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购房认购书定金一般是不可以进行退款的,因为定金已经等同于具有担保性质的资金保障,特别是已经签订认购书的情况之下,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在特定的情况之下才能够退还定金,通常是收定金的一方没有履行约定,除了会退还定金之外,支付定金的一方也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并且提供相应的赔偿。也就是说,只有在开发商不具备有销售的前提条件之下,才能够退还定金。房屋认购书当中约定的相关事宜,一般就包括认购人所缴纳约定数额的定金,而且也会对购买人所要承担的合同义务进行详细的标注,在签署认购书之前要做好调查明确自己实际的购房需求,并且有购房的需要,如果是认购人违约的话,是无法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的。除此之外也可以在认购书上附加相应的违约金条款,尽可能的减少自己的损失。
签了认购书可以退房吗?可以退定金吗?
153****3690 | 2019-10-05 18: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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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9496 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
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 2019-10-05 18:27:15 -
138****8766 房屋认购书也称之为购房意向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屋正式销售前,与有意向其购买房屋的购房者签定的书面协议,是目前大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房屋买卖中的习惯做法,如果签订认购书后不买房了定金可以退吗?
1、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3、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4、如果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违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5、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房屋认购书无效的情况,定金必然要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019-10-05 18:27:00 -
157****1549 签了认购书怎么退定金?
1、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认购书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不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否则,在开发商可能附加种种不合理条件,强行要求买方履行此“买卖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时,会严重损害买方利益。
2、目前,商品房认购书中往往约定定金条款:如果购房者未能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缴纳购房款或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对定金不予退还;如果以后签订了正式商品房合同,定金则抵充房款。
这种做法与《**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相一致:“出卖人通过认购、定购、预购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定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3、因此,在房屋认购书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况下,双方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未能签订正式买卖合同的,适用定金罚则。但是,如果不论何种原因,只要拒绝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就适用定金罚则,显然有悖公平正义。此案中,正式合同之所以未能签订是因为双方未能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而不是购房者单方存在某种违约行为。
4、按照认购书,购房者仅仅负有依双方约定的条件与开发商签订预售或出售合同义务,而不负有按开发商单方提出的条件签订正式合同的义务,否则就违背了合同自愿与公平的原则。因此,开发商应退还购房者定金。 2019-10-05 18:2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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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了认购书,就是合法有效的,一般是不能退房的。《合同法》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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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一般的情况不会退,不过有的开发商怕影响不好,你去闹闹就会退给你了,特别是当着客户比较多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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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书定金通常在签订完毕之后是不可以退还的。当购房者不想购买房屋时,那么就构成了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是,如果是由于出售方出现了违约等相关情况,那么是可以要求退还定金的。在签订认购书时,应当注意认购书中的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应当体现平等自愿的原则,购房者与出售方在签订认购协议的过程中应当规定相应的义务,而且义务应当围绕合同的目的实现而进行确定,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的义务都不能过多或者是过少。另外,如果出售方在签订认购书时,对于购房者承诺了一些相应的条件,比如,对于房屋的价格进行保留或者是保留相应的房号等情况时,应当把这些内容全部写入认购书中,这样也就避免了之后出现纠纷的情况,更好的保障了购房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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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问题属于“退订”,不算“退房‘。退订该怎么处理,见”认购书“约定。违反国家行政规定的”认购“(即未取得行政许可擅自卖房或变相卖房的行为)可以视为无效。但从道德层面讲,作为认购人,轻易地认购和退订,也反映了不成熟、缺乏商业诚信。值得担忧的是,一旦商业道德丧失,大家都不讲规则讲诚信,以能钻空子为荣形成社会风气,**终将是相互伤害,两败俱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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