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差价其实不是在同意交易里进行,是分别进行的交易。举个例子,首先中介甲发现有位登记的卖家房源卖家低于市场价,中介甲就跟卖家乙联系,说有人要买他的房子,但其实那人就是中介内部人员或者老板(我以前干过的中介他们的销售人员有的就是单独揽下来,自己买了,然后倒手),然后中介找到一些需求这样房源的买家信息并联系买家,说有人要卖的房子正是他所要的,此时如果买家看过房子并觉得价格合理(这里的价格是中介通过加价把房源的价格人为地调整到市场价后的价格),并要求办理过户,此时中介就会找借口让买家等几天,其实是借此机会去找卖家办理过户,一般中介会要求买家交定金(这样谁为了保险起见),等到过户办妥(这个需要个几天),剩下的就简单啦!一买一卖,差价就赚到了,而且每次交易都通过中介(1.5-2%不等),你说中介能不赚吗?补充点:很多中介在房子卖不动的时候都干不下去了,就是因为自己“攒”的房子太多了,资金链断了。希望能对你有点用。
全部4个回答 >房产中介 吃差价 如何维权 好呢?应该怎么做呢?
138****8997 | 2019-08-07 11:17:15-
132****8858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二)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构成价格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依法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2019-08-07 11:17:41 -
137****5098 房产中介暗中吃差价是违法的,也是违反中介职业定位和职业道德的行为。遗憾的是,正是交易双方缺乏法律意识,使得违规中介有空可钻。要达到暗中吃差价的目的,中介必须设法让买卖双方不见面,否则吃差价的事情就露馅了。但是法律规定,房产过户必须双方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手续。为了阻止买卖双方见面,个别中介利用卖方图省事、怕麻烦、得了房款就不愿意去登记机关办手续的心理,诱骗缺乏法律意识的卖方签署委托书,将签署合同和过户登记的权利控制在自己手上。
而目前中介公司并不是以自己的名义接受委托,而是以雇员或其他中介公司可以控制的自然人的名义接受委托,所以一旦发生争议,受损失的买卖双方要追究中介公司的责任也非常困难。
这招瞒天过海,使得中介既吃了差价,又不承担任何责任。 2019-08-07 11:17:39 -
145****9962 谈不到合法不合法,但肯定不合规。原因如下:
一,《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0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65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同意,现予发布,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二,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二)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三)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
(四)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六)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
(七)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
(八)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
(九)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
(十)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2019-08-07 11: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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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所看到的授权委托书符合形式上的要件,你们的房屋买卖合同是生效的,即使将来房主不承认,也只能追究中介和‘亲戚’的责任,关键是看那份授权委托书的效力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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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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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是有吃差价的 我见到这种情况 就是分别把买方跟卖方分开在两个房间 然后中介跟买方说卖方出价50w (其实卖方只要求40w) 然后买方同意后签下协议 然后中介拿到钱之后又跟卖方签协议 只签40w 10w的差价就被中介给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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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房产中介可以有以下三个方法: 1.当地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投诉,电话查询114 2.工商管理投诉电话:12315 3.价格举报投诉电话:12358 为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二手房交易市场安全,目前全国各地均对房地产中介市场进行治理,切实维护广大市民合法权益。 房地产中介是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些年来,房地产中介市场发展迅速,在活跃房地产市场、提高交易效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房地产中介机构越来越多,但在相关部门备案的只是少数,又因为二手房交易的网签系统还没有建好,没备案的法律也不强制,出现问题相关部门不好发现也难查处。房地产中介市场仍存在着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赚取房屋租售差价、骗取委托人交易资金、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突出问题,亟待清理整顿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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