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买房、“低价购房”“高价退房”……身在国家税务机关,但对房产交易的“套路”相当熟悉,受贿犯罪的520多万元基本都与房产有关。不久前,原浙江省杭州市地税局原副巡视员李永明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60万元,赃款一并没收。近日,浙江省杭州市启动领导干部违规房产交易专项治理工作(下称“专项治理”),对领导干部违规房产交易行为进行整治。“近年来市管领导干部涉嫌职务犯罪的,大部分都涉及违规房产交易。”杭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管住伸向房产利益的手,要转变监督方式,变事后的查处为事中的监督,再到事先的预防。据悉,本次专项治理由党委主导,分自查、核查、抽查等环节,将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房产,或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出售房产,以及以象征性付款、以劣换优、收取介绍费、操作摇号等其他形式违规取得房产利益等行为开展重点治理。“有反映的必查、交易频繁的必查、房产多的必查。”据杭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专项治理将在抽查阶段践行“三必查”原则,以核实自查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管住伸向房产利益的手,需将专项治理和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监督机制结合起来。杭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治理要推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房产交易管理和监督机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督促推动相关地区和部门抓好整改完善,以更好地教育、保护干部,防止领导干部在房产交易方面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全部3个回答 >黄岛绿化园小区产权多少年?沪13家中介联手封杀搜房网二手房源骤降40多万套
143****6080 | 2019-11-22 06:29:01-
135****9309 "在深圳“房改”方案刚刚落地不久,沈阳房产调控又出新政,楼市调控再加码。回顾本轮调控历程,沈阳和全国其他城市类似,从“限购、限贷”到“限离、企业限购”不断加码。各地一系列调控政策可以理解为以打击房价上涨预期为主要目的的“差别化堵漏”。距离9月份只有20余天,业内对于地产行业即将到来的“金九银十”,基本持谨慎态度。
房产政策不断收紧
全国开启房产严打模式
**近一个多月来,房产政策不断收紧,全国各地开启房产严打模式,从中央到地方持续施压。
6月底,住建部等七部门在北京、上海等30个城市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对象有炒房团伙、黑中介、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虚假房地产广告,行动将持续到今年12月。
7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下决心解决好房地产市场问题,坚持因城施策,促进供求平衡,合理引导预期,整治市场秩序,坚决遏制房价上涨。
据中原地产统计数据显示,7月已有上海、重庆、厦门、海口、宁波、佛山、昆明、唐山等逾40个城市发布了各类房地产调控升级政策,累计超过40次。
二三线城市成交量环比下降
各城市分化加剧
克而瑞研究中心数据显示,7月,29个重点城市成交量为2329万平方米,环比下降16%。
一线城市成交量虽环比下降14%,但市场热度仍显著好于去年同期,且7月单月成交量也超出了2018年月均水平。其中上海、深圳表现较为突出,两城均实现同、环比齐增,市场成交维持在高位;广州迎来了阶段性调整,成交量环比下降48%。
二三线城市成交量环比下降16%,与去年同期成交规模大体持平。
在成交量下滑的城市中,长沙、天津、杭州及青岛4城降幅明显,长沙受6月末调控升级影响,7月成交降幅**大;天津成交仍处人才政策影响下的回调期,环比减少39.2%,回落到人才政策前水平;深圳7月末出台“商品住宅3年限售”“暂停企业购房”及打击“假离婚真买房”等堵漏政策,预计8月成交将有较显著下滑。
二手房均价迎来下跌
西安跌幅**大
在二手房房价均价方面,随着成交的下行,多城均价迎来下跌。据贝壳研究院数据监控的重点13城(北京、深圳、上海、天津、杭州、成都、南京、武汉、青岛、济南、大连、长沙、西安)中南京、济南及北京3城均价环比基本持平,其余10城均环比下跌。
均价下跌的城市中西安环比下跌4.5%,跌幅**大;上半年武汉均价保持平稳,在成交持续下滑背景下,7月均价环比下跌2.9%;青岛、长沙及成都均价在调控升级后掉头向下,7月3城均价环比分别下跌2.9%、2.7%和2.3%。
天津均价水平在低位波动,7月环比下跌2.6%;失去成交支撑的上海均价近两月跌幅持续扩大,7月均价水平降至2017年以来**低。
“金九银十”难重现
三四线城市房价或下降
当前房地产调控持续高压态势,中央的表态从抑制房价上涨过快,到遏制房价上涨,可以看到调控核心方向出现新的调整和改变。
思源地产市场发展部副总经理、首席分析师郭毅认为,沈阳的房价在全国涨幅靠前,当地方政府有了清晰的调控目标后,一旦出现投资过热局面,必然会拿出调控武器。
对于“金九银十”,业内部分专家不太看好,“从短期看,种种迹象表明,未来政策层面对于房地产市场的收紧有进一步加码的趋势,而这无疑会对房价形成一定的制约,预计‘金九银十’,很难重现。”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杨芹芹表示。
“‘金九银十’并不是市场需求的高点,而是到了这个节点,房产企业为了完成业绩目标,加大市场供应,可能有部分企业为了完成业绩作出让步降价,这样的情况更多地会出现在三四线城市中。”郭毅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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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06:39:59 -
