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惠济区裕园小区已经交房,建议你看一下你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时间
全部5个回答 >恒源悦城什么时候交房呢?应该怎么查询呢?
143****9363 | 2019-08-24 11:42:07-
142****0441 2房2厅1卫1阳台 房屋朝向: 南北 装修程度: 中档 建成年份: 2004 使用面积: 0.00平方米 所在区域 2019-08-24 11: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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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3941 当地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通知交房时间。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2019-08-24 11:42:31 -
154****0115 按照当初你们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有注明开发商逾期交付物业使用时间的违约责任中,逾期不超过多少日,每日按照已付房价款的1‰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多少日的,处罚加重,按照已付房价款的1.5‰;根据以上条款你可以到法院去起诉主张你的权益。(注:除特殊原因造成延迟交付外)还有就是你们没有跟开发商达成什么另外的补充协议。如果有,按照补充协议执行。没有的话你就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去法院起诉了。
2019-08-24 11:42:27 -
137****6491 1、房屋质量“豆腐渣”,下雨天小区内“成河”。汇泉西悦城一
期2#楼、14#楼存在严重地基沉降问题,且2#楼地下室外墙露出来的部分没有做防水。在排水方面,汇泉西悦城一期南门、北门、入户大厅及地下车库入口均成“汪洋”,导致业主不能进入。
2、房产产投机炒房行为。业主与汇泉置业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中明文规定“水电为市政用水用电”,但实际为由物业代收,属于转供,并没有一户一表,收费不透明,缴费不方便,且交房后目前仍为临时用水用电。小区内所有物业广告及地上车位的租金收入应为业主集体所有,在交房时签订协议存在不公平条款、“霸王”条款,让业主自愿放弃广告收入及地上车位的租金收入。汇泉西悦城2号院、3号院1层到3层外立面,不是干挂石材,也与合同内容不符。 2019-08-24 11: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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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房指的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该合同约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着小区物业管理建设正式启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用户共同管理和相互监督局势已然形成。 二、具体的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应该有明确的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三、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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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有五证齐全且小区通过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后的房子才可以办理房产证的,而新房通常三个月拿到房产证,二手房过户以后,一个月左右拿到房产证。2、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3、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造成购房者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取得房产证;或者期房预购人在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内未取得房产证或者已竣工商品房的买受人自订立合同之日起90日内未能取得房产证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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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解释又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二、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三、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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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房指的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该合同约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着小区物业管理建设正式启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用户共同管理和相互监督局势已然形成。二、具体的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应该有明确的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三、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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