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第一是要分析当前的房价。看一个城市当前的平均房价,可以看出一个城市的供求关系,如果是供大于求,意味着房价呈下行趋势,是可以考虑买房的,如果是供小于求,这房价还会出现下幅度上涨,并不太适合买房。第二,看大的宏观调控政策走向,宏观调控政策的松紧程度对房价有直接影响,所以在买房之前先分析下当前的宏观调控背景,再决定什么时候适合买房。第三,看城市的交通建设,未来的城市交通规划。房价除了受供求关系影响,还受交通的影响。交通越便利的地方,相应的房价肯定会越高。第四,看当地中介公司的经营情况,房地产市场的销售额直接和中介公司的业绩挂钩,所以中介公司的业绩情况直接能反映当地房地产市场的走势。第五,看银行的金融政策,主要是看贷款和利息方面的政策。如果贷款利率上浮,利息增加,那很明显意味着你买房子要多花很多钱,适不适合买房子的。第六,也是**重要的一点,还是要看自己的经济能力了,如果经济能力足够强,什么时候买房都比较合适。
全部3个回答 >现在新农村集资建房可不可以买卖?
141****0237 | 2019-11-15 14:21:09-
136****1394 1、没有房产证是不可以买卖的,必须办理房产证才可以买卖。
2、买卖也是有条件的: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如果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则不能上市交易,也不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只可以在自己本村的集体内部买卖,也就是说房子只能卖给自己村的人。
3、只要是法律上在你名下,国家是不会无辜回收的。 2019-11-16 08:55:13 -
142****0074 村集资房买卖注意事项:
1、集资房大多都是村委会与开发单位合作建房。从2001年8月6日后,政府部门就不再审批合作建房,即便是在政府规定的红线范围内,集资房项目也大多没有经过正规的报建程序;同时,集资房的开发单位多数无开发资质。
2、集资房都没有正规楼书。集资房楼书多是一纸宣传单,一般不标明开发单位、建设设计单位,传单采取沿街散发形式。
3、集资房没有正规预售合同。售楼员出示的购房协议书是开发单位与村委会联合印制的,并非正规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4、集资房房产证大多数都是由村委会自行印制。在看房时,售搂员会告诉购房者签了合同后,发楼房使用证,但事实上,这个证是村委会与开发单位自行印制的,并无法律效力。
5、集资房没有补交地价。售楼员也表示,他们是先建房后办报建手续,日后购房者补交地价后,即可办理房产证。
6、集资房遇拆迁有风险。因此不希望自己的房子被拆建的就要注意不要买集资房了!
7、集资房价格便宜但不能办按揭。很多人选择集资房原本是因为其价格相对来说比较便宜,不过如果经济能力相对较弱的也要注意了,集资房买卖是不能按揭的!
8、集资房品质较商品房稍低。集资房的做工一般都比较粗糙,很多都是毛坯房,只有少数有简单装修,当然你也可以买房之后再进行简单的装修。 2019-11-16 08:54:50 -
148****0539 1、农村自建房也是可以拿到房屋权属证书的,拿不到那是你没有依据《房屋登记办法》去办理。
第八十二条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
第八十三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2、农村自建房可以进行买卖,但宅基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必须要依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转让和受让。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规定:“农村居民建住宅要严格按照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依法取得宅基地。农村居民每户只能有一处不超过标准的宅基地,多出的宅基地,要依法收归集体所有。”国办发〔2007〕71号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房屋登记办法》第87条规定:“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3、你可以进行出租,但要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相关税费。
4、房屋可以进行继承,但宅基地不能继承。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国家及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确定由个人使用的,即公民对宅基地有依法使用的权利,但并不是所有权。遗产必须是公民合法拥有的财产,对这些财产具有所有权,所以,公民是不能将宅基地作为遗产继承的,而只享有使用权。 2019-11-16 08:53:45 -
156****5670 没有房产证的自建房是不可以买卖的,必须有房产证才可以买卖。
1、农村自建房也是可以拿到房屋权属证书的,拿不到那是你没有依据《房屋登记办法》去办理。
第八十二条,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
第八十三条,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2、买卖也是有条件的:
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如果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则不能上市交易,也不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只可以在自己本村的集体内部买卖,也就是说房子只能卖给自己村的人。
3、可以进行出租,但要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相关税费。只要是法律上在你名下,国家是不会无辜回收的。
4、房屋可以进行继承,但宅基地不能继承。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国家及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确定由个人使用的,即公民对宅基地有依法使用的权利,但并不是所有权。
遗产必须是公民合法拥有的财产,对这些财产具有所有权,所以,公民是不能将宅基地作为遗产继承的,而只享有使用权。 2019-11-16 08:53:22 -
156****0114 通常正规的商品房开发,主要要有四证:土地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销售许可证,过程中及交房时还会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准入住等等一系列的报批报建的批复,买房者主要看前面的四证,以及开发商的营业执照、资质证。如果四证齐全说明这个商品房项目是合法建房。
对于商品房的销售,一般有开发商自己销售,也有委托销售代理商进行销售,无论是否进行委托销售,四证上的主体应该是一家,也就是真正具有销售资格的,将来办理房产证时,是需要用这家公司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去房管局办理的。
就你的问题而言:
1、这是个用地性质的问题,在土地证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复等相关用地环节,用地性质是已经确定的,如果项目开发后与用地性质不符,那么将来要么开发商提前做土地变性,要么属于违法建设,具体处理情况,视不同地区而不同
2、违法建筑有可能会限期拆除,但也会因各地政策不同而处理的方式不同
3、集体土地的问题我个人觉得比较麻烦,因为是集体所有,涉及的方面会比国有土地多。而且将来估计也只会有房子的使用权,而不会有产权,再进行买卖可能还要找集体土地所有单位开具证明(这点各地的政策不同)。国家也正在清理小产权房。
