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因拆迁权益受损可提出法律援助申请近日,北京市政府出台《关于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通知》,决定扩大公民申请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其中,因征地、拆迁而使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并在民事诉讼中主张权利的公民,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就可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据北京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扩大后的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除按《法律援助条例》和《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事项执行外,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且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条件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是因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主张权利的;二是因征地、拆迁而使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并在民事诉讼中主张权利的。此外,根据该《通知》要求,对符合经济困难条件或免予经济困难条件审查的军人军属,在上述事项范围的基础上,请求给予优抚待遇的、涉及军人婚姻家庭纠纷的、因医疗交通工伤事故以及其他人身伤害案件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请求赔偿的、涉及农资产品质量纠纷的、涉及土地承包纠纷、宅基地纠纷以及保险赔付的,应给予法律援助。"
全部3个回答 >经济适用房要交多少税?贾康中国征收房地产税没有硬障碍
137****8813 | 2019-11-22 04:39:18-
134****5788 "
3月27日,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原院长、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在博鳌亚洲论坛谈到房地产税时表示,房产保有环节征税是可行的,但对于空置税持谨慎态度。贾康认为,(对于房地产税立法)还是要等权威信息,什么时候列入人大立法。现在已经过去一年多了,什么时候宣布正式进入一审,进入一审以后,开弓没有回头箭,二审、三审是一定要往下走的,一定会有激烈的争议,很可能会推到四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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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04:39:40 -
147****9039 "在房地产税列上立法日程后,2011年在全国率先进行房产税试点的上海和重庆市就被外界当作未来房地产税推行的参考标本。外界对两地试点效果褒贬不一,不过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修文给出了12字评价,“细致扎实、运行平稳、成效明显”。
在房地产税列上立法日程后,2011年在全国率先进行房产税试点的上海和重庆市就被外界当作未来房地产税推行的参考标本。
外界对两地试点效果褒贬不一,不过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修文给出了12字评价,“细致扎实、运行平稳、成效明显”。
2011年1月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在部分城市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具体征收办法由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从实际出发制定。1月28日,上海和重庆两地发布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方案,并开始施行。
上海针对本市居民家庭在当地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家庭人均居住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以及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适用税率暂定为0.6%。
重庆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别墅(不论存量房还是增量房)、房价达到当地均价两倍以上的个人新购高档住房,以及在重庆市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二套及二套以上住房,税率为0.5%~1.2%之间。
两地开展房产税试点的四年多来,房产税对房价影响可以忽略不计,而房产税的收入甚微,对地方财政收入贡献较小。
据新华网报道,试点3年间,重庆的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额累计不超过4亿元,而上海据相关部门估算约6亿元。
不过,刘修文表示,两地改革试点是探索对个人住房在保有环节征税的宝贵经验,是符合房地产税制改革总体方向的,同时也为落实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加快房地产税立法的要求并适时推进改革打下坚实的实践基础。
当然,正在立法进程中的房地产税情况比两地试点更加复杂。
房地产税能否成为外界所期待的调控房价、调节贫富差距的利器?房地产税征税范围是由中央决定,还是由地方决定?房地产税免征税额和免税对象将会如何确定?各地情况千差万别,税率如何确定?房地产税与现有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以及相关土地基金是怎样的关系?
