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由房产开发商指定的“潜规则”今年起将被打破。今后,新建小区选聘前期物业“管家”必须从市房产局公布的前期物业入围企业中择优选聘。记者从市房产局获悉,今年起,市房产局将在全市新建住宅小区(项目)中推行这一新的举措,以便新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全部由那些业主投诉少、管理比较规范的物业企业来管理,从而减少此前由开发商指定物业“管家”而经常出现的物业服务不规范、业主投诉较多等不良情况的发生。今年5月以来,市房产局通过组织物业管理专家考评组进行考评,以及对相关住宅小区一定比例的业主开展满意度调查,**终从全市40多家报名物业企业中优选出10家物业管理面积较大、业主投诉较少、企业人员较稳定、企业内部管理较规范、物业服务资质等级至少达三级以上且有良性发展趋势的物业企业,作为承担我市2011年至2012年新建住宅小区(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工作的入围企业。市房产局要求,今明两年,凡是我市新建住宅小区(项目)的前期物业,开发商必须从这10家入围物业服务企业中择优选聘。据悉,根据考评分确定的10家物业入围企业按名次依次为:克拉玛依区范围内的阳光物业、永升物业、永安物业、禹荣物业、瑞基物业、华瑞物业、康润物业、新疆恒鼎新业物业公司克拉玛依分公司、金五星物业公司以及独山子区的康景物业公司。今后,市房产局将每两年评定和公布一次新建住宅小区(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入围企业,以保持入围物业企业服务水平的持续提高和房产管理部门考评结果的动态化。市房产局将于近期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入围物业企业名单,并向广大市民征求意见。
全部3个回答 >新住宅小区的物业是不是必须由开发商指定吗?
147****5388 | 2019-08-10 12: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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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1417 开发商无权指定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只能由业主委员会选择确定。
在新房子交付初期,开发商可以临时委派物业公司负责小区的日常管理。但是不能将聘用哪个物业公司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加条件。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选举产生,代表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履行全体业主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物业公司的选择权自动转移到业主委员会。
开发商之前委派的物业公司合同期满后,须由业主委员会予以评估,做出继续留用或者另行聘用其他物业公司的决定。
2019-08-10 12:42:49 -
137****2165 新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由房产开发商指定的“潜规则”今年起将被打破。今后,新建小区选聘前期物业“管家”必须从市房产局公布的前期物业入围企业中择优选聘。
记者从市房产局获悉,今年起,市房产局将在全市新建住宅小区(项目)中推行这一新的举措,以便新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全部由那些业主投诉少、管理比较规范的物业企业来管理,从而减少此前由开发商指定物业“管家”而经常出现的物业服务不规范、业主投诉较多等不良情况的发生。
今年5月以来,市房产局通过组织物业管理专家考评组进行考评,以及对相关住宅小区一定比例的业主开展满意度调查,**终从全市40多家报名物业企业中优选出10家物业管理面积较大、业主投诉较少、企业人员较稳定、企业内部管理较规范、物业服务资质等级至少达三级以上且有良性发展趋势的物业企业,作为承担我市2011年至2012年新建住宅小区(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工作的入围企业。市房产局要求,今明两年,凡是我市新建住宅小区(项目)的前期物业,开发商必须从这10家入围物业服务企业中择优选聘。
据悉,根据考评分确定的10家物业入围企业按名次依次为:克拉玛依区范围内的阳光物业、永升物业、永安物业、禹荣物业、瑞基物业、华瑞物业、康润物业、新疆恒鼎新业物业公司克拉玛依分公司、金五星物业公司以及独山子区的康景物业公司。
今后,市房产局将每两年评定和公布一次新建住宅小区(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入围企业,以保持入围物业企业服务水平的持续提高和房产管理部门考评结果的动态化。
市房产局将于近期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入围物业企业名单,并向广大市民征求意见。 2019-08-10 12:42:42 -
137****0808 新住宅小区,由开发商以招标的形式,委托物业公司负责前期物业管理,直至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或召开业主大会。
已经入住的小区,由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以招标或评选的方式选择物业管理企业来管理小区,也可以将小区分成不同的管理区域,如保洁、保安、电梯维护等等,委托给专业的公司去负责。也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成立物业小组,自行管理。
2019-08-10 12:4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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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说不一定非要在开发商指定的银行办,但具体我也不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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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无权指定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只能由业主委员会选择确定。在新房子交付初期,开发商可以临时委派物业公司负责小区的日常管理。但是不能将聘用哪个物业公司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加条件。业主委员会由业主选举产生,代表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履行全体业主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物业公司的选择权自动转移到业主委员会。开发商之前委派的物业公司合同期满后,须由业主委员会予以评估,做出继续留用或者另行聘用其他物业公司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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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卖的是临街天地楼,七层高的天地楼在时候,开发商在合同中不体现有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可现要签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商房买卖合同”时,开发商硬捆绑物业公司入去,并且收费离普,我们该怎么办?应找哪个政府部门帮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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