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要公证的, 因为是你父亲的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是不需要公证的。如果你父亲突然出世了,那么你继母有继承权利的,如果你想你父亲把房子留给你的话,这个才需要去公证的。
全部3个回答 >父亲生前的房产过户给我父亲去世后继母有权居住吗?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154****5831 | 2019-09-10 15:3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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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2741 你继母拥有对该房产的继承权。
在你给出的案例中,有两个法律问题。
一是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你给你父亲购买的房产,如果是你父亲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产属于你父亲的个人财产(即非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你父亲在婚内约定或者将房产登记为两个人的名字,那么,可以认为该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旦你父亲去世,有一半份额归你继母所有,剩余的一半再作为遗产继承。
二是继承:如果你父亲去世,接下来就会面临继承问题。
继承分为两种情况:
一,遗嘱。如果你父亲立有遗嘱的,遗嘱中对你父亲个人财产拥有完全支配权。所以对于该房产应当按照遗嘱中的约定分配,《继承法》规定:如果立有遗嘱,且遗嘱合法有效,那么,应当按照遗嘱约定分配遗产。
二,法定。如果你父亲没有立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继承法》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当均分遗产,能够证明未尽赡养义务的除外。
2019-09-10 15:32:47 -
133****0403 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合法所有。
所以,如果住房在这位父亲生前已经过户给儿子,有了儿子的房产证,住房产权就是儿子合法所有和这位父亲无关了。
这位父亲去世,死者继承人不能主张分割继承这房子。
《物权法》规定: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2019-09-10 15:32:43 -
152****6279 户主是你,你完全有权处理该房产,但是建议和父亲协商,毕竟不管是你本身还是房产都是父亲给的 2019-09-10 15: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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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0663 这不是居住权的问题
你的继母也 是你的母亲
如果你当她是你的亲人的话
就应该给她一个生活的空间
不管是和你居住在一起还是其他地方
如果是分开的,还要不定期的探望
2019-09-10 15:3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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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您父亲留给您的房子是婚前财产的话,您父亲又留有遗嘱,那您继母及其子女都无权分得房产。如果房子是婚后财产的话,您继母可分得房子的一半,您父亲只能将属于他的那一半以遗嘱的形式留给您,至于您继母的那一半由您就无权处置了。2、如果您父亲没有留下遗嘱,那么您的继母和您都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如果您父亲对您继母的孩子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则继母的孩子也有权继承您父亲的遗产。如果您继母对您有抚养教育的义务,那您对继母的遗产也有权继承。反之,则都没有继承权。3、遗嘱即使没有公证也是有效的,法院也是承认的。不过公证的遗嘱更有公信力。4、户口簿在哪儿不影响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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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名字是你父亲的,应该首先办理继承公证,由于不知道你家房子在哪个城市,不能为你推荐公证处,如果是哈尔滨的可以直接联系我。你办理继承公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你父亲的死亡证明;你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你父亲的人事档案;房产证;你和你母亲的户口、身份证;产权证;评估报告 。费用是这样的,公证费如果是你继承就收取评估报告的2%;你母亲继承收1%。办理完公证以后去地税局免税,就是可以免掉契税,**后到房地部门更名,房产部门收取的工本费约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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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第一个问题,您的问题里面只提了父亲的女儿和后母如何分房产,按现在新婚姻法的政策规定,如果您父亲能证明上述二套房产全是自己出资或者说是从自己家人方面继承来且房产证是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那其它成员是没有权力分配这二套房产的。即使日后他们二人离婚也不存在房产的分配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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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继承法,如果父母去世后房产归子女继承,在子女协商好的情况下合法继承者可以进行房屋买卖。 如果生前已经将房子变卖给他人,那么子女配合对方办理过户手续是合情合理的。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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