上海财经大学朱为群教授认为,房地产税的立法,应该在征税目的和支出用途上确保其正当性,还要在纳税要素制度构建中体现公平、稳定和透明的原则,并在具体实施中持续努力,不断培育征纳双方的合作信任。唯此,房地产税才能被普通公众接受和认同,才能**终生根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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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04:39:33 -
157****3975 " 目前各项房地产调控政策已几乎用到极致。长远来看,紧缩调控不能无限期持续,长效机制建设刻不容缓。在房地产税方面,预计未来将分时间批次、分具体方案逐步落地、区别执行。"交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5日在交银集团"2017年下半年宏观经济金融展望"发布会上展望下半年房地产政策时表示。 连平称,随着房地产行业紧缩政策的出现和调控范围的扩容,市场需求趋于观望,市场成交增速大幅回落,房地产泡沫有所抑制。考虑到目前房地产库存总量仍在高位,且房地产部门杠杆率水平提升较快,加之房地产行业抗风险能力整体较弱,房地产泡沫风险仍需警惕。"未来需要重点关注的是房地产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可能会引发的信用风险。" 连平预计,下半年房地产调控政策难有明显松动,对热点城市维持严厉,市场需求在政策高压下将趋于观望,成交同比回落态势延续;政策驱动下的三四线楼市还能维持阶段性稳增,对总体销售形成一定支撑。房企各主要融资渠道的限制或收紧,将使到位资金增速继续缩窄;其中按揭贷款规模和占比将双双下降,重点地区首套、二套房贷平均利率明显上调。在销售端的拖累和资金端的约束下,房地产投资增速将呈现"先扬后抑"局面,自二季度见顶回落步入下行阶段;但在土地购置和去库存政策的对冲下,开发投资增速下降将减缓,预计全年增速约5%左右。 展望未来的房地产政策,连平表示,房地产长效机制的研究和执行工作将加快推进。目前各项房地产调控政策已几乎用到极致,市场预期逐渐由疑问被引导向认同并习惯这种节奏。但长远来看,紧缩调控不能无限期持续,长效机制建设刻不容缓。在房地产税方面,预计未来将分时间批次、分具体方案逐步落地、区别执行。在住房制度方面,积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
2019-11-22 04:39:30 -
157****6630 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在这份草案,除了将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外,还有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头次被提出可扣除。消息一出,有的房产销售甚至预测,买房热潮将被催生。 诚然,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支出头次纳入税前除项,确实是利好楼市。但是,应该坚信,国家对房子的态度一直没有变,“房子是拿来住的,不是拿来炒的。”政府鼓励购房和租房,其目的是让大家有房可住,可以安居乐业。因此,即使房贷可以抵扣个税,但肯定会划定一个范畴。举个例子,假设一名炒房客,一口气买了多套房子,每个月月供好几万,利息上万元,这些利息如果又抵扣了个税的话,那么,就势必会造成买贵的房子、买多的房子,减税反而越多,这显然跟政策的初衷相背离。所以,房贷抵扣个税,一定会有个范围、一个额度,其实际的抵扣额,绝不像一些销售所说的那么可观。 同时,还要看到,除了房贷可以抵扣个税外,房租也可以抵扣个税。因此,一些房产销售夸大其词的称将催生买房热潮,实有炒作之嫌。 另外,端午节期间还有一条重磅消息,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已实现全国联网。这意味着炒房将无处遁形。不动产的全国联网一直被认为是出台房地产税的必要条件。不动产联网的实现,也意味着房地产税真正被提到了日程上来。这给刚需们吃了一枚定心丸,“房住不炒”,一定会是楼市的主方向。 所以,购房者只要秉持“房住不炒”的信念,坚信政府调控楼市的决心,在面对市场上的各种传言时,就能做到内心的笃定,静下心来,才能选到好房子。
2019-11-22 04:39:27 -
148****3201 "
据媒体报道,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在海南的一个经济论坛上表示,房地产税处在研究起草阶段,是指还没有形成共识,还有很多问题还在研究,并且意见分歧不小。
房地产税立法在全国两会上陡然提速,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稳步推进”,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则提出2019年要集中力量落实制定包括房地产税在内的重大立法事项。
从房地产税话题在2010年升温算起,已经过去九年。这期间在重庆、上海先后试点,可谓不温不火,既没有达到政策初衷,也没有其他省市加入。
