称号。这也是继去年苏宁置业晋级中国房地产百强以来,首次晋级中国房企50强。 苏宁置业成立于2002年,将“智慧悦人”的品牌理念融入于企业的规划设计、开发建设和客户服务全过程,在智慧居所、智能办公、智慧商业(商场\酒店)、智慧物业等方面,运用物联网、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打造全线融合的创新地产业务链,形成了苏宁置业独特的产品和服务,赢得了消费者的广泛喜爱。 经过15年的探索和实践,苏宁置业项目涵盖商业地产、住宅地产、文旅地产、物流地产四大板块,并形成购物中心、星级酒店、物业服务三大专业运营领域,塑造众多魅力地标,正构筑以体验为核心的智慧城市生活方式。 苏宁控股董事长张近东认为:智慧零售是运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感知消费习惯,预测消费趋势,引导生产制造,为消费者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作为中国**大的实体零售企业,苏宁历时7年从+互联网到互联网+,彻底转型为线上线下融合的互联网零售企业。 2017年苏宁置业将充分整合丰富的商业、酒店、体育、文创、零售等资源,汇聚全球资源,运用物联网、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打造全线融合的创新地产业务链。目前,已形成了智慧家居、智能办公、智慧消费(商场/酒店)、智慧物业等具有苏宁特色的产品和服务。 以智慧消费为例,苏宁置业近30座苏宁广场致力于打造O2O实体零售商业体验中心。苏宁置业将便捷支付、智能泊车、儿童安全走失系统等科技理念融入广场的运营服务中。消费者可通过苏宁广场APP实现店铺搜索、一键支付、智慧停车、排号等位、积分兑换等功能;商场也可以通过大数据平台,在保护隐私的前提下,分析消费行为及偏好,进而实现智慧购物。此外,苏宁广场5000个商户已完成微信扫码支付改造,用户只要扫码支付就可以结束整个购物流程。苏宁金融“易付宝”也为商场的客户提供了除了现金刷卡、支付宝、微信等场内支付手段之外的更多选择。据获悉,仅2016年苏宁金融整个交易规模就达到将近5000亿。 在今年的中国房地产百强发布会上,苏宁置业凭借良好的业绩以及近年来对“互联网+地产”理念的践行,一跃成为智慧地产的领军企业,成为发布会当天**吸睛的企业。 去年以来,苏宁置业先后与16个省(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框架合作协议,未来累积投资额达到上千亿元。目前,苏宁置业100余项目已覆盖30省、80城,开发面积达2000万平方米。截至2016年底,全年经营业绩同比增长120%,销售增速双倍;2017年,苏宁置业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实现未来每年合约销售复合增长50%以上;到2020年利润水平将达到2016年的3倍以上。 2017年初,苏宁置业进行了品牌升级,发布了全新的品牌战略。新品牌战略涉及“智慧地产运营商”定位、“智慧悦人”品牌理念等CIS系统。“智慧地产”也是苏宁置业在新环境下,适应市场需求,保持价值增长,实现新跨越的着力点。在具体落实上,苏宁置业将把“互联网+地产”理念持续融入旗下苏宁广场、苏宁酒店、苏宁银河物业以及地产等业务的开发运营上,精心打造有智慧、有科技含量的具有苏宁特色的产品和服务,引领智慧地产开拓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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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权属有国有产权、集体产权之分,因其权属不同,使用年限也不同,2、现如今仓库种类很多,有产权性质的商用仓库,也有居民贮存物品的产权或非产权仓库比如开发商为引诱销售赠送的,其功能因性质不同而各异。一般赠送的仓库因不在房产证上体现而不能得到法律保障。扩展资料按房屋所有权分类,按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进行的分类。在现阶段,我国住宅类房屋按产权可划分为:(1)国家所有住宅。(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住宅。(3)公民私人所有住宅。(4)其他经济组织如中外合资企业等所有住宅。非住宅类房屋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国家房产和集体所有制的房产,其他经济组织所有房产只是少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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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增加政府固定收入,抑制住房投机,是国际通行做法,也是我国财税改革的一个重要选择。房地产税引发的疑虑有很多,能否既有效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又能真正促进资金“脱虚向实”?这需要认真对待和考量 疑虑可以理解,但仔细分析即可得出结论:风险整体可控。房地产税可能在短期内对住房市场造成一定影响,但我国现行较高的**比,可以给予金融机构房贷资产质量充足安全垫;且房地产税有助于减少社会资金向房地产业聚集,反过来又会降低整体房地产金融杠杆,并引导资金“脱虚向实”,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 房地产税可增加住房交易及持有成本,调节房产投资收益,因而利用税收杠杆抑制住房市场投机炒作,是各国普遍做法。不可否认,高房价可能因投机炒作受到抑制而失去支撑,并出现价格回调,进而影响到商业银行房贷资产质量。