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买的房改房,应该是属于购买人的婚前财产。但不包括婚后该房产的增值部分。 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一是如果该房改房一旦在婚后卖掉,涉及到的增值部分,那应该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是婚前的房改房的持有人,必须要出示确凿的证据以证明该房改房确实是婚前独自购买。 就前项内容,可以举例:比如,一方在婚前以10万元买下房改房,结婚后,该房产增值了,成了20万元,那么,该房改房在婚后卖掉的20万元中,除去婚前个人独资的10万,余下的10万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如分割,一方即得15万元,另一方得5万元。
全部3个回答 >一般婚前房改房属于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146****7950 | 2019-09-20 1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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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9202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第18条之规定,以成本价或标准价购房的,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享受住房福利待遇的对象应是夫妻双方,而不是售房单位的职工一方。这种住房的产权应属夫妻双方共有,夫妻任何一方对这种房改房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一方死亡后,如果遗产已经继承完毕,健在一方用自己的积蓄购买的公有住房应视为个人财产,购买时所享受的已死亡配偶的工龄优惠仅属于一种政策性补贴,而非财产或财产权益;夫妻一方死亡后,如果遗产没有分割,购房款如果是夫妻双方的共同积蓄,所购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配偶一方的个人所得,所购房屋应视为个人财产。
解决房改房继承问题的关键应为审查购房款是否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积蓄,由夫妻一方财产购买的房改房,尽管享受了其前妻(夫)的工龄折扣仍应作为其一方的财产而非遗产。 2019-09-20 15:11:45 -
154****5690 婚前购买的房改房,应该是属于购买人的婚前财产。但不包括婚后该房产的增值部分。
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一是如果该房改房一旦在婚后卖掉,涉及到的增值部分,那应该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是婚前的房改房的持有人,必须要出示确凿的证据以证明该房改房确实是婚前独自购买。
就前项内容,可以举例:比如,一方在婚前以10万元买下房改房,结婚后,该房产增值了,成了20万元,那么,该房改房在婚后卖掉的20万元中,除去婚前个人独资的10万,余下的10万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如分割,一方即得15万元,另一方得5万元。 2019-09-20 15:11:32 -
156****3927 一、房改房是指本单位将自有的公房,以货币分配方式出售给职工,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从而对购买的房屋享有部分产权或全部产权的住房。购买房改房的职工通常享受了工龄折扣、付款折扣及税收等方面的优惠。
二、如果所购买的房改房属于夫妻一方单位自有自管房,除当地政府有规定外,房屋所有权一般归房屋产权单位的干部、职工所有;
三、房改房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房屋产权证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如果是一方婚前取得,则属于其个人财产;如果是在婚后取得,则属夫妻共同财产。
四、在我国房屋改革中,还有一种普遍的现象是,产权证往往由单位直接办在本单位职工名下。但无论形式如何,凡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理应认定为共同财产。
五、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9条规定,一方婚前承租、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并登记于一方名下的房改房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如果一方婚前承租、婚后以个人财产购买并登记于一方名下的房改房,性质上如何认定,司法解释未做明确规定。鉴于我国房改房出售和价格均受国家房改房政策的调整,按福利政策规定,夫妻双方的工龄、职务、付款时间等均影响到房屋的价格,由于夫妻关系一方购买的“房改房”将影响到另一方福利政策的再次享有,使得对方失去了享受福利购房的可能性。因此,无论是从所有权取得的时间上,还是从房屋的福利性质上,只要是用双方工龄购买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六、离婚诉讼中,婚后参与房改的房产尽管登记于一方名下,另一方是可以主张产权的,但是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据: 2019-09-20 1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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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婚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只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依据就是《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2、“如果他不愿意将次套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途径可以办到?”:不必太费心:不用作婚前个人财产公证(公证费用也不低呢),只要他把房屋购买合同、支付房款的发票、房产证等保存好,一旦离婚时能以这些证明此房是在结婚之前所购,就完全可以作为他的个人财产了。3、“我记得好像有条司法解释是说专为结婚而婚前购买的房屋,不论男女哪方出资,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没有这样的规定,但是,如果购房合同和发票虽然能证明房子是婚前一方所买、但房产证上登记为夫妻两人名字的:此房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视为婚前购房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也就是说:房产证如何登记很重要,与购房合同和发票共同证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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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但前提是必须还清贷款后,方可增加名字。什么时候还清,什么时候就可以办理,只需提供结婚证和双方身份证,费用为证本费用85元。增加共有人,不需要提供购房合同。既然男朋友不同意你在婚前加名字,我想你也可以有保留的把提供装修、还款的出资证明收好,以防他赖账。当然希望你们是能幸福圆满的,只是给你提个醒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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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男方婚前买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婚前买房,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还贷部分支出及相应的财产增值收益,是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有权要求给予一半数额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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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恭喜您,只要加上您的名字在什么情况下,房产都是有您的一半的,除非您们在产权上划分了拥有比例,要不有您的名字肯定是有您一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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