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签字要谨慎,确保政策和法律都无差错!雷区:被莫须有的政策搞晕,迷迷糊糊就签字某些地方公司给出的拆迁政策往往会在某些个环节与法律相违背(先拆后补、程序不合规等等)。相信大家在身边都听过一些这样的例子,签了字之后发现补偿却没有按照事先约定一样,这种情况被征收人就处于被动的情况,无法得到预期安置补偿,因此在签字之前一定要谨慎。建议:应该在熟知国家法律的前提下,找到违法点,保持定力据理力争,还能够确保本属于自己的拆迁赔偿不被压缩。当然,如果政策有效,且拆迁条件都符合,也不可无理取闹。二、消除信息偏差,拆迁项目摸底。孙子兵法中有句话叫做“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就要求我们不单单要真正了解自己的情况还要了解对方的反应。在交涉的过程中,及时清楚对方的反应不仅有助于判断自己如何采取下一步行动,还可以帮助我们预测对方接下来的行动。这时作为被征收人需要自己搞清楚这么几个关键问题。拆迁施工工期是多少?(不能按时完成拆迁对方有损失)目前实际的拆迁进度?(这个很容易)其他被拆迁户是怎么谈的?(多邻里走动)目前拆迁方给出来**高的价格是什么?(了解上限)要求信息公开,了解项目的立项、规划、资金等情况。
全部3个回答 >如何与拆迁办谈,需要注意细节?
143****4134 | 2019-11-15 07:11:37-
154****3510 一、首先,签字要谨慎,确保政策和法律都无差错!
雷区:被莫须有的政策搞晕,迷迷糊糊就签字
某些地方公司给出的拆迁政策往往会在某些个环节与法律相违背(先拆后补、程序不合规等等)。相信大家在身边都听过一些这样的例子,签了字之后发现补偿却没有按照事先约定一样,这种情况被征收人就处于被动的情况,无法得到预期安置补偿,因此在签字之前一定要谨慎。
建议:应该在熟知国家法律的前提下,找到违法点,保持定力据理力争,还能够确保本属于自己的拆迁赔偿不被压缩。当然,如果政策有效,且拆迁条件都符合,也不可无理取闹。
二、消除信息偏差,拆迁项目摸底。
孙子兵法中有句话叫做“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就要求我们不单单要真正了解自己的情况还要了解对方的反应。在交涉的过程中,及时清楚对方的反应不仅有助于判断自己如何采取下一步行动,还可以帮助我们预测对方接下来的行动。这时作为被征收人需要自己搞清楚这么几个关键问题。
拆迁施工工期是多少?(不能按时完成拆迁对方有损失)
目前实际的拆迁进度?(这个很容易)
其他被拆迁户是怎么谈的?(多邻里走动)
目前拆迁方给出来**高的价格是什么?(了解上限)
要求信息公开,了解项目的立项、规划、资金等情况。 2019-11-15 07:12:15 -
152****9282 1、合理定位,目标明确
这是贯穿整个谈判过程的核心工作,对于谈判的后期走向和**终的结果起到着决定性的作用。此处的合理定位,包括被拆迁户对于自己的定位也包括对于拆迁方的定位。
对于自己的定位是一项重要但是很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房屋的用途、面积、结构、位置,还与周边房屋的价格来进行综合的考量。对自己的正确定位会使自己的拆迁中掌握主动的地位,定位过高或是过低都不好,若是过高会导致对方认为你在谈判中脱离实际,漫天要价,造成谈判破裂,过低的定位又会导致自己的权益受损,难以争取合理的拆迁补偿。因此合理的定位是谈判的第一步。
谈判是一件双方的事情,因此在知己之后也要知彼,因此,在拆迁谈判前,**好提前了解一下拆迁期限,施工工期是多少?观察实际的拆迁进度情况?拆迁方和自己情况差不多的被拆迁户是怎么谈的?现在同等条件下拆迁方给出来**高的价格是什么?
