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但是得五年以后,而且还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全部3个回答 >宁波经济适用房不能上市吗?谁知道呢?
143****5632 | 2019-09-19 16:44:41-
158****8052 1、 原则上,就不到规定上市期限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进行交易的买卖合同,一方起诉到法院主张买卖合同无效的,可认定买卖合同无效。
2、交易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是在2008年4月11日之前签订的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该房符合上市交易条件后再办理过户手续,或者在一审辩论结束语前该房已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可认定该合同有效。(2008年4月11日是《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限定的时间)
3、出卖人转让已购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当事人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2019-09-19 16:45:12 -
137****2773 由于各种原因,目前部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仍然比较困难。近年来,我市进一步推进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着力改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今年又推出了200套经济适用房。
由于我市尚未建成经济适用房小区,今年采用回购手段落实房源。目前200套房源已经落实,分别在中山家苑、佳汇景苑和胡公岩小区。 2019-09-19 16:45:08 -
132****8289 第一条 为规范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上市交易活动,搞活房地产市场,促进存置住房的流通,满足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需要,根据建设部《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019-09-19 16:4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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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2607 经适房是国家政策性住房,为了满足确实有住房需求但无力购买市面上昂贵的商品房的市民的需求。国家投入了 大量的资金补助,低于市场价出售。为了防止倒买倒卖 才规定了满五年才可上市,并且需要缴纳高额的土地出让金。
2019-09-19 16:4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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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产权性质特别重要,如果确定是经济适用房,就可以走买卖手续,只不过税多点,经济适用房必面和满5年才能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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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即可去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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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满五年,要到房改办打上市报告,才能知道具体的土地收益金要交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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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不同可能会又些出处。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这是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 1. 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价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600×95×10%计算,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 出售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这是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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