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啊,先找他协商一下啦,相信你解释得清楚有理,邻居也会理解你的,如果实在不行的话就请有关部门的人员解决啦,希望可以帮到你
全部5个回答 >占公摊面积应怎样处理?我家的房子公摊面积太大怎么办?
143****6708 | 2019-10-17 21:26:16-
142****8460 目前国家在公摊面积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必须控制在哪个区间范围内。
一般多层住宅的公摊面积约在10%~13%,18层以下的板式住宅公摊约在13%~15%,点式的楼盘公摊大多在15%~17%,而30层以上的住宅因为电梯数量的增多,公摊通常都在25%左右。
不应计算为公用建筑面积的:
1、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
2、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3、楼梯下方空间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的,其下方空间不论是否利用均不再计算建筑面积。
4、公共通道临街楼房、挑廊下的底层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不论其是否有柱,是否有维护结构,均不计算建筑面积。
5、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的建筑,不计算建筑面积 2019-10-17 21:26:47 -
141****8463 可以直接起诉物业要求履行职责。或起诉对方侵权。 2019-10-17 21:2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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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2910 大概73%的得房率,作为高层电梯房来说,有点高,但也还在正常的范围内。现在很多高层电梯房分摊率在25-30%之间的也不足为奇。现在买商品房都是有分摊的,高层的房子由于其电梯、消防楼梯的配比影响,分摊的面积会比较大,分摊面积包括哪些是按规定来的,有些电梯的配比高,分摊的面积会大一点,不同的楼盘会有差异。
从分摊的比率来说,国家并没有什么硬性规定,但其分摊率过高直接影响到房子的性价比,会成为消费者购房的时候考虑的因素。
**终面积的确定是房产局来核的,房产证上会注明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一般不会短斤少两,呵。你的这个情况真要判断只能说是在正常的范围内,只是由于没在这个领域各人的理解会有误差导致你觉得不好理解,其实这一情况是普遍的,正常的。 2019-10-17 21:26:38 -
154****6087
虽然我们买房子的面积是120平米,但是公摊面积可能就占据了20%的面积,房子的面积分为三种,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套内面积,如果公摊面积很大的话,自然自家的房子套内面积就会小很多,所以很多人买房子的时候都很在意公摊面积,毕竟自家房子小,外面公共区域再大也是没有用的,真正用到的还是套内的面积,所以很多人都不希望自己多花钱在公摊面积上面,其实我们在买房子的时候要学会观察,有一些房子**好还是避开。这3种房子买回家**不值,“公摊面积”太大,说啥都要避开,牢记!
1、梯户比大的房子
梯户比也就是说一层楼中,电梯的数量和住户的数量有一个比例存在,**常见的就是1梯1户、2梯2户、1梯2户、2梯4户等,其实,对于我们来说,2梯四户的公摊面积相对小一些,或者是1梯2户也相对好一点,其他的户型光是一个电梯就需要占一部分的面积,平时教的电梯费也多一些,包括楼层的过道等公共区域的面积也会很大,自然不是一个很省钱的方法,所以在买房子前要了解梯户比。
2、有公共使用层的房子
一般楼房都是有设备层的,所以难免是会占据公共区域,但同时我们还需要了解一下房子的外观,现在有很多房子都是中间有一个通道连接两栋楼房,看起来很高级,但其实都是算在公摊面积里面的,这样的房子也有更大的公摊面积,所以我们要相信,开发商是不会做划不来的买卖的,一定要考虑仔细再做买房的决定。
2019-10-17 21:26:30 -
147****6448 公摊面积缺少标准、管理混乱,不仅会让消费者在购房时需支付更多房款,更使之在未来要支出物业费、取暖费等更多成本
**近,题为《买100平方米的房子只得70平方米,这么坑的“公摊面积”到底怎么来的?》的文章在网络热传,激起了很多网民共鸣。在房价高企、调控不断加码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追问:既然国际上基本都是按套内面积计算房价,为何我国计算房价、物业费等都要包括占比颇高的公摊面积?职能部门治理房地产行业乱象之时,能否回应公众关于公摊面积乱象的关切?
