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安置房已经赔偿给你了难道你是想要层高的赔偿吗?根据国家现有建筑的法律法规规定普通住宅的层高达到2米4以上即合法所以你这个已经符合标准了(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全部5个回答 >常熟安置房能赔多少钱?拆迁安置房有房子质量问题可以赔到钱吗
144****5311 | 2019-10-28 06:08:10-
143****3844 反正不便宜,之间暴发户哦,我邻村有一个,他家有200平,大约一万吧,这就几百万了。 2019-10-28 0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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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7737 拆迁安置房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将房屋的质量问题分为三种: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其他一般质量问题。针对不同的房屋质量问题,要采取正确维权方式。
2、购房者认为开发商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属于主体质量不合格的,首先购房者应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是直接关系到使用的安全性,且修复不可能或成本甚巨的,购房者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3、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当然,买受人也可选择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承担由于修复造成的交付迟延责任或赔偿其他损失。
4、对于不需要修复的质量缺陷,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因存在质量缺陷而造成的房屋价值的贬值损失,可依法申请委托有关估价机构对房屋进行差值评估,以确定差值部分的损失。
追答
安置房发生质量问题找哪个部门维权
1、一旦市民发现房屋质量方面的问题,合理维权首先应该找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处理。
2、如果到开发商和物业公司除无法维护自己的权利,拖延处理或者是无视业主的投诉,业主可到相关的房管部门进行投诉;必要时,也可借助诉诸媒体曝光,利用社会舆论的力量,推进维权进度;如果协商未果,特别是涉及赔偿问题,业主可以到司法部门需求法律维权了,就需走诉讼、仲裁等司法程序了。
3、安置房也有保修期,法律规定,住宅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一般质量问题的,在保修期内,可以到开发商处去维权,由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拆迁安置房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以及安置房发生质量问题找哪个部门维权的介绍了,户主在收房时首先应看合同,合同内容是验房的重要依据,在什么条件收房应该在合同中有体现,违约如何处理也应该在合同中有体现。 2019-10-28 06:08:23 -
132****1672 拆迁时选房还是选钱?这本应该是拆迁户的幸福烦恼。但是这种选择困难症被一些地方给治好了,不过拆迁户并不领情,这是为什么呢?
大家都知道,拆迁时,咱们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补偿——也就是咱们常说的安置房补偿。但是实践中很多被拆迁人朋友却反映,拆迁方根本没给自己选择的机会,而是直接在补偿方案中规定了全部以货币形式进行补偿。
很多拆迁户由此产生了疑问:我的房子拆迁,还不能选择补偿方式了?难道法律没有对拆迁补偿安置方式进行规定吗?拆迁的补偿方式到底是不是拆迁方说了算?
今天就针对这种遭遇,来说说拆迁补偿**容易出现的几个不合理、不合法的问题。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选择何种补偿方式是被拆迁人的权利,征收方无权在补偿方案中直接规定单一补偿方式,剥夺被拆迁人选择另一种补偿方式的自由。
实践中由于地方政府对房地产交易市场的政策调控,会地域性的存在鼓励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补偿中某一种补偿方式的可能,通常需要对响应政策的被拆迁人进行额外的奖励性补偿,而不能直接硬性规定被征收人必须以某种方式接受补偿。
补偿款不够买新房子,偏低!
遇到此类情况的被拆迁人,一方面要关注被征收房屋的分户评估结果(评估报告)是否存在错误或违法问题,另一方面要认真审查拆迁项目的征收补偿方案及制定依据,确认补偿标准合理。
拆迁后生活水平严重降低,有问题!
