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申办材料1、填写《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审批表》2、抵押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原件)3、抵押双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个人为身份证复印件)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5、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6、地价评估报告及技术报告7、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上有房屋的)7、土地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它材料说明:①地上没有附着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申请抵押的,不受理报件。②地上有附着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需提供双方就处置土地时优先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承诺书。③属于分割土地设定抵押登记的,需提供具有土地勘测定界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抵押土地界线图,并由抵押双方共同认可。抵押期满后涉及法院裁定需处分土地的,应由规划部门出具规划兰线图。④以上材料要求报送一式一份。即办件流程:1、受理2、核查3、核批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收费标准变更登记手续费:抵押额×3‰) (提交一式一份缴费凭据复印件)
全部3个回答 >办理国有土地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148****8328 | 2019-09-10 20:43:54-
148****6873 农村集体房屋办理抵押登记,限于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对于宅基地,耕地的土地使用权是不可以抵押的。
抵押的程序
1.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者的同意
2.对土地使用权价格进行评估
3.签订抵押合同
4.申请办理抵押合同登记5.办理土地抵押登记证
2019-09-10 20:44:26 -
151****9922 (一)办事程序
1、分局受理申请;
2、分局初审;
3、市局审批;
4、注册登记,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二)申请土地抵押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划拨土地抵押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权属来源证明资料(原件);
3、抵押双方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
5、估价机构的《土地评估报告》(原件);
6、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评估备案表(原件);
7、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合法的权属证明(复印件);
8、《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9、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实,收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印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出让土地抵押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3、权属来源证明资料(原件);
4、抵押双方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5、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
6、估价机构评估报告(原件);
7、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职代会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原件);
8、抵押权人为非法人企业的,提交上级授权书(原件);
9、抵押人为个人的,提交结婚证及夫妻双方身份证,未婚的,提交未婚证明(原件);
10、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合法的权属证明(复印件);
11、抵押权人对地价的确认证明(原件);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实,收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印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2019-09-10 20:44:15 -
146****2478 第一、先得找到银行同意给你土地抵押贷款;
第二、得到土地评估单位做抵押土地评估,一般土地局都能有或挂靠一个;
第三、拿着评估报告去土地科做抵押登记,合格后,给你出具“土地他项权利证”;
抵押手续可能各个地不一样,我们这需要银行出一个认可评估价格的证明;还要拿着评估报告去市土地局备案;再去做抵押手续。
第四、拿着这个“他项权利证”到银行办理贷款事宜,得有抵押合同和**高限额贷款合同。都签字盖章后,就等贷款了 2019-09-10 20: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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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让予以土地使用者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协议、招标、拍卖。出让转让(一)主体不同。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二)行为性质不同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三)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四)交易市场不同出让,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转让: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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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 申办材料 1、填写《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审批表》 2、抵押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原件) 3、抵押双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个人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6、地价评估报告及技术报告 7、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上有房屋的) 7、土地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它材料 说明:①地上没有附着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申请抵押的,不受理报件。②地上有附着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需提供双方就处置土地时优先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承诺书。③属于分割土地设定抵押登记的,需提供具有土地勘测定界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抵押土地界线图,并由抵押双方共同认可。抵押期满后涉及法院裁定需处分土地的,应由规划部门出具规划兰线图。④以上材料要求报送一式一份。 即办件 流程: 1、受理 2、核查 3、核批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变更登记手续费:抵押额×3‰) (提交一式一份缴费凭据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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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房用地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如果涉及占用农用地的还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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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1、土地登记申请(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2、地籍调查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3、土地权属审核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后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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