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房屋办理抵押登记,限于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对于宅基地,耕地的土地使用权是不可以抵押的。抵押的程序1.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者的同意2.对土地使用权价格进行评估3.签订抵押合同4.申请办理抵押合同登记5.办理土地抵押登记证
全部3个回答 >办理国有土地抵押登记需要哪些手续?
157****7428 | 2018-11-25 20:52:54-
136****5087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
申办材料
1、填写《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审批表》
2、抵押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原件)
3、抵押双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个人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6、地价评估报告及技术报告
7、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上有房屋的)
7、土地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它材料
说明:①地上没有附着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申请抵押的,不受理报件。②地上有附着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需提供双方就处置土地时优先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承诺书。③属于分割土地设定抵押登记的,需提供具有土地勘测定界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抵押土地界线图,并由抵押双方共同认可。抵押期满后涉及法院裁定需处分土地的,应由规划部门出具规划兰线图。④以上材料要求报送一式一份。
即办件
流程:
1、受理
2、核查
3、核批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变更登记手续费:抵押额×3‰) (提交一式一份缴费凭据复印件) 2018-11-25 20:53:25 -
132****6041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 申办材料
1、填写《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审批表》
2、抵押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原件)
3、抵押双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个人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6、地价评估报告及技术报告
7、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上有房屋的)
7、土地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它材料 说明:
①地上没有附着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申请抵押的,不受理报件。
②地上有附着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需提供双方就处置土地时优先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承诺书。
③属于分割土地设定抵押登记的,需提供具有土地勘测定界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抵押土地界线图,并由抵押双方共同认可。抵押期满后涉及法院裁定需处分土地的,应由规划部门出具规划兰线图。
④以上材料要求报送一式一份。 即办件 流程:
1、受理
2、核查
3、核批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变更登记手续费:抵押额×3‰) (提交一式一份缴费凭据复印件) 2018-11-25 20:53:17 -
148****5861
第一、先得找到银行同意给你土地抵押贷款;
第二、得到土地评估单位做抵押土地评估,一般土地局都能有或挂靠一个;
第三、拿着评估报告去土地科做抵押登记,合格后,给你出具“土地他项权利证”;
抵押手续可能各个地不一样,我们这需要银行出一个认可评估价格的证明;还要拿着评估报告去市土地局备案;再去做抵押手续。
第四、拿着这个“他项权利证”到银行办理贷款事宜,得有抵押合同和**高限额贷款合同。都签字盖章后,就等贷款了。 2018-11-25 20: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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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材料:1、转让合同或协议;2、转让方土地使用权证;3、受让方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4、契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5、受让方(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6、其他国土部门要求提交的材料(一般只需提供上述材料)。土地证若有使用期限,你的土地属于国有出让,出让期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出让期限在土地证或者土地登记档案中都有标明,国有土地出让,90年代才刚刚开始有,就你买的土地来说,出让期限一般不会到期,也不存在买的说法,出让到期可以自动续期,到时是否要收费续期政策也没个定论。关于土地证更名:办理土地证的更名手续,需要先办好房权证过户,之后才能过户土地证,流程如下:1.办好房权证后,需带身份证、房产证、原土地证、合同、房屋过户的契税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测绘、评估,出具测绘图和评估报告;2.带着测绘图和评估报告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受理窗口申请办理;3.因办房权证已经缴纳契税等费用,只需缴纳登记费(工本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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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四)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五)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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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2、法人代表证明书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4、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6、银行《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 7、土地使用证原件(经年检) 8、土地估价技术报告及备案表 9、银行营业执照复印件 10、银行法人代表证明书、银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1、银行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2、房屋所有权证明书复印件 13、房屋他项权利证明书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14、土地使用权出让(租凭)合同复印件 15、职代会或股东会决议原件(改制企业提供) 16、宗地图复印件3份 17、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抵押的证明(集体土地抵押提供) 18、其他应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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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让流程:一、转让方须报材料1、原土地证或土地证明材料2、原土地出让合同3、上缴税务局的土地增值税证明材料4、土地评估报告5、图件资料6、土地转让专项审计报告7、营业税上缴证明材料二、受让方须报材料1、项目批复原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材料等3、上缴财局契税证明4、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符合规划的图件资料三、双方共同提供的资料1、土地转让申请2、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四、如改变土地用途,由受让方重新评估,补交差额部分的出让金,契税并办理相关手续注意事项:以下相关事项,是国有土地转让交易中经常出现一些问题,土地转让当事人应当多加留意细节,不仅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还有利于控制法律风险,避免出现违法现象。一、转让合同的形式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二、国有土地的权属调查和资信能力调查1、转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转让方的转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转让方须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为国有或集体单位的,应提交有资产处分权的机构出具的同意转让的证明。2、转让方也要认真审查受让方的资信能力,包括银行资金证明、有无重大债务纠纷等,以免造成土地使用权转让后资金无法收回的结局。三、转让价格评估事宜在转让前,应该对土地转让价格进行评估。因为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尤其是转让方为国有单位时,国有土地及相关资产须经法定估价机构估价,并经国土部门予以确认。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担保1、拟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瑕疵问题,是受让方必须关注的重点。转让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去国土部门、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有无抵押与被采取司法限制。2、鉴于有无土地权属及相关争议不易调查,加之受让方的履约能力难以判断,应明确双方相互提供担保。五、有关税费转让合同签订之时,双方应对有关应缴纳的税费项目、标准及数额进行咨询,并对税费负担问题进行明确。根据有关规定,税费的计算依据一般为土地成交价,若成交价格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的,则应以土地评估价作为计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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