从1998年进入商品房时代开始,由购房者分摊购买的共有建筑面积,就因不符国际惯例、现有法律法规没有设定上限等问题一直为人诟病。近年来,随着商品房价格攀升,部分开发商更利用普通购房者对公摊面积缺乏深入了解与测算能力,不断推高公摊面积和公摊系数,使之快速上涨并超过了30%。2010年,山东高密某楼盘推出后的公摊系数甚至超过52%,使购房者很受伤。
诚然,公摊面积问题不是一个新鲜话题,但长期存在并不一定意味着这种做法是合理的。值得注意的是,公摊面积缺少标准、管理混乱,不仅会让消费者在购房时需支付更多房款,更使之在未来要支出物业费、取暖费等更多成本。而随着房屋精装修政策乃至未来房地产税出台,购房者遭遇到的不公还将进一步加剧,产生的各类矛盾也将愈发尖锐。
有人辩称,降低或取消公摊面积,可能会让开发商忽视公用设施部位建设、降低环境配套等公共公用设施质量,甚至进一步推高房价。但国外成熟的经验表明,在市场经济中,如果开发商试图在压缩公摊面积后占购房者便宜,购房者肯定不会答应。为了生存和获利,开发商更理性的选择,是根据市场需要造出更好的房子。
至于降低或取消公摊面积会推高“房价”之谈,更是危言耸听。因为压缩公摊面积或改成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造成的价格上涨,本身只是一个数字问题,并不会真正提高购房者负担,相反会降低购房者的未来资金压力。
其实早在2002年,重庆人大常委会就以地方法规的形式,首次对商品房的计价方式做出明确规定和要求:商品房现售和预售,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权证应当载明共用部位及设施。不按这一计价依据销售的开发商,将被行政主管部门重罚。过去十几年的实践表明,只要制度设计合理,像其他国家一样按套内面积计价,并非没有可能。
公摊面积问题积弊已久,越涨越多的公摊面积实质上已经侵占百姓的利益,也损伤了市场经济的公平与公正。近几年,为回应民众诉求,广州、北京等地也开始出现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探索。人们期待着相关职能部门在研究房产调控政策之时,能正视公摊面积乱象,探索更科学、合理的计价方式,切实保护百姓权益。
2019-10-17 21:2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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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公摊面积,可以请有关单位来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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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家在公摊面积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必须控制在哪个区间范围内。一般多层住宅的公摊面积约在10%~13%,18层以下的板式住宅公摊约在13%~15%,点式的楼盘公摊大多在15%~17%,而30层以上的住宅因为电梯数量的增多,公摊通常都在25%左右。不应计算为公用建筑面积的:1、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2、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3、楼梯下方空间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的,其下方空间不论是否利用均不再计算建筑面积。4、公共通道临街楼房、挑廊下的底层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不论其是否有柱,是否有维护结构,均不计算建筑面积。5、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的建筑,不计算建筑面积公摊面积的计算参考。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3、外墙墙体同一楼层外墙,既有主墙,又有玻璃幕墙的,以主墙为准计算建筑面积,墙厚按主墙体厚度计算。各楼层墙体厚度不同时,分层分别计算。金属幕墙及其他材料幕墙,参照玻璃幕墙的有关规定处理。4、斜面结构屋顶房屋屋顶为斜面结构(坡屋顶)的,层高(高度)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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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求业主自己回复原状,其次要求物管解决,还不成只好投诉到城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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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买的时候签的预售合同还是购房合同?如果是预售合同,那就是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还未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所以房屋的面积都是预测面积,等到产证下来才会有实测面积. 如果你买的是预售面积的房子,当时买的时候是测绘面积,交房的时候还进行**后一实测的。所以有面积补差的。 合同里面有注明:[面积差异的处理] 面积差异比=(实际套内建筑面积-合同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合同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100% 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本房地产价格的,卖方交付的本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如果存在差异,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本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含本数)的 (一)差异值在±0.6%以内(含本数)的,买卖双方互相不退、不补。 (二)差异值在±0.6%以上(不含本数)至±3%以下(含本数)的:面积超出的,超出的面积视为卖方无偿赠与;面积不足的,卖方应当双倍返还该不足部分的价金予买方(扣除0.6%的误差后)。 (三)差异值在±3%以上(不含本数)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在10日内退还买方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不解除本合同的,依照本款第(二)项方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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