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家庭发生的债务,是夫妻共有债务,需要共担。离异,需要你们自行分割债务,协议好谁来承担。婚姻法也有规定,实现有特殊书面约定的情况,是例外。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全部5个回答 >夫妻离婚房贷如何变更一方好呢?应该怎么办呢?
153****9712 | 2019-08-07 16:31:21-
145****1557 离婚后夫妻共同贷款房产未还清的情况下,
可以夫妻俩协议好住房归谁,贷款谁还,另一方得到什么补偿,双方认可后,把分割细则写入离异协议,双方签字,按手印,**好做个公证,注意保管,以防止以后扯皮。
然后,在住房贷款还清之后,无抵押,办理完毕购房合同标注名义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之后,再依据离异协议的预定,两人到房管,。办理离异住房析产过户给一方,重办这一方名义房产证办理析产
2019-08-07 16:31:42 -
131****9443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房产,如双方无特殊约定,无论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还是一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系双方共有,变更为一方,如果双方就此没有约定,离婚时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变更时双方书面协议约定产权归一方所有,则属个人财产。
可以先签书面协议约定房子变更登记在一方名义属个人财产(可公证也可不公证,具体看办理过户时房产局的要求,公证时两人同时去公证处签署协议),根据协议去办理过户手续。 也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另一方放弃任何权利,然后持以协议及离婚证办理过户
2019-08-07 16:31:37 -
153****6442 1、关于离婚的条件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2、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3、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2019-08-07 16: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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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买房一方装修离婚之后如果说是婚后的房子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通常的处理方法是房产归一方所有,而另外一方则按照房屋的市场价给予一方房屋价值一半的补偿,如果说房子是个人的婚前财产,应该把装修的费用补偿给另外一方,但因为装修的费用不太好估计,所以遇到这样的情况要保留好自己装修时支付费用的证据,但如果说是用婚后共同财产进行装修,能够返还的费用就会很少。夫妻一方所有的财物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的任何一方在婚前所有的财产其实都是归属于个人所有的,不会因为结婚之后就能够和另外一方共享,最好是签署婚前协议,对于财产以及婚后的财产进行约定,如果支付了一些大额的费用,在离婚的时候应该以目前的现状适当的折旧之后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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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案件及离婚案件开庭审理的程序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相同,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也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诉,决定受理案件以后,在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由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作必要的准备工作和活动。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全过程。 离婚案件的判决则是指经过法定的审理程序之后,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作出裁判。 开庭审理是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阶段。其方式主要是有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一般民事案件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不公开审理为补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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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多岁的夫妻,现在双方名下都没有房产,唯一的一套房子现在在儿子名下。究其原因,丈夫是个吃喝嫖赌之人,自从结婚后就一直瞒着家人在外借债,也不告诉我们用在什么地方,出于家庭观念还为了儿子,我屡次帮他还债。但他却不改正,直到几年前,他又累计欠下了10多万,甚至还有高利贷。我想和他离婚,甚至闹到法院,但他却死活不肯离,我再次妥协。**后,我把房子卖了,还掉贷款还有20多万,拿一半给他去还债,另一半重新贷款买房,但因为不甘心把钱给他还债,所以口头约定他的一半(卖房子的钱)给他还债,另一半是属于我的,用来买房子,要是将来他再犯错要离婚,那么这房子是属于我的,他也答应的。安全起见,我用儿子的名字贷款购买了现在的房子,房产证上只有儿子的名字,但是贷款是我们在还。问题1:如果法院判我们离婚了,那么房子(儿子名下的)有他一份吗?还是完全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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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审贷时更看重贷款人信用记录:1、若贷款人配偶征信记录不佳,银行审贷时会更加谨慎,但并不意味肯定不放贷。2、若逾期行为非有意,可向银行说明情况,出具相关“无意逾期”证明,这种情况通常不会拒绝放贷。3、从逾期次数看,银行对于办理贷款可能执行的标准有:减低贷款成数,提高贷款利率。如果是首套住房贷款的情况下,很可能不会享受贷款利率优惠。但若夫妻一方两年内连续三次逾期还款,或累计六次逾期还款,贷款会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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