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的安置房面积在拆迁协议补偿范围内的部份不需要另行交税,当赔偿的安置房面积超出拆迁协议补偿面积的,需要交纳契税。根据 税发【2010】32号《关于契税政策执行中若干问题的通知》1、被拆迁房屋的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取得货币补偿,重新购置一处房屋的(即货币补偿安置),购房成交价款中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部份免征契税;超出拆迁补偿款部份,应按适应税率征税。2、被拆迁房屋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重新承受还建房屋(即房屋产权调换安置),不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免征契税;应补缴产权调换差价的,对补缴款部份,按适用税率征收税
全部3个回答 >折迁安置房税是多少?拆迁安置房转让税费是多少
156****1088 | 2019-10-28 07:31:16-
156****9357 购买拆迁安置房算二手房,一般二手房交易需要交纳的税费:
一、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契税:非首次2%,买方缴纳;
2、 印花税:房款的0.05%
3、 交易费:3元/平方米
4、 测绘费:1.36元/平方米
5、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二、 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印花税:房款的0.05%
2、 交易费:3元/平方米
3、 营业税:全额的5.56%(房产证未满2年的、普通房满2年减免)
4、 个人所得税:房款的1%(.普通房满五年唯一减免)。 2019-10-28 07:31:33 -
153****7821 和普通房屋一样过户交税;
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
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
3、契税1%~3%;
4、所得税按全额的1%,满五年唯一减免;
5、交易费6/平方;
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
7、营业税5.6%卖方缴纳,满五年可减免。 2019-10-28 07:31:29 -
153****3568
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做好政策衔接工作,现将个人取得的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前款所称受赠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四条规定计算。
三、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前款所称礼品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三条规定计算。
四、个人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财税〔2018〕22号)的规定,领取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由保险机构代扣代缴后,在个人购买税延养老保险的机构所在地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五、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下列文件或文件条款同时废止:
(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银行部门以超过国家利率支付给储户的揽储奖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字〔1995〕64号);
(二)《国家税务总局对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奖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复函》(国税函〔1995〕351号);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分配的投资者收益和个人人寿保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546号)第二条;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三条;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民从证券公司取得的回扣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9〕627号);
(六)《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税〔2005〕94号)第二条;
(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865号);
(八)《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三条;
(九)《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二条第1项、第2项;
(十)《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财税〔2018〕22号)第一条第(二)项第3点第二段;
(十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1号)第二条。
特此公告。
税务总局:房产无偿赠与家人、兄弟姐妹等免个税!自2019年9月1日起执行 2019-10-28 07: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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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房地产开发公司参与土地使用权竞拍,取得一宗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该宗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及拍卖成交后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均明确,A公司取得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除支付拍卖确认的土地价款外,还须在开发的住宅项目内须配建拆迁安置房2000平方米,建成后按要求无偿移交给市土地开发中心(该拆迁安置房是额外无偿帮政府建设的,并非安置该项目的拆迁户,该项目没有拆迁户)。请问专家须配建的拆迁安置房2000平方米如何纳税?(包括契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A公司能否把配建的2000平方米拆迁安置房的成本作为公共配套设施在开发成本中列支?谢谢! 专家回复:该拆迁安置房实质是你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对价的一部分,属于土地成本的一部分,应当视同销售处理。2000平方米的房产应当视同销售缴纳营业税(市场价格确认)、土地增值税(该项目单独核算)、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市场价格确认)、印花税(市场价格确认)。应当按支付拍卖确认的土地价款和2000平米拆迁安置房视同销售收入金额确认土地成本。把配建的2000平方米拆迁安置房的视同销售收入确认为成本。 专家分析: 政策依据:国税函[2010]220号六、关于拆迁安置土地增值税计算问题 (一)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本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房视同销售处理,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确认收入,同时将此确认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拆迁补偿费。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给回迁户的补差价款,计入拆迁补偿费;回迁户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补差价款,应抵减本项目拆迁补偿费。 (二)开发企业采取异地安置,异地安置的房屋属于自行开发建造的,房屋价值按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计算,计入本项目的拆迁补偿费;异地安置的房屋属于购入的,以实际支付的购房支出计入拆迁补偿费。 (三)货币安置拆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合法有效凭据计入拆迁补偿费.金旭红3月份——**新房地产财税精品课程计划:班次地点课时上间主讲课题主讲专家第6期郑州19-20日房地产业“营改增”全面备战与筹划技巧及风险应对暨新纳税申报表填报技巧专题李老师第7期深圳20-21日房地产业营改增政策前瞻暨企业财务核算与管理应对专题 陈老师第8期重庆21-22日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重点项目详解及新政策应用解读专题李老师第9期成都26-27日2015房地产企业全程运营纳税筹划专题之提升房地产企业价值链与利润的纳税规划与管理”田老师第10期成都28-29日房地产业“营改增”实务操作与纳税风险控制专题高研班林老师报名咨询:010-52106881 佟军【课程光盘出售600元/1套】**好的房地产财税学习交流微信平台:fdccspx 没关注的,赶快关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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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的安置房面积在拆迁协议补偿范围内的部份不需要另行交税,当赔偿的安置房面积超出拆迁协议补偿面积的,需要交纳契税。根据 税发【2010】32号《关于契税政策执行中若干问题的通知》1、被拆迁房屋的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取得货币补偿,重新购置一处房屋的(即货币补偿安置),购房成交价款中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部份免征契税;超出拆迁补偿款部份,应按适应税率征税。2、被拆迁房屋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重新承受还建房屋(即房屋产权调换安置),不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免征契税;应补缴产权调换差价的,对补缴款部份,按适用税率征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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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契税:购房90平方米以下1%;2、印花税:千分之一(首次购房印花税免征);3、手续费:5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4、登记费:85元(房产证和土地证工本费)对方交的:1、个人所得税:1%(取得产权超过五年且唯一一套住房的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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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出于城市建设、土地规划的需要而将被拆迁人的房屋予以征收并拆除,通过产权调换的方式为被拆迁人提供原住地段或附近地段的房屋。安置房可以取得房产证的,只是一般办理时间较长。政府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无房产证卖方将无权对房屋进行处置,同样也不能享受房屋带来的利益,对于买房来说,也不能有效的避免一房两卖的项目。拆迁安置房满5年后,在补缴了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变成商品房性质,可以上市买卖。但具体实施过程中,要看地方政府当时手头的用地指标情况,有的安置房已超5年,但仍不能上市交易。在此要注意的是各地政府执行的不一样,具体应该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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