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的安置房面积在拆迁协议补偿范围内的部份不需要另行交税,当赔偿的安置房面积超出拆迁协议补偿面积的,需要交纳契税。根据 税发【2010】32号《关于契税政策执行中若干问题的通知》1、被拆迁房屋的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取得货币补偿,重新购置一处房屋的(即货币补偿安置),购房成交价款中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部份免征契税;超出拆迁补偿款部份,应按适应税率征税。2、被拆迁房屋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重新承受还建房屋(即房屋产权调换安置),不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免征契税;应补缴产权调换差价的,对补缴款部份,按适用税率征收税。
全部4个回答 >折迁安置房税是多少?拆迁安置房契税交多少
136****1569 | 2019-10-14 10:53:09-
133****1051 赔偿的安置房面积在拆迁协议补偿范围内的部份不需要另行交税,当赔偿的安置房面积超出拆迁协议补偿面积的,需要交纳契税。
根据 税发【2010】32号《关于契税政策执行中若干问题的通知》
1、被拆迁房屋的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取得货币补偿,重新购置一处房屋的(即货币补偿安置),购房成交价款中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部份免征契税;超出拆迁补偿款部份,应按适应税率征税。
2、被拆迁房屋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重新承受还建房屋(即房屋产权调换安置),不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免征契税;应补缴产权调换差价的,对补缴款部份,按适用税率征收税 2019-10-14 10:53:26 -
145****7671 根据财税〔2005〕45号
二、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具体要交多少契税看你们当地的契税税率是多少。 2019-10-14 10:53:22 -
133****9587 记者从无锡市地税局了解到,为缓解市民交易过程中缴纳契税“排队苦”的尴尬,目前,石皮路8号新增了一个拆迁安置房契税征收点。
告知 市区7个安置住房办税服务网点
市地税部门已经在石皮路8号(原无锡市财政局)增设了拆迁安置房契税征收点,对应增加了4个窗口和5名工作人员,该点可以办理梁溪区和滨湖区的拆迁安置房契税征收工作,纳税人有任何疑问可以致电82820102咨询。
工作人员介绍,梁溪区和滨湖区的纳税人可以选择新增的石皮路8号或者滴翠路98-1号(无锡地税四分局二楼)办理;锡山区的拆迁安置房契税在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以及锡山区东亭南路2号均可以办理,咨询电话均为88707322;长江北路12号(长江大厦2楼)则负责处理新吴区拆迁安置房,该区纳税人可以拨打85292998了解相关事宜;惠山区拆迁安置房的契税缴纳在惠山大道108号(惠山行政服务中心内),咨询电话83590060。
此外,地税部门也提醒广大市民,因为安置房刚刚上市交易,这段时间**容易出现不法分子利用纳税人税法知识的“空白”,进行误导蒙骗的情况。
因此,一旦有涉税问题,必须要记住通过地税部门的办税网点、官方网站、12366服务热线、地税微信等多种“官方”途径咨询了解,千万不能“道听途说”。 2019-10-14 10:53:18
-
答
-
答
购买拆迁安置房算二手房,一般二手房交易需要交纳的税费: 一、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契税:非首次2%,买方缴纳; 2、 印花税:房款的0.05% 3、 交易费:3元/平方米 4、 测绘费:1.36元/平方米 5、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二、 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印花税:房款的0.05% 2、 交易费:3元/平方米 3、 营业税:全额的5.56%(房产证未满2年的、普通房满2年减免) 4、 个人所得税:房款的1%(.普通房满五年唯一减免)。
全部3个回答 > -
答
提问:房地产开发公司参与土地使用权竞拍,取得一宗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该宗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及拍卖成交后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均明确,A公司取得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除支付拍卖确认的土地价款外,还须在开发的住宅项目内须配建拆迁安置房2000平方米,建成后按要求无偿移交给市土地开发中心(该拆迁安置房是额外无偿帮政府建设的,并非安置该项目的拆迁户,该项目没有拆迁户)。请问专家须配建的拆迁安置房2000平方米如何纳税?(包括契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A公司能否把配建的2000平方米拆迁安置房的成本作为公共配套设施在开发成本中列支?谢谢! 专家回复:该拆迁安置房实质是你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对价的一部分,属于土地成本的一部分,应当视同销售处理。2000平方米的房产应当视同销售缴纳营业税(市场价格确认)、土地增值税(该项目单独核算)、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市场价格确认)、印花税(市场价格确认)。应当按支付拍卖确认的土地价款和2000平米拆迁安置房视同销售收入金额确认土地成本。把配建的2000平方米拆迁安置房的视同销售收入确认为成本。 专家分析: 政策依据:国税函[2010]220号六、关于拆迁安置土地增值税计算问题 (一)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本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房视同销售处理,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确认收入,同时将此确认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拆迁补偿费。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给回迁户的补差价款,计入拆迁补偿费;回迁户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补差价款,应抵减本项目拆迁补偿费。 (二)开发企业采取异地安置,异地安置的房屋属于自行开发建造的,房屋价值按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计算,计入本项目的拆迁补偿费;异地安置的房屋属于购入的,以实际支付的购房支出计入拆迁补偿费。 (三)货币安置拆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合法有效凭据计入拆迁补偿费.金旭红3月份——**新房地产财税精品课程计划:班次地点课时上间主讲课题主讲专家第6期郑州19-20日房地产业“营改增”全面备战与筹划技巧及风险应对暨新纳税申报表填报技巧专题李老师第7期深圳20-21日房地产业营改增政策前瞻暨企业财务核算与管理应对专题 陈老师第8期重庆21-22日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重点项目详解及新政策应用解读专题李老师第9期成都26-27日2015房地产企业全程运营纳税筹划专题之提升房地产企业价值链与利润的纳税规划与管理”田老师第10期成都28-29日房地产业“营改增”实务操作与纳税风险控制专题高研班林老师报名咨询:010-52106881 佟军【课程光盘出售600元/1套】**好的房地产财税学习交流微信平台:fdccspx 没关注的,赶快关注吧!
全部4个回答 > -
答
1、契税:购房90平方米以下1%;2、印花税:千分之一(首次购房印花税免征);3、手续费:5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4、登记费:85元(房产证和土地证工本费)对方交的:1、个人所得税:1%(取得产权超过五年且唯一一套住房的免征)
全部3个回答 > -
答
1、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2、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3、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4、核档费:50元/宗。 5、契税:税率为3%,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个人购买的自用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1.2以上、交易价格4290元/平方米)契税税率减半,按1.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的对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买方承担。 6、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7、营业税及附加: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8、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①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②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卖方承担。
全部3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