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如下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2、房产抵押合同原件;3、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4、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时);5、房产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登记部门提供);6、结婚证或离婚证等;7、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
全部4个回答 >请问房产抵押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134****0288 | 2019-08-09 18:12:51-
155****0371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需要房产登记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住房房产证,契税证明,土地证,抵押合同等手续材料,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四十二条
以房屋设定抵押的,当事人应当申请抵押权登记。
第四十三条
申请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抵押合同;
(五)主债权合同;
(六)其他必要材料。 2019-08-09 18:13:29 -
134****2511 一、房产抵押手续
第一步:首先贷款申请人需要向银行相关登记部门提出房屋抵押贷款申请,同时相关证明材料也需递交,比如必须提供身份证件、居住地证明、户口本及婚姻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二步:相关房屋评估部门将对房子进行估价评估,以确定可信贷款的额度。届时需要贷款申请人提供房屋产权证以及相关资产状况证明。如果抵押贷款申请人以他人房产作抵押,则需要提供房产权属人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以及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第三步:经过对房屋评估之后,如果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时,银行将出面与贷款申请人签署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四步:抵押登陆手续办理完成后,银行将正式发放贷款,抵押贷款人将按抵押合同定期归还贷款本息。
第五步:通常房屋抵押贷款的还款方式为:
个人消费贷款一般是等额本息还款,15年贷款期限。
个人经营性贷款分为等额本息和先息后本两种。贷款期限分别为15年和1年。
当在规定的年限内还清贷款本息后,就办理撤贷手续。
二、房产抵押办理所需资料有哪些?
现房抵押
房地产抵押合同(夫妻双方到场签字);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验原件);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银行借款合同;夫妻关系证明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独身的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
期房抵押
购房预售合同;与银行签订购房借款合同 ;购房预交款收据复印件(验原件);夫妻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独身的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 出具的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2019-08-09 18:13:22 -
131****2981 申请抵押贷款一般是房产和车辆的抵押贷款,以房产抵押贷款为例。
房产抵押贷款流程:
借款人在银行开立活期存款帐户;
准备贷款要求的资料;
面签银行;
银行报卷和审批;
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借款人审批结果,并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到建委做抵押登记;
建委出它项权利证;
视情况办理保险、公证等手续;
银行将贷款直接划拨到合同约定的帐户中;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还本付息。
房产抵押贷款准备资料:
借款人和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婚姻状况证明;
购房协议书正本;
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收入证明;
银行流水;
学历证明;
银行存单;
其他财力证明;
开发商的收款帐号;
银行规定的其他材料。 2019-08-09 18:13:15 -
156****8371 房产抵押一般需要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2、具有合法有效地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是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良好的的信息记录和还款意愿;
4、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所抵押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并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6、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以新购住房作**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款;已购且办理了住房抵押贷款的,原住房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7、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8、有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 2019-08-09 18: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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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供单身证明,别的没什么区别,单身证明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开具。房贷申请资料1.身份证件;2.婚姻状况证明;3.还款能力证明,收入证明;4.已支付购房**款的证明文件;5.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6.有共同借款人或共有权人的,共同借款人或共有权人需提供相关的身份证件及同意抵押的承诺、有共同借款人的还需提供还款能力证明文件;7.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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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贷款流程:1、借款人在银行开立活期存款帐户;2、准备贷款要求的资料;3、面签银行;4、银行报卷和审批;5、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借款人审批结果,并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6、到建委做抵押登记;7、建委出它项权利证;8、视情况办理保险、公证等手续;9、银行将贷款直接划拨到合同约定的帐户中;10、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还本付息。申请房贷款的资料: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5.房产的产权证;6.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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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份证明资料2.婚姻证明资料:结婚证、离婚证、未婚声明等3.本地居住证明资料:近一年任意3个月固定电话缴费清单,或水电费缴费清单等公用事业收费单据,或其他可以证明住址的资料4.担保证明资料5.用途证明资料:如,汽车贷款,就是在贷款发放前提供全额购车发票,或提供购车协议(合同)加**款发票(或加盖经销商公章的收据)。贷款发放后必须提供全额购车发票(如发放前未提供)、车辆购置完税证明。6.还款能力证明资料:我行代发工资客户可以直接提供其代发工资账户流水;社保账户流水或个人纳税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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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抵押双方当事人为使抵押成立而在房地产登记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履行的法定行为。 什么是房产抵押登记? 一方面,抵押登记的作用是为了交易安全。设立抵押权的本身是为了保障主债权的安全,经过登记这一法定程序,能起到对抵押物是否有瑕疵的把关作用,有利于抵押权人的保护。另一方面,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抵押登记是法定要式行为,抵押权是一种在抵押物上所设定的他项权利,履行抵押登记手续是抵押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 我国《担保法》规定,当事人以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以及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房地产抵押登记分成三种情况,一是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后的权利设定登记;二是权利内容变更时的变更登记;三是权利消除时的注销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41条的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房地产抵押登记包括哪些类型? 房地产抵押登记包括房地产抵押设定登记、房地产抵押注销登记和处分抵押房地产后的过户登记。 (1)房地产抵押设定登记。房地产抵押必须经过登记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否则即使签订了抵押合同,经过了抵押合同公证,也起不到担保作用。所以房地产抵押合同当事人应在签订抵押合同后即申请房地产抵押登记,领取《房地产他项权证》。《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1条第1款规定,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以上地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2)房地产抵押注销登记。在抵押权所担保的主债权因受偿、抵销、免除等原因而消灭之后,房地产抵押合同当事人应及时地向房地产抵押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注销登记后,房地产抵押权在形式上消灭。 (3)处分房地产后的过户登记。债务人到期不能偿还全部债务,抵押权人即可根据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房地产抵押合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拍卖抵押的房地产。抵押房地产一经拍卖,即发生房地产权属变更,新的房地产权利人和抵押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 登记材料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申请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 (6)其他必要材料。 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抵押物是否符合准许进入抵押交易市场的条件;抵押人提供的房地产权利证明文件与权属档案记录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权属证书的真伪等,并由审核人签字在案。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在法定期限内核准登记记入登记簿并颁发他项权利证书。 登记程序 房地产抵押登记基本程序如下: 1.抵押登记申请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2.受理申请 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3.审核 (1)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驳回转移登记申请: A.权属来源的性质是限制抵押(包括福利房、微利房,行政划拨土地、减免地价土地)而未取得有关部门同意的; B.根据城市规划,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C.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D.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E.权属有争议的; F.法律、法规或市、区政府规定禁止转让的。 驳回登记申请,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2)从房地产登记册或电脑记录中查明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后,审查下列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 A.身份证明; B.《房地产证》或其他房地产权利证书; C.抵押登记申请书是否按要求填写; D.抵押合同书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 4.登记 (1)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 (2)预购的房地产抵押时,应在买卖合同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 5.收费发证 (1)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 6.立卷归档 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