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满五年,要到房改办打上市报告,才能知道具体的土地收益金要交多少
全部11个回答 >请问经济适用房能上市吗?
144****6653 | 2014-03-20 20: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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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5098 经济适用房1满5年准入条件为零 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任何购买人群都能购买。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1.5%的契税、0.5‰的印花税外,不需要再缴纳成交价3%的土地出让金。 未满5年准入设限 购买此类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客户,首先必须满足普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即《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应符合的条件:(1)具有北京市城镇户口;(2)家庭收入符合北京市人民**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3)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符合此购买条件的购房人还需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主要税费有,1.5%的契税、0.5‰的印花税外和5.5%(远郊区县按5.4%)的营业税。 若所购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则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并所购房屋仍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即:若购房人经相关部门核定职业、职位等购买标准后,根据**经济适用房基准价格4000元/平方米的规定,购房者核定面积资格为70平方米的,就意味着购房人只能购买**高4000*70=280000元的经济适用房。若其想购买一套面积为120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现尚未住满5年的已购经济适用房,其购房总价为2650*120=318000元,超过了所审核的280000元的购房标准,那超出的部分则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即补交(318000-280000)*0.1=3800元的综合地价款后才可购买此套房屋,并且此房屋仍为经济适用房,下次出售仍参照经济适用房标准执行。 购买人凭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后的缴款通知书、缴款收据、《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 2014-03-23 09: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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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7542 5年后可上市,国家可优先回购 2014-03-23 09: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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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7375 经济房和廉租房 不应该上市。 2014-03-21 19: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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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5719 经济适用房,按政策是不能上市的,或者政府回收房屋,或者你按商品房价格补齐差价才可以出售至于商品房价格是按购买时的价格,还是现在的价格,还是长沙市平均价格,我也不清楚 2014-03-21 1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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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4004 答: 可以的住满5年后,就可以出售但国家有权回购,你也可以把那些多分的面积按照当地的价格,买过来在去单位做个出售证明就可以上市了 2014-03-20 20: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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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产权性质特别重要,如果确定是经济适用房,就可以走买卖手续,只不过税多点,经济适用房必面和满5年才能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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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原则上,就不到规定上市期限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进行交易的买卖合同,一方起诉到法院主张买卖合同无效的,可认定买卖合同无效。 2、交易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是在2008年4月11日之前签订的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该房符合上市交易条件后再办理过户手续,或者在一审辩论结束语前该房已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可认定该合同有效。(2008年4月11日是《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限定的时间) 3、出卖人转让已购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当事人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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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 政策不 可以,以后有可能 可以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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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后上市出售应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补交金额根据原购经济适用住房时的价格和出售时同地段房屋状况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房价差的70%补交,同等价格条件下,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以优先回购。老房: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后可上市交易,补交价款按原有关规定执行,即按上市成交价的1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同等价格条件下,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以优先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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