4、因为不知道具体合同其他条款的细节,所以也不好说你能获得多少赔偿,这也是合同写得比较含糊的地方,我觉得开发商也是没有跟,他们也说来好事情况将来的发展进向,所以他们在合同里也无法给出明确的说法。如果是国家征地,会有拆迁补偿,估计开发商会按照那个补偿标准跟你们协商,如果是强拆就不好说有没有补偿了。 2019-11-16 08: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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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以市场价购买的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可以依法进入市场转让,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收入归个人所有。2、职工以成本价购买的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一般住用5年后可以依法进入市场转让,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收入归个人所有。3、职工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拥有部分产权,即占有权、使用权、有限的收益权和处分权,可以继承。产权比例按售房当年标准价占成本价的比重确定。职工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一般住用5年后方可依法进入市场转让,在同等条件下,原售房单位有优先购买、租用权,原售房单位已撤销的,当地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有优先购买、租用权。售、租房收入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单位和个人按各自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4、职工按成本价购买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部分产权,合作建房不满五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如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该住房的,由单位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集资房满五年,购房人可转让该住房,但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该集资合作建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职工也可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取得该房屋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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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能转移到异地,但如果规定的理由就要取出是不可以的,也不能全额取出来。 1、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异地: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章 缴存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可见,住房公积金是由所在单位缴纳,个人因工作原因调往外地工作,则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迁移手续,由新工作单位进行进行缴纳。个人不能自行在外地缴纳住房公积金。 2、公积金的支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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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楼主,这你咨询一下你当地的公积金中心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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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和国家对小产权房的关注越来越高,很多业主也开始担心自己所购买的是否是小产权房。这就有了小产权房有房产证吗以及小产权房可以买卖吗的疑问。今天就随小编来看看小产权房有房产证吗以及小产权房可以买卖吗的相关介绍,以供大家参考哦。什么是小产权房?在了解小产权房有没有房产证之前,很多人可能还不清楚什么是小产权房。那么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而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约定俗成一种称谓。它是指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布的,而是有乡政府或者村政府颁布的。小产权房有房产证吗?因为小产权房并非由国家所颁发,所以小产权房是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只有土地证,也相当于买了小产权房的房子只有使用权,没有的所有权。那么买了小产权房怎么办呢?买了小产权房怎么办呢?近几来,随着国家清理小产权房的开始,已购买了小产权房的业主们不免有些担心起来,怕自己陷入“钱房两空”的局面。但是,目前国家还没有针对购买小产权房业主的相关政策,所以在这里具小编了解,在没有下达相关政策之前,只有找开发商退房这一方法了。小产权房的两种性质:首先应当明确小产权房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法律是允许乡村集体组织在集体土地上建造住宅的。只要依法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就是合法建筑。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因此,并非只要是小产权房就是非法建筑。小产权房可以买卖吗?非法的不能购买,那合法的是否可以购买和转让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是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就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由此可见,小产权房是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的。但这并不是说小产权房就不能转让,而是说其转让或销售的对象是有限制的,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它的法律风险在哪呢?前面已经详细论述了由于小产权房的特殊法律属性,使得小产权房的流通转让存在很多的限制,因为小产权房只具备了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质,但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其并不是商品房。所以,法律法规对商品房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对小产权房是无效的,人民法院也就不能适用商品房买卖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处理涉及小产权房的案件,购房人的权益很难得到维护。同时,由于购买小产权房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根据法律规定购房人只能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等。但是根据目前已有的案例来看,如果购房人明知所购房屋是小产权房仍然购买的,由于己方有过错,可能人民法院就不会支持其要求赔偿损失的请求。而且即使开发商违约,由于合同无效,购买人的权利也无法得到保障。由于小产权房不受法律认可,也不用在房管部门备案,不在政府机构监管范围内,因此在使用房屋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一些房屋质量问题、公共设施维护问题,其救济途径就非常有限。在购房后,如遇国家拆迁政策,小产权房由于没有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购房人不是合法的产权人,无法得到对产权进行的拆迁补偿,作为实际的使用人,其所得的拆迁补偿与产权补偿相比,微乎其微。同时,由于所购小产权房得不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没有得到国家房地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无法办理合法的产权手续,购买后也不能合法转让过户。这对房屋的保值和**也有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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