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全部3个回答 >小区交房要注意什么?物业费交房才交吗?请问有木有人知道呀?
146****1932 | 2019-09-03 16:07:21-
147****1280 检查房屋结构及面积 首先业主应检查售楼合同中的附图与房屋实际情况是否一致;房屋结构是否和原设计图相同。其次应查看房屋面积是否经过房地产部门实际测量,与合同签订面积是否有差异。 2019-09-03 16: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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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428 签合同时应明确各有关细节,包括收房时间,收房程序(如先验房,无异议后再收房等);验房时从配套设施到房内各项交付物指定的具体详细验收标准,**好附上设计图纸及施工图,并在合同中注明以其为准。
同时注明收房时原开发商的广告、售楼书、样板房等都可成为房屋结构验收标准。**妥当的做法是请上一位有经验的律师,分析购房合同中有无标注不明或易造成歧义的条款陷阱,免除收房时的麻烦。 2019-09-03 16:07:55 -
137****5881 切记查看“两书一表” 向开发商索要两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便日后出现质量问题时按约维修。
一表是《竣工验收备案表》,同时要求开发商提供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对面积的实测数据,看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有出入,以便尽早使问题获得解决。 2019-09-03 16: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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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捆绑式的交物业费是不合理。 按照规定的交房顺序,开发商建造完成房屋并达到入住条件后,购房者与开发商办理入住手续,购房者再与物业签订《临时物业服务管理合同》,然后再向物业公司交物业费,也就是说,物业费的产生,理应是在业主交房之后开始交费。 此外,根据《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和《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物业管理费是指具备资质管理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以先缴纳物业管理费作为交付房屋的前置条件没有法律依据,开发商如果因此而延迟交房,应属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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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维修基金一般是通过建立双向筹集的渠道来收取的,现各地规定有所区别,但一般分为以下两种情况:a、公有住房的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与购房者双向筹集,售房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原则上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购房者按购房款的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b、商品房的维修基金由建设单位与购房者双向筹集,建设单位按照房屋综合造价提取一定比例(多层住宅提取2%,高层住宅3%)的维修基金(纳入住宅成本);购房者按购房款的2%一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我市规定为按建筑面积多层为18元/平方米,高层为40元/平方米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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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要给的,可能会缴纳三种费用:装修押金、装修管理费用、垃圾清运费。具体还要看每个小区物业的制度,都是不一样的。其中装修押金是对装修工人行为的约束,装修完毕以后,无违规的行为,物业还会如数退还的。管理费是按照若干平米来收取的,是不会退还的。而垃圾清运费是小区物业自己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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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主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的义务,直接源于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物业管理公司依照合同履行义务,提供的服务是一种公共性服务,一个小区不会因为某一个人或几个人不在此居住,管理成本就会减少。二,虽然个别业主没有实际在小区内居住,但是物业管理公司对于小区内的保洁、保安、绿化、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已经展开,并未因此而减少工作量和费用支出。三,物业管理公司基于合同履行义务,业主们同样也应依据合同履行支付管理费的义务。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不会因为个别业主没有实际居住就停止,因此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从办理入住手续之后就应如期交付物业管理费。四,如果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提出其因出国房屋无人居住而未享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提出物业费抗辩的,法院都不会予以支持。五,《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六,针对这种情况,各地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比如石家庄新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案》规定,空置房空置在3个月以内的,不交物业费;空置超过3个月的,则交20%的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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