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房土地属于国家划拨的,属于经适房的一种,上市交易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而商品房的土地是开发商有偿购买的,开发商可自行规定其价格并出售。1.棚户区改造房土地属于国家划拨的,属于经适房的一种,上市交易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而商品房的土地是开发商有偿购买的,开发商可自行规定其价格并出售。2.房产证是没有区别的,只是棚改房第一次办的产证上有动迁房三个字,转手卖过一次后在登记的产证就没有动迁房3个字了。房屋产证没办理好前也可以买卖的,只要去做个见证就可以了。
全部3个回答 >什么是改造安置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产权与商品房产权有哪些区别?
156****2683 | 2019-10-30 16:54:34-
158****5550 第一方面:交易受时间的限制
安置房的交易受到的限制比较多,很多安置房在交易年限上都有很大的限制,安置房一般规定在几年内不得进行上市转售。商品房则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买到的是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那么就可以上市交易,转手买卖了。但是商品房是期房的话,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
第二方面:产权有所不同
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而言,产权上有明显的区别,大部分的安置房其实并不是完全产权,可以理解为具有完全的房屋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
而商品房是有完全产权的,也就是具有完全的房屋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土地,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
第三方面:房屋质量不同
商品房的质量不会存在什么问题,安置房会差很多。
2019-10-30 16:55:07 -
131****8563 棚户区改造房土地属于国家划拨的,属于经适房的一种,上市交易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而商品房的土地是开发商有偿购买的,开发商可自行规定其价格并出售。
1.棚户区改造房土地属于国家划拨的,属于经适房的一种,上市交易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而商品房的土地是开发商有偿购买的,开发商可自行规定其价格并出售。
2.房产证是没有区别的,只是棚改房第一次办的产证上有动迁房三个字,转手卖过一次后在登记的产证就没有动迁房3个字了。房屋产证没办理好前也可以买卖的,只要去做个见证就可以了。 2019-10-30 16:55:03 -
155****9981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2019-10-30 16: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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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得看政策的吧,,,一般情况下都是有一个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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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建议您要查看项目的五证,五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基础,五证齐全的房屋才可以考虑购买相关法规: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政策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西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西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西安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暂行规定》等法规、规定文件。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拆迁安置房产权是集体产权,但是已经取得五证,具备合法的销售条件的棚户区改造房,转变为合法商品房性质的房屋可以上市交易,也可以办理私有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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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归根到底还是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2、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扩展资料:棚户区改造一般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相关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按照街道申请、区住建局的实地查看、市房屋安全的相关鉴定、市棚户区改造指挥部统一拆迁安置的规定程序进行。当然,只有经过市里组鉴定为危房的,才能进行改造拆迁,拆迁补偿安置办法采用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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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性质不同:(1)棚户区改造:是为惠民利民民心工程,实施棚户区改造的根本目的是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兼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2)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二、补偿标准规定不同:1、棚户区的改造补偿:通常是居民补偿,又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补偿。(1)产权置换包括:1:1.5的面积置换;(2)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即把房屋折算成价格,其与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均有关系;(3)其他的搬迁奖励。2、房屋拆迁补偿: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包括:(1)货币补偿;(2)房屋产权调换;(3)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三、主导方式不同棚户区改造为政府主导并实施操作,改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实施。政府除了鼓励地方实行财政补贴、税费减免、土地出让收益返还等优惠政策外,还允许在改造项目里,配套建设一定比例商业服务设施和商品住房,支持让渡部分政府收益,吸引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为政府引导或准予,可由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自行拆迁,委托拆迁三种形式。1、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即由人民政府或其专门委托的单位统一进行拆除、补偿、安置等工作。它是国家提倡和鼓励采用的拆迁方式,《拆迁条例》规定:“有条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实行综合开发的地区,应当实施统一拆迁。”2、自行拆迁。它是指拆迁人自己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安置和补偿。主要拆迁业务人员必须在拆迁主管机关进行培训,取得拆迁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3、委托拆迁。它是指拆迁人将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安置工作委托他人进行。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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