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第(十七)条的规定:“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节约用地的前提下,可以继续发展集资建房和合作建房,多渠道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因此,对于集资建房是允许的。
全部3个回答 >县城集资房合法吗?应该怎么查询呢?
143****7385 | 2019-09-18 16: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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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7488 公务员集资房如果没有权属争议的,是全额集资建造的商品房,土地是通过正常渠道买来的。
2019-09-18 16:20:30 -
134****4600 “集资房”,是改变住宅建设由国家和单位包的传统制度,实行政府、单位、职工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建房成本,通过多方筹集资金进行房屋建设而不通过市场购买而直接分配的一种房屋。
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政府及相关部门用地、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宅的产权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也就是说,个人按政府优惠后的房屋建设成本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集资房与一般商品房相比较,存在着比较明显的区别。首先,一般商品房是房地产开发商独特开发的一种产品,再通过市场买卖关系来实现其价值和使用价值,属完全的市场经营行为。
所以,一般商品房的消费群体广泛、没有特别限制。集资房则是通过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住宅合作社来组织建设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既定范围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宅问题,采用的是先集资后建房的形式,是一种非市场行为,不存在买卖与经营关系。
其次,集资房建设与一般商品房在各种手续的申办上也存在区别。房地产开发公司,要开发经营一般商品房必须“五证俱全”,即要同时具备《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房屋销售许可证》。 2019-09-18 16:20:25 -
158****1872 好像要那个土地划拨的证件 还有建设局的开工证
然后看你那厂里的房子 有没有修在那个规定的红线里面
全额出资 可以得到全部产权 只要 你们厂里吧大的产权证 申请到了
你们的个人 产权 也可以分办下来了
2019-09-18 16:20:19 -
136****8340 自建的房屋临时出租尚可,但出售是不可以的。
2019-09-18 16:20:15 -
133****2791 对集资建房转让合同的审查应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这样处理不违反老实信用原则,也有利于社会稳定。
公务员集资房如果没有权属争议的,是全额集资建造的商品房,土地是通过正常渠道买来的;〈房屋转让合同〉共有人都有签字;房屋权属上没有任何争议,出让人个人拥有全产权;房屋经过房产部门备案房登记;房屋已经竣工交付使用;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正在办理之中;是集资建造的全产权商品房。这样的房屋与市场上的商品房没有什么质的区别和不同,是可以上市交易,进行合法买卖的。
2019-09-18 1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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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房通常不可以过户的,集资房,个人没有全部产权,一部分属于单位,所属土地是集体性质,无法办理过户。集体内部可以继承和买卖,外部不可以。所谓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多方筹集资金进行房屋建设而不通过市场购买直接分配的一种房屋,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有全额集资和部分集资两种形式。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一、:集资房不能随便买卖首先集资房要看卖方(拥有人)是否基本全部产权(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同时还要看单位有无特别限制条款等。等取得房产管理部门对外出售许可后,才能买卖。如果集资房产权已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可以买卖,卖方需要比商品房多交1%的土地出让金。(因原土地为国有划拨地,现需转为出让地)。这样买方买到手后也就是商品房了,而如果产权未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那么需要该职工与其所在单位协商,让其职工完全拥有此产权否则不得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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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房一般跟售楼处签订《房屋预售合同》(尚未可以入住的房屋或未办理出房产证的房屋),跟二手房的中介或业主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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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房本应该可以,落户的问题,就看单位根当地户籍管理部门怎样谈得了,这需要你找单位有关领导打听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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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证是房屋合法拥有的证明。建议你购买有产权证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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