131****9244 "《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将于9月30日实施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和供应体系,经市政府批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下简称《办法》), 《办法》自2017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总体来看,社会各界对本市共有产权住房制度表示支持和赞同,认为是北京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同时,针对《办法》中一些具体细节问题也进行了讨论,主要集中在单身年龄30周岁、离婚及转出住房记录限制、东城西城区房源、能否落户入学等方面。一是关于单身申请年龄。有群众反映30岁年龄限制过高,同时也有群众赞成,认为共有产权住房应优先保障家庭结构稳定且人口较多的家庭。不满30周岁单身家庭可“先租后买”,形成梯度消费。下一步,北京市住建委将制定支持政策,引导30周岁以下单身青年通过租房方式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形成租售并举、先租后售、梯度消费,确保政策有效衔接。二是关于离婚、有住房转出记录人员限制申请。对于离婚人员申请问题,北京市住建委已在《办法》中明确仅限制“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不满三年单独提出申请”的情形,对离婚前家庭成员无住房或再婚家庭,不受此限制。对于要求无住房转出记录,目的是聚焦无房刚需家庭首次购房需求,符合回归自住属性,杜绝投资投机需求。同时,采纳部分群众提出应将“家成员名下无住房”、“无住房转出记录”明确为“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在本市无住房转出记录”的意见建议,在《办法》中予以修改完善。三是关于东城、西城等区房源。对此,《办法》第五条规定,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发展新区统筹部分房源用于弥补中心城区房源供应不足。根据第十一条规定,东城、西城区户籍但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家庭,与项目所在区户籍家庭具有同等待遇。四是关于能否落户、入学等问题。共有产权住房属于产权类住房,在落户、入学上和购买其他普通商品住房政策一致。对此,专家认为,《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后,社会各界专家对北京市共有产权政策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认为:推出共有产权住房是北京市住房保障政策的一个突破,借助共有产权住房模式,可以有效降低住房所有权进入门槛,显著提升家庭购房支付能力,增加了自有住房机会,满足国人拥有住房愿望,提高住房自有自住比率;与公租房比,共有产权住房有利于减少政府财政支出和对有限财政资金的长期占用,提高住房保障体系运行效率和可持续性。同时,共有产权住房“产权清晰”的特点,也为家庭持续增持产权份额提供了空间和路径,有助于鼓励家庭通过自身努力逐步积累财富,避免福利陷阱;“责权明晰”的特点,对家庭是否具有转售、转租权利,以及如何分配由此产生的收益做出了清晰界定,压缩了寻租空间,改善了住房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认为:北京市的共有产权住房制度体现了居住(社会)功能、保障属性与财产权利的有机统一。居住(社会)功能、保障属性与财产权利“三位一体”,使得共有产权住房在制度上具有了早期的保障性住房所没有的禀赋。其财产属性为共有产权住房的管理、运作提供了更多的灵活性。从政府的角度看,共有产权房除了行政手段管理,还可以通过民法手段管理,更便于贯彻落实共有产权房**基本的功能——保障居住。归根结底,“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三位一体”的根本还是其居住(社会)属性。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卫民认为: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的出台,是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中央经济工作会精神,是适应加快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在全国起到了带头引领作用。政策中提出,在兼顾本地居民住房需求的同时,对于稳定就业的“新北京人”的房源供应要不少于30%,扩大了保障范围,是迈向住有所居的重要举措,对于北京市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具有重要意义。北京市通过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统筹各类销售型保障房,有利于制度的规范统一,住房制度也更加简洁明晰。政策明确了政府与购房家庭所持份额,对政府与购房家庭的权利界定更加清晰,政府和购房家庭之间是双向选择,可自由退出,政策弹性高,可操作性强。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赵秀池认为: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的推出有利于职住平衡,解决北京交通拥堵的大城市病。提供共有产权住房的供应,以区为单位优先当地户籍、就地就业的人员购买,实现了就近居住,有利于职住均衡的实现,进而有利于北京交通拥堵问题的解决。准入条件更加严格,聚焦无房家庭首次购房需求,有利于解决住房民生问题,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由于目前北京房价较高,使很多人没有购房能力。通过提供共有产权住房,明确了政府和个人持有的产权份额,降低了购房人的房价,有助于百姓住房梦的实现。北京市房协秘书长陈志认为:北京推出了共有产权住房,对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完善住房制度,建立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支持中端购房,抑制投机,促进公平,具有重大意义。北京推出的共有产权住房制度在探讨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推进上,又迈出了一大步。北京的共有产权住房,应该是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有许多的创新点。它兼顾了公平、特别仍然突出以保障为主,而且从使用人的角度上看,有同质同权的创新,房屋的质量、环境、以及将来物业费的缴纳等等,各个方面都透露出同质同权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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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06: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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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2、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3、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房地产公司买地的时间开始的,购房合同上会写明,比如该土地使用年限自1997年-2067年,一共70年,如果购买房屋的时间是2006年,那么您的土地使用权只有61年,但你拥有永久房产权, 到2067年你只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就能继续居住下去,因为在我国土地是不允许私有化的.