但应该看到,我国现行个人住房贷款**低20%(热点城市**低30%)的**比例以及二套房贷更高的**成数,理论上至少可以承担整体房价20%以内的降幅。且二手房的贷款额按照评估价而非市场价来计算,理论上二手房贷可以承担40%以内的房价降幅。 从过往的经验看,1997年至2003年期间,香港房价曾经出现腰斩,但香港商业银行按揭贷款拖欠率从未超过1.5%。2016年以来我国热点城市房价大幅上涨,可能更多受到投资投机力量驱动,但热点城市二套房贷**低40%的**比例,完全可以抵补房价回调的风险。真正存在较大违约风险的,当属房地产中介违规**贷业务,但数十、数百亿元的**贷规模与全国近20万亿元个人购房贷款余额相比,不可同日而语。截至2016年12月末,我国个人购房贷款余额与住户存款余额的比例为32.02%,房贷整体杠杆处于可控范围。综合来看,房地产税对房贷资产质量的冲击,总体可控。 房地产税也势必减少社会资金在房地产业聚集,并推动资金“脱虚向实”。2016年,我国人民币房地产贷款增量约占各项贷款增量的44.8%,而个人购房贷款增量就占各项贷款增量的39.21%。截至2016年12月末,全国房地产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约为1/4。在银行表内房地产贷款外,社会资金通过委托贷款、信托贷款、债券、股票发行等途径,也大量进入房地产业,推升了房地产金融杠杆。而通过房地产税抑制市场投机炒作,将会有效降低房地产金融杠杆。同时住房投资收益回落,则社会资金投向房地产业的积极性势必下降,投向实体制造业的积极性将会明显提升,那么引导社会资金“脱虚向实”工作也将顺理成章完成。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前不久国务院出台《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指出,“支持各地区在房地产税、养老和医疗保障等方面探索创新”。试点城市需要审慎制定细则,在综合考虑当地金融资产质量状况的情况下,进行房地产税征收试点,充分考虑市场反应,做好风险应对预案,为在全国全面推行房地产税先行探索,积累经验与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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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住房**大的亮点,就在于完全遵循市场化机制,不干扰市场价格等,而是通过产权制度来抑制投机、支持中端购房。 北京市住建委近日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委联合起草《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方式,政府将其持有的部分产权的“使用权”让渡给首次购房人。该做法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什么是共有产权住房?打个比方,假定个人欲在北京买一套住房400万,假定政府、购房者各拥有50%(具体比例尚待明确)的产权,依照3成**的惯例算,那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者只需要支付60万,用以前一半的钱(**及月供)就能拥有一套稳定的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制度,无疑是以产权制度构建调控新思路。它不是着眼于抑制房地产市场的流动性,抑或是限制了刚需人群的正当性住房需求,而是将“产权”作为切口。 从现代产权理论的视角看,产权中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具有可分割性,并直接影响到产权的价值。“共有产权”本质是将产权中的所有权进行分割,并与“使用权”分离,在购房人出售时对收益权进行分享,对转让权适度限制。 此举不影响产权的真正使用价值,即满足“住的需求”,房屋的质量、环境及物业费缴纳等也都体现了同质同权的特点;但又从收益、转让等属性层面限制了投机、炒作的可能性,再加上聚焦无房家庭的首次购房需求,某种程度上,是突出了精准的“保障为主”。 共有产权住房**大的亮点,就在于完全遵循市场化机制,不干扰市场价格等,而是通过产权制度来抑制投机、支持中端购房。它从购买到出租、产权退出,完全基于契约精神,按照市场价格、方式进行,避免了直接干扰价格带来的种种弊端。正因如此,它被很多专家视为,在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的探路方面又迈出了一大步。 共有产权房,更为“新北京人”的住房梦提供了“按揭”,从而有效提升了城市对人才的吸引力,而人才本是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来源。 《办法》中的“房源分配不少于30%”“单身家庭申购,应年满30周岁”等,都指向了“新北京人”的住房问题。 楼市分化时代,高房价已成一线城市房价的“人设”。这对其留住人才带来了不小的负面影响,很多兼刚需族和“新北京人”于一身的人才,只能望“房”兴叹。很多人才因“职住分离”,大量精力被消耗在上班路上,这对社会来说,即是创新创业资源的浪费。 而共有产权房也有望大幅降低部分“新北京人”安居乐业的门槛,使其不必过早被高房价所束缚,降低高房价对城市竞争力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也能提升其居住质量,推动职住均衡。 当然,任何政策都得接受舆论审视与实践检验。共有产权住房制度也有待审视和检验,但从以产权为调控落脚点的突破、给“新北京人”带来利好看,其想象空间确实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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