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和找的买家一起找开发商,看是否能通过变更购房合同,就是买家和开发商签署新合同,去替换你之前合同,前提是,你的合同没有备案登记。这样卖房子,不用缴纳任何税费。二,是在你合同已经备案,无法替换前提。如果不能改底单了,理论上是不可以转让或出售的,因为没有房产证。只能等房产证下来才可以了,需要你缴纳契税,印花税,手续费和住房维修基金,办理下你姓名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再有你把住房买卖过户给买家。需要缴纳税费。由于没有满五年持有,你需要承担千分之六评估费,契税90平以下1%,买家如果有其他住房,契税就是3%--4%,印花税万分之五,手续费几百元,个人所得税1%,营业税5。55%,以上税费按照评估价格计算和缴纳,你们实际成交价不作数。
全部4个回答 >没交房可以落户吗?购房入户需没交房,只有购房合同,可以入户吗?
147****5683 | 2019-10-13 17: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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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9977 外籍入渝
外户籍人员在渝务工经商,主城区满5年,其他区县(自治县)满3年,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在主城区入户需要人均面积30平方米以上),且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迁来入户。
可持如下证明材料等到居住入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1、购房者本人的书面申请;
2、购房者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按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贷款购买,需提供《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产证复印件;
3、购房者本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居住的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者本人与所在用工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书》或《聘用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合法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配偶随迁的,需《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019-10-13 17:05:53 -
132****9142 可以的,只要是在城市(含城镇)购买了商品房并已交付使用,公安机关已编制门楼牌号码,本人已实际居住,可以办理户口迁移。 办理户口迁移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出具的《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 2购房发票或《房地产企业预售款收据》;
3、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落户,必要时需由社区民警出具调查意见。 2019-10-13 17:05:43 -
136****0792 一般的购房落户手续:
1、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如果户口薄无法提供,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合同原件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和商品房备案证明(附在购房合同内)
5、房屋信息摘要(市房管局开具)
6、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
7、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按揭买房者提供)还款证明(在贷款银行开具连续六个月还款记录证明)
8、《门牌号证明》(建议先在小区物管处开具《入住证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9、填写《入户申请表》
一般购房落户是需要购房合同的,具体的细节你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 2019-10-13 17:05:28 -
147****4973 购房入户未交房,是由购房合同,具体是否能落户需要以当地户籍管理政策为准,通常购房合同是可以作为入户时的居住地证明的。
以郑州为例,根据郑州市公安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意见的实施细则(试行)》第二条 购房入户
1、入户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的人员,可申请房主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户口迁入。
2、所需材料
(1)房主的书面申请;
(2)《不动产登记证》或《房屋产权所有证》;未取得产权证的,提供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公司出具的入住证明;
(3)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主与迁入人员的关系证明。 2019-10-13 17: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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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卖的哈,你得拿到房产证后才能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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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没交房可以落户吗答
新房没有房产证的,房主不能落户;你去辖区派出所落户,需要出示你的新房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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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情况,一,是和找的买家一起找开发商,看是否能通过变更购房合同,就是买家和开发商签署新合同,去替换你之前合同,前提是,你的合同没有备案登记。这样卖房子,不用缴纳任何税费。二,是在你合同已经备案,无法替换前提。如果不能改底单了,理论上是不可以转让或出售的,因为没有房产证。只能等房产证下来才可以了,需要你缴纳契税,印花税,手续费和住房维修基金,办理下你姓名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再有你把住房买卖过户给买家。需要缴纳税费。由于没有满五年持有,你需要承担千分之六评估费,契税90平以下1%,买家如果有其他住房,契税就是3%--4%,印花税万分之五,手续费几百元,个人所得税1%,营业税5。55%,以上税费按照评估价格计算和缴纳,你们实际成交价不作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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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户籍管理相关的规定,住宅房屋办理产权人入户手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前置条件,即:房屋实际已经交付使用。为了印证这个条件是否具备,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在办理入户手续时,会要求提供:1、由小区物业开具的《入住证明》;2、由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的《门(楼)牌号地址证明》。如果房屋还未交付使用,小区物业是不会开具《入住证明》的;同时辖区公安派出所因为还未为该小区所有房屋编制符合国家标准的门牌号(开发商或物业自编号往往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也无法开具《门(楼)牌号地址证明》。所以,如果房屋并未实际交付使用,是无法先行办理入户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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