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风险,不能办房产证。若需要购买,则需要防范。
全部3个回答 >农村集资房受法律保护吗?谁能说说呢?
147****6684 | 2019-09-18 16: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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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9914 交易有风险。
第一、政策因素。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第二、价格因素。
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价格不断上涨,到交房时的价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第三、人的因素。
2019-09-18 16:05:17 -
137****4541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房屋买卖有效必须符合下列四个条件:
1. 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
2. 售房者的主体资格合格。卖房人必须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于共同共有的人员来说,其中的共有人一方若单方面处分房屋的,并不能使房屋买卖有效。
3. 购房者应当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如果买房人不符合上述条件,以买卖形式变相的占有更多的宅基地,这样的买卖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4. 买卖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这是必经程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对这种物权作出实质性处分。
相关法律规定:
《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019-09-18 16:05:13 -
133****4940 你的协议是违法的,怎么可能是无限期的租赁呢?再者,你建房的行为也违反了合同的约定。虽然房产证办了,但你的房子是一个违章建筑。若真被举报了,你等着亏吧
具体如何应对,自己想方法去
2019-09-18 1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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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合法的情况下是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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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看回迁房的性质,如果有合法产权的,买卖协议有效,依法受保护;如果是小产权房或限制交易的房产,如果买卖协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买卖协议本身就是无效的,交易不受法律保护。处理原则,除《合同法》的规定外,还可以参照北京市高院《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合同效力认定及处理原则研讨会会议纪要》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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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房是改变住宅建设由国家和单位包的传统制度,实行政府、单位、职工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建房成本,通过多方筹集资金进行房屋建设而不通过市场购买而直接分配的一种房屋。那么,,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主要内容如下: 集资房买卖受不受法律保护,这取决于集资房买卖有没有违法。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集资房的买卖是受到严格限制的。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的规定,单位集资房是按照经济适用房处理的。集资房买卖的条件是: 1、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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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向业主要《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只要附上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到地税局才可一次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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