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二、房屋产权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70年;(二)工业用地50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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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3年推出的自住型商品房受到社会的认可,现在,自住房将升级为共有产权住房。2017年8月3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政策有利于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对于稳定房价预期将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三成分配给“新北京人”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简单来说,即一套低于市场价的房子,政府和购房人各持一定比例的产权,房屋使用权归购房人。该《办法》实施后,未销售的自住房均升级为共有产权房。中国经济网查阅《办法》了解到,符合北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购共有产权房。单身人士申购应满足30周岁。对于有签订住房购买合同、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有住房转出记录等情况的,不能购买共有产权房。政策的一大亮点是,对于符合北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即“新北京人”,政策也给予照顾,且“新北京人”的共有产权房分配不少于30%。满5年可上市共有产权就是个人和政府共同持有房屋产权,那么购房人的产权份额占比多少呢?《办法》提出,购房人产权份额,参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比例确定;政府产权份额,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地区级代持机构持有,也可由市级代持机构持有。例如,某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均价为3万元/平,周边同品质商品房价格为4万元/平,那么购房人产权份额就是3/4,即75%,政府产权份额为25%。如果购房人未来想买卖该共有产权房怎么办?按照《办法》,已取得共有产权房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购房人也可按市场价格购买政府份额,获得商品住房产权。如果购房人想出租共有产权住房,租金收益将按照购房人和代持机构产权份额的比例来确定。稳定房价预期目前北京的主要政策性住房为经适房(66.2万套存量)、两限房(12.9万套)、自住型商品房(10万套存量)。据链家估计,到2021年预计北京存量房为900万套,共有产权住房占比2.8%。链家研究院院长杨现领表示,未来北京只有三类房子,即商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租赁租房。共有产权房通过“职住平衡”和“不转让无需补差价”的规定鼓励永久居住,有利于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这一政策对于稳定房价预期将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从历史看,自住房是除信贷外对北京房价影响**大的供应工具。2014——2015年自住房影响房价降低10%左右。2017年上半年,自住房已经影响房价降低7%左右。”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2017年北京房价出现降低的可能性非常大。在共有产权房推动下,市场的观望情绪会继续加强,特别是大量房源供应后,价格的稳定已经可以预期。”共有产权住房并非北京首创,共有产权房自2007年起在江苏省淮安市进行试点,之后在贵州、上海等地都有推广。上海自2010年起开始供应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截至“十二五”期末,上海市先后四次调整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准入标准,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累计签约购房约6.6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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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房地产权证的,车位使用年限与所在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致。2、没有办理房地产权证的,使用年限不超过20年。购买车位时注意事项:一、看能否办理产权证:业内人士指出,衡量车位、车库可否销售的唯一标准是能否办理产权证,若购买的车位、车库不能办理产权证,则说明该车位或车库是不能销售的。二、租赁车位有限期20年:租赁车位、车库**长有效期只有20年。根据《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三、人防车库禁止买卖:根据现行的小区规划法规,小区共用场地、计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和车库属全体小区业主所有,人防工程等配套设施也是禁止买卖的,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无权出售。四、买车位不能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车位、车库的时候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不能用于购买除自住房以外的东西,当然就不能用于购买车库。五、应将车位相关细则写进合同: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购房者**好将车位细则写进合同。如果购房者在签订购房预售合同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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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产权属于开发商的!你只有居住权!8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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