2、掌握主动权,善于判断
拆迁中很多被拆迁户就一个办法:拖,要么就躲着不见,要么就找各种理由不去谈。但是这样不是一个好的办法,合法、合理并且必要的拖延才能真正在拆迁中占据主动。合理的必要的谈判,我们不应该拒绝,但是要掌握谈判的主动性。也就是说,在谈判之初,我们要有权决定谈判什么时候进行,在哪进行,和你进行谈判的对方是谁。不要忽视这些细节,如果你能做到在这些小细节上占据主动,对谈判是大有帮助的。
在拆迁中,拆迁方出于工期压力或出于利益考虑,都希望能尽早完成拆迁,促使项目的尽早启动与完成,因此对于非原则性的问题,被拆迁户还是可以很好的掌握主动权,利用对方的心理特点,能为自身谋取更大的补偿。但是在抓住该弱点的同时,一定要善加利用,有张有弛有度,若是过度利用反而容易激怒对方,使得谈判的环境愈发恶劣,甚至爆发激烈冲突。抓住对方的心理特点是一门技术,如何利用则是一门艺术。
对于上述心理特点的善加利用有的时候有着很大的收效,但是更多的时候是不够的,还需要利用拆迁方的漏洞。这一点与上一点是紧密相连的,合理利用拆迁方的漏洞,往往能带来出人意料的效果。为了合理利用漏洞从而产生逆转的效果,首先需要的就是对于漏洞的查找,需要谈判者具备对案件具有整体的把控能力和专业的拆迁知识。所以这是谈判的取胜的前提条件与制胜点。
3、注意细节,善用技巧
首先谈判一定是一个善于倾听的过程,可以说,倾听是谈判的重要的环节,是获取对方信息的主要渠道,在谈判的时候要善于使用各种方法诱使对方吐露出尽量多的想法,高明的谈判者不会再谈判开局的时候就将底牌亮出来,而是在获取对方的信息之后,通过冷静的分析,将对方的底牌摸清,知道对方的底线和真正的目的,进而掌控整场谈判。但是这系列的行为一定不要给对方以惊动,因此要求谈判者具有相当的谈判经验,这对一般的拆迁户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同时,谈判的时候一定要避免对抗式的谈判,千万不要在谈判刚开始就和拆迁人争辩,产生敌对情绪,这样只会导致对抗,致使谈判不能正常进行下去。
若是谈判中出现僵局,此时首先通过解决一些小的拆迁补偿问题为双方创造谈判机会,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一些微不足道的问题上达成一致,拆迁人就会变得更加容易被说服。
以下几个细节问题是被拆迁户在拆迁谈判中一定要注意的问题,首先和你谈判的拆迁方的代表可能会有好几拨,那么此时就应该明确这些和你谈判的人是否有谈判的主体地位,他们所能谈判的**高的权限是什么。和有权力的人谈才有谈判的效果,否则只是白白的浪费时间和精力。
同时在对拆迁方进行心理战的时候,一定要反过来预防拆迁方对你实施心理战,尤其是奖励期心理战,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奖励期补偿如果错过就没有机会了。 2019-11-15 07:12:10 -
153****8114 一般不是有规定要将条件清楚明白地告知被拆迁户的吗。。我知道有的拆迁方将安置给被拆迁人的房子的性质不说清楚,看是安置房性质还是商品房性质。还有实际使用面积上做假。还有公摊面积上不说清楚。 2019-11-15 07: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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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办法就是你不要去找拆迁方谈,什么也不谈,让他来找你谈,等什么时候你认为对方给的条件可以啦,你们就拍定.不过不要把你的条件要的过高,这样往往会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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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与拆迁办谈拆迁赔偿的问题,以下是我朋友总结的经验:方案一定要由拆迁办先提,你只需回答 同意或不同意 ,等到他们的方案接近你的预期后 你可以跟他们具体谈包括你拍来的价格 加上费用 加上 租金补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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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如何与拆迁办谈答
第一、关于拆迁谈判(实际是协商),法律、法规层面是允许的。法律依据: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第二、谈判无定势。个人建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好准备工作。1、充分了解涉及动迁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当地的政策。涉及拆迁的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的,那么主要的法律、法规的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并参照国务院令第590号执行。涉及的拆迁土地性质是国有土地的,则主要依据是国务院令第590号。作到明确法律、法规层面是如何规定,以便判断自己公平、合理、合法的目标是否可行。2、搜集对方是否存在违法拆迁行为的证据、增大自身谈判的砝码。对于是否合法行为的判断,应当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比如涉及到征收拆迁集体土地性质的,那么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即,需要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否则属于违法拆迁。那么对于程序方面,是否履行公示公告程序的,具体可以直接参看《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对于涉及到的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的,那么直接依据国务院令第590号,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该条例,规定的比较详细,可以直接查询参看即可。3、协商谈判的过程,并无定势,也无固定的话术,可以委婉,也可以直接。这均是当事人拥有的合法权利。4、切忌,协商谈判久拖不决,错过司法救济的时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5、上述问题中提到“房屋的面积和拆迁款”,房屋和土地面积是计算补偿的基础,毫无疑问,这是补偿的核心要素,但是直接针对这些,并没有多大的谈判空间。比如关于房屋面积,一般是可以通过证据固定的,关于标准,法律法规也是有明确规定的。只有通过上述的思路,才能有效的保障自身合法利益**大化。法律依据: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关于评估机构的产生,评估方法,可以直接参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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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暂时不要签拆迁协议,与相关联的部门进行协商。2 协商解决不成,可以委托律师通过要求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维护你们的权益,也可以选择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3 达不成协议走诉讼程序,法院判决后才能实施强拆。【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1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2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3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4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5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6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注】涉及不能确定的法律条文,可以参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至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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