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或许您应该购买的是没有产权,或者国家规定不能交易的安置房,或者无产权的安置房。公证处可以公正,但是日后若干年出现拆迁,以及不可预计的因素导致的房屋变迁,破坏,你将无法获得补偿。因为房屋的归属者并非属于你,虽然公证处公正你已经获得使用权,但是没有收益权,没有处理权,以及其他权益。就算是去法院打官司,胜率也极低。
全部3个回答 >夫妻房产公证有效吗?谁有什么建议呢?
135****4645 | 2019-09-09 13:31:24
已输入 0 字
已有5个回答
-
142****5546 1.夫妻双方私自签订“婚前婚后财产分开”并对此份协议双方签名核实,但不作公证,两人离婚财产分割时此份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2.离婚时,法院一般主要依协议判决两人的财产问题;
3.通过律师见证或者公证可以防备对方在离婚反指这份协议是在不自愿情况下签订的。
2019-09-09 13:31:51 -
132****1606 婚内财产公证在双方离婚后,依然有效,不因双方婚姻关系的变化而变化。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对婚内财产公证的,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内容的真实性的过程。对婚内财产公证,夫妻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公证过的婚内财产协议具有公证效力,具有法律约束力。公证效力,是指公证证明在法律上所起的效用和约束力。公证作为一种证明制度,其证明结果的直接表现是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因此,公证的效力又称为公证书的效力。公证书是公证效力的物质载体和具体的表现形式,具有普遍的证明效力。公证书在法律上具有能够直接证明公证确认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是真实的,合法的效力。公证有三种基本的法律效力,即:1.证据效力;2.使法律行为生效的效力;3.强制执行的效力。
2019-09-09 13:31:48 -
143****9948 婚姻与房产:
**新婚姻法司法解析规定,如果男方在婚前付首期,房产证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就算婚后共同还贷款,房子只归一人所有,因此决定对于保护自身权益是很明智的。
先说明一下,一般产权证不是在银行,而是是房产所在区域的产权中心,银行持有的也是他项权证。
想要在房产证上加上名字(或拥有一般权利)有三种方法:
一是还清银行贷款,办理注销抵押手续,再凭房产证到产权中心申请变更登记,这方法的经济负担较大;
二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并经贷款银行书面同意,夫妻双方一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婚姻证明、银行相关资料到产权中心申请变更登记,这种效果相对方便,但有个别银行不允许增加贷款人。
三是夫妻双方签订一份赠与合同或者一份约定房屋权属的协议,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这样不需要办理产权证变更登记,但弊端是万一日后男方私自将房产转让,女方权利得不到保障,只能向男方追讨售房款。 2019-09-09 13:31:41 -
135****8846 婚后夫妻共同买的已经属于共同财产!至于你问的公证的问题,做公证得根据房屋来看的。房屋是产权是么样的!回迁房、集体房一半都是不给做公证的。
2019-09-09 13:31:37 -
131****8807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来处理,离婚是不是按照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按照你们的约定来处理。 2019-09-09 13:31:32
加入交流
相关问题
-
答
-
答
公证处不能公证所有权归属房产证登记谁名下,谁有所有权,可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房产《物权法》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因为现在新的婚姻法,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房产归名字所有,非双方共同财产,所以要求加名字的话,国家或地方单位收取费用这个逻辑还算合理。
全部3个回答 > -
答
房产继承法律规定是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它是房地产转让中的一种方式。但这种转让方式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行为,而不是直接反映商品的关系。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一、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 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二、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 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
全部3个回答 > -
答
一、房屋买卖只公正不过户可以吗二手房交易时选择房屋公证,而不直接过户的行为,通常是想少交营业税,还可能是因为房屋本身还没有办下房产证或有其他问题。一般希望做公证的多数是房屋中介、炒房者或房屋本身有问题的,如办不下房产证的人,他们为了让购房者安心,就进行房屋公证,但事实上,这种做法并不保险,对房屋交易也没有保障。
全部3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