实践中被拆迁人常常遇到两类问题,一类是拆迁补偿标准严重偏低,或依据许多年前的补偿标准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导致被拆迁人原有生活居住水平因突然失房而骤然降低;
另一类是虽约定以产权调换的方式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但安置房迟迟无法交付,过渡费没有及时支付或没有及时提高标准,导致被拆迁人被迫租房居住,生活水平也严重降低。
对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中明确提出,要切实做到被拆迁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这也是律师常说的拆迁补偿标准的**低底线。
如果有被拆迁人计算认为自己在拆迁后,难以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就要慎重考虑是否补偿数额没有达到足额、合理的标准,确实存在问题的,要积极启动法律救济程序展开维权。
在一些具有特殊性的大型征地拆迁项目中,单一补偿方式或偏低补偿标准的背后,往往隐藏着更深一层的违法问题。在某些具体征地拆迁项目中,确认补偿标准的依据也不仅仅是征收补偿方案,如在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项目中,移民安置规划是重要的、必须的补偿安置依据。
拆迁补偿安置方式应当把选择权交给被拆迁人!
其实对于补偿安置方式的限制,很多征地拆迁项目中都曾出现过;也有不少旧城改造或者棚改项目制定了比较特殊的补偿政策。但是强制被拆迁人选择某种补偿方式,与鼓励被拆迁人选择某种补偿方式,这两者之间有很大区别,被拆迁人朋友要先弄清楚,自己遇到的是哪一种情况。
真要选择货币补偿也不是不可以,但是起码补偿款要能让被拆迁人买得起新房;如果选了货币补偿就意味着全家都要重新奋斗很多年才能从新安居,这是被拆迁人难以接受的,也是法律不允许的。 2019-10-28 06: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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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安州(水区)搬迁安置工程一期工程涉及村已经开始签约腾退,这次征迁涉及到企业用地,这是此前三县征迁中首次遇到的问题。据了解企业用地补偿按照每亩地(45万)补偿,其中大队部扣除15万,作为村集体预留款(可能将来平均分配给村民)。据搬迁村百姓介绍,企业用地不涉及住户(安置房),而是采用一次性现金支付方式,每平米多少钱目前还没有公布?我分析应该和周边房价做一个参考。不过在此前新区公布的补偿方案中有这么一段话,如果你不要安置房,按照每平米7000元进行现金补偿,这个会不会就是补偿标准?目前涉及南关村、石冢俩村,也就是白洋淀大道南侧,部分村民已经签约腾退,因为补偿细化还没有落实,一些村民扔等待观望,我相信在本月15号前一定完成征迁计划,希望大家积极配合新区拆迁建设。早搬迁有奖励;在规定时间内签约腾退按照奖励条件5+3万元,每人还能获得个人搬迁奖励5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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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买的房子,却出现了质量问题,甚至严重影响居住。不少人为此焦急上火,当房子出现质量问题时,应该怎么办?房屋质量问题一般分为三种,一是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比如地基、承重墙有问题;二是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比如不能正常供水供电,隔音效果不达标等;三是其他一般的质量问题,比如渗水、墙皮脱落等。针对不同的质量问题,法律上有不同处理方式。如是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使用,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对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法律容许购房者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但买受人也可以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由卖房者承担由于修复造成的交付迟延责任或赔偿其他损失。对于其他质量问题,由于未对居住使用造成严重影响,只能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赔偿损失,不能要求退房。综上所述,遇到房屋质量出现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决定采取什么手段维权。法律规定了多种方法,具体选择哪一种,当事人应该衡量采取哪种方式更有利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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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家没有出台安置房买卖的规定,因此,安置房买卖有一定的风险,且无法公证,所以,如确实需要购买,应找专业律师为您写房屋买卖合同,律师会为您考虑出售方的主体资格等问题,及以后可能发生风险应如何保障您的权益。凭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目前卖买双方的各自俩夫妻身份证及四人去公证处办理。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是有效的。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不需要公证就能生效的法律行为,通过公证过后,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但并不代表着公证赋予了其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便是属于这种类型。因此,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是否公证影响,但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法院一般予以直接采用。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出卖共有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 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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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的开发单位是开发商和当地政府,如出现质量问题可以找以上两者承担责任,注意质量保证期限,一般是两年,防水等是五年,超过保修期限的需要收费维修,但是主体结构重大质量可以终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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