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房子正在按揭中怎么办1、对于你们婚前出资的这一部分,因各自出了一半的**款,故婚前男方与女方对该房产属于按份共有,根据《物权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故男、女方应一人一半。 2、男方女方结婚以后,婚前出资部分仍是按份共有。婚后男方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平等分割。 综上,无论从按份共有的角度,还是从夫妻共同财产的角度,此房产在男女双方离婚时,都应当平等分割。 3、离婚时,双方可以约定房产归一人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房产所有人一方的个人债务,这一方给对方一定的补偿,这是实践中很多离婚夫妻处理房产时的策略,既避免了纠纷,又能实现平等分配的目的。婚前一方办理按揭手续,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但婚前并未办理产权登记这种情况具有很大的争议,按揭贷款是婚前办理,而且也没有办理产权登记,这样看来房屋应该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可是,婚后是夫妻二人共同偿还贷款,房屋也有着另一方的资金投入,这样看来应该属于婚后财产,那实际上是怎样的呢?实际上,这种情况仍应将按揭房屋作为婚前财产处理,银行对特定的购房人即贷款债务人(按揭人)的资信产生信赖,而且该财产权利是由婚前个人缴纳**款而取得。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产权证的取得在婚后,房屋仍属于个人财产,应按照个人财产的方式处理。婚前办理按揭手续,并已经进行产权登记,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银行和债务人之间是建立在对资信状况特殊的信任基础之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为婚姻关系而改变债务人,夫妻用共同财产还贷只是在夫妻之间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并不改变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全部3个回答 >购房合同怎么离婚?离婚了房产怎么办?我想了解下谁告知?
136****6402 | 2019-07-26 19:56:15-
157****7514 如果该合同属于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签订,那么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019-07-26 19:56:47 -
152****9644 购房合同书你想把房屋做共同财产是可以的,但是:既然是共同财产,那么久有共同债务,因为购房在银行贷款这就是共同债务。
但你可以提示:**款是共同财产!你只要分**款就是合理合法的。如果是全款购买,你可以分一半的住房。 2019-07-26 19:56:38 -
148****2002 购房合同在婚姻存续期间签订,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果房屋首期款已付,那么在离婚财产分割上,**款的权益应由夫妻平分;如果双方都愿意退房,那么退回的**款就会由双方平均分配;如果一方愿意继续申请贷款,那么应该将**款的一半退还另一方,贷款由其自己承担,房屋也归其所有大部分人在结婚时,都会买车买房,车房已经成为了结婚的标配,特别是房子。
而夫妻一旦离婚的,就需要对财产进行分配。那么没有房产证有购房合同离婚怎么更名呢?在离婚协议书上关于“财产分配”条款上有房产的归属明确约定,协议书经公证处公证后,携带购房合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到房产部门办理房产证,然后持房产证、购房合同、离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房产部门变更房产证至自己名下。
也可以将原来的购房合同注销,重新签订。或是带上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办理析产。 2019-07-26 19:5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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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盲目跳楼。相对安全时,可考虑用绳索(没有绳索用撕开的床单等连成绳索)通过窗口、阳台下滑到下面楼层,再寻找安全通道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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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的购买者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购房者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不便。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的商品房由购买人在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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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经备案,改名就叫过户、如果未正式备案,又已经上报电子合同,只是未审批,是不可以改名的,如果只是签了合同,又未上报电子合同,可以找开发商,说明情况再私下更名,但这属于违规行为,因为在签合同的同时,多半就已经把电子版打印出来了,所以,综上所述,更名只可能是,你在签订合同的当时,人还未离开现场,相关法律程序还未履行之时,马上改名,只需要只付五元/本的合同工本费,但这种属于灵异现象,有,但很少。再指出一点就是,国家不允许更名,只能过户,过户就意味着能在相关网站上查到你的购房记录,全国人民都知道这套房子已非你莫属了,此时的更名,叫过户!即使房产证还没有办理的情况下,开发商同意也办不了更名,因为,国家不允许,根本不设立这个部门和工作岗位,谁来更名?谁承担责任?2008年以前可以更名,08年以后,不得再更名,抓住了,是钱都解决不了的问题的!所以,这位仁兄,用钱能解决的问题,都是容易的事,就是怕你搞到**后用钱都解决不了,那就是天大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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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楼主,你好!我只能说您心够大的。您买的房子是新房?二手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您得说清楚。还有就是,您当初买房签的有合同,交款应该有收据,契税和维修基金呢?您得回忆回忆,有的东西尽量找出来。**后我问问您:当初签合同的时候,交款的时候,写的是谁的名字,谁的身份证?都要弄清楚,不然没法给您说,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只要是写的您自己的名字,这些手续都是可以补的,房产证也是可以拿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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