九年时间,房地产税厘清了一些“执念”,比如降房价。因为房价不是一个线性问题,而是属于深层次的制度供给问题,包括土地、财政、民生、投资、税费等。房地产税可能对于投机炒房有所压制,但对于其他变量的影响甚小,不足以解决高房价的问题。正如多位经济学家所说,房地产税在房价供求方面不能成为决定性因素,亦不能在货币供求方面成为决定性因素。从中长期看,开征房地产税对房价的影响有限,对此期望甚高,则失望甚大。现在看来,寄希望于房地产税降房价的预期,已经变得稀薄。
九年时间,让房地产税从争议走向某种共识。刚开始时,市场对房地产税颇有微词,认为在土地出让金照收的情况下,房地产税无异于重复征税,“吃二茬苦,受二茬罪”。一切问题都是时间问题。随着土地财政开始刹车,“营改增”后地方财政吃紧,房地产税箭已扣弦,不得不发。如今,大家对征税本身已经没有异议,而是纠结于税基、税率、豁免等技术层面,纠结于不同性质的住房,比如共有产权房如何因应变化。
九年时间,也只是让房地产税进入“研究起草”,盖因楼市既在一定程度上“绑架”了中国经济,也在一定程度上被有产者“绑架”。屁股决定脑袋,恒产决定心态,房子成为国人财富的主要体现形式,这是法律政策必须直面和考量的现实。毕竟,楼市的产业链条太长,利益链条太广,牵一发动全身,需谋定而后动,而非意气用事,让公牛闯进瓷器店再说。
房地产税立法将是“特别的”,因为公众对自身财富的焦虑是真实的,也是有着强烈表达欲望的。这部法律要做到“和而不同”,就必须开门立法,从一开始就让各个利益阶层有参与表达的方式,**广泛地征求民意和专家意见,不怕交锋和争论,不怕激烈,**后由全国人大协调四方。程序正义很重要,它可能不效率,却是能够取信于人的。
多歧为贵,兼听则明。开门立法,就是要让公众对房地产税看得见、摸得着,从而将预期分摊在一个尽可能长的时间。开门立法,可能“初极狭”,而后“豁然开朗”,要将**大困难前置,而非后置,遂成长尾,尾大不掉。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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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04:3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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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财产税角度看房地产税,有利于形成改革共识明确房地产税的基本功能与定位,是房地产税改革的当务之急。从财产税的本质属性,来看待房地产税改革,有利于形成改革共识。在3月26日-29日召开的博鳌亚洲论坛期间,房地产税话题再度引发热议。尤其是吴晓求、贾康两位大咖同台激辩,对房地产税改革阐述的观点泾渭分明,进一步加剧了大家对“如何征收房地产税”的分歧。对此,中银国际研究公司董事长曹远征表示,不能从狭义概念去理解房地产税,应该从财产税角度讨论和理解房地产税。对目前的中国人来说,**大的财产可能就是房子,需要在财富代际更替中做一个制度安排或相关法律予以调节,以保证公平,这才是房地产税的出发点。从吴晓求和贾康的观点来看,二人表面上争论的是房地产税的法理性质,实际上是对房地产税的功能和定位存在重要分歧。吴晓求认为,房地产税从理论和法律层面找不到依据,主要原因是中国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房价**的背后实质上是土地**,而不是土地上面所有者拥有的房产**。对于国有土地的**却向个人征税,从理论上说不过去。由此看出,吴晓求看房地产税的角度是站在纳税人和对房价影响的角度。贾康则认为,目前国家也对国有企业的利润征税,因此房地产税开征不存在理论和法律层面的障碍。贾康在与吴晓求同台辩论时,还列举了开征房地产税的几个理由及不同的功能定位,比如,房地产税是地方主体税源建设的重要税种,西方国家也征收房产税等。从两位经济学家的交锋来看,理论界对房地产税改革的功能和定位存在较大分歧。开征房地产税的主要目的是什么?是用来调节房价,还是用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笔者认为,要想实现房地产税改革的成功,首先需要在这一点形成共识。曹远征作为市场主体论的代表,提出了“财产税”概念,认为“不能从狭义概念去理解房地产税,应该从财产税角度讨论和理解房地产税”,无疑为房地产税改革指出一条新思路,为形成改革共识找到了一个突破口。财产税,就是以人们所有的或可支配的财产作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财产税属于对社会财富存量进行课税,不是对当年创造的价值征税,而是对往年创造的价值(前值)以当前**新价值(现值)予以征税。因此,财产税本质上是对人们财富收入的调节,是促进社会公平发展的一个重要税种。当然,房地产税的征收要考虑到老百姓的刚需情况,才能在社会上形成改革共识,否则很容易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论辩怪圈。从财产税本质属性来看待房地产税改革,有利于形成改革共识,但是否存在法理上的问题呢?首先,从国内土地与房产政策来看,虽然中国土地属于国有或集体所有,但支配权属于占有者或使用者。国家政策也明确表示,对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长期保持不变。同时,房地产市场不能将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分开交易,房产和地产的收益归属于房产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所以,开征房地产税,在理论和法律上都不存在障碍,符合财产税关于“对可支配财产课税”的基本原理。其次,财产税的**大功能是调节财富,促进社会公平。**后,以公平为核心推进房地产税改革,更容易形成社会共识,有益于建立科学的税制体系。总之,只有在明确房地产税的基本功能与定位之后,才能深入探讨房地产税改革的立法确定以及税收要素及细节等,这才是房地产税改革的当务之急。□木丁(财经评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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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说房地产税是按房产评估价征收的,具体怎么收还得看当地政策。建议大家多咨询专业人士,了解清楚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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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房地产税怎么征收答
房产税并没有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截止2020年7月,房产税也只是在上海以及重庆等几个试点城市来进行征收。以上海为例,征收方式主要是以房屋的评估价值为标准,并且在房屋征收对象、征收税率以及征收条件等多个方面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房产税征收标准通常是从价或从租两种方式来进行征收,其中从价计征的方式就是指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之后的余值,而具体的减幅是由省区市人民政府来进行确定,比如,浙江省具体的减幅为30%。公式则为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而从租计征就是将房产租金作为计税的依据,公式则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请问房产税的征收可以按照按年征收或者是分期缴纳的方式纳税的期限也是由省区市人民政府来进行规定,所以每个城市的征税时间还是有一定的差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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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侯润芳)3月26日-29日,博鳌亚洲论坛2019年年会在海南博鳌举行。论坛期间,房地产税话题引发热议。今日,中银国际研究公司董事长曹远征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不论房地产价格高还是低,房地产税都应该出台。对目前的中国人来说,**大的财产可能就是房子,需要在财富代际更替中间做一个制度安排或者相关法律来调节,以保证公平,这是房地产税的出发点。在博鳌亚洲论坛2019年年会期间,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吴晓求表示,从理论和逻辑上,没有找到开征房地产税的理由。“作为一个经济研究者,自己一直在思考房地产税的基础是什么,但目前还没找到, 实际上房价高是因为土地值钱,那么土地不是我的,即使上面的建筑是我的,但为什么要对我征税呢?”吴晓求说。吴晓求的一席话引发热议和关注。“我不太同意这一观点,房地产税还是应该征收的。”曹远征向新京报解释,在中国,土地确实是国有,征收的房地产税在某种程度上是持有税。同时,曹远征强调,不能从狭义的概念去理解房地产税,应该从财产税的角度讨论和理解房地产税。如何理解?曹远征举例,美国遗产税立法的初衷是在财富代际更替的阶段保证公平。“很简单,你挣得比我挣得多,你本事比我大我认了,但凭什么你儿子依靠继承财产比我儿子更有钱,这是不公平的。财富贫困的代际更替是**大的不公平,会拉开收入差距。鼓励当代人努力奋斗,而不是鼓励后代人不劳而获,这是财产税的核心。”曹远征说。曹远征直言,对目前的中国人来说,**大的财产可能就是房子,需要在财富代际更替中间做一个制度安排或者相关法律来调节,以保证公平,这是房地产税的出发点。房地产税对房价究竟能起到多大的调节作用?曹远征直言,如果从调节房价的角度理解房地产税,就理解偏了,房地产税就变成了调节价格的手段了。实际上,不论房地产价格高还是低,房地产税都应该出台。第二,房地产税对房价的影响取决于开征的方式、税率等。“不要从房地产的角度去讨论房地产税,否则房地产税就被房地产价格绑架了。难道房地产价格跌了要降房地产税,房地产价格涨了又要征房地产税?”曹远征反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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