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发文明确,个人转让住房,在2016年4月30日前已签订转让合同,2016年5月1日以后办理产权变更事项的,应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增值税税率是多少?减免规定是什么?1、非北上广深地区增值税税率及减免规定:①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②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2、北上广深增值税税率及减免规定:①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②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③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3、增值税附加税缴纳规定(营业税也缴纳,且比例相同):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7%)、教育费附加(3%)和地方教育费附加(2%);附加税税额=增值税/营业税x税率,若增值税税额减少,附加税税额也会减少。增值税计算方法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税率)】x税率;附加税=增值税x 税率。增值税计算器此处以100万房产交易额为例计算增值税:1、征收营业税时:营业税=100万x5%=50000元,附加税=50000x(7%+3%+2%)=6000元,营业税及其附加税共56000元。2、变成增值税后:增值税=100万÷(1+5%)x 5%=47619元,附加税=47619x(7%+3%+2%)=5714元,增值税及其附加税共53333元。综合:营改增后,100万的房产税费能减少2667元。营改增后,二手房买卖计税依据5月1日营改增实施后,房地产交易与租赁的抵扣细则包括六点:1、交契税时,计税成交价扣除增值税;2、出租房产时,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扣除增值税;3、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扣除增值税后的收入;4、个人转让房屋的应税收入扣除增值税,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5、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扣除增值税,个人转租房屋的,在计算转租所得时扣除其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额;6、已免征增值税的,不再扣减增值税额。5月1日,营改增之后,卖房能省下一笔税费(超过两年的房产免征增值税,没有节省情况)。所以,卖产权在两年之内的房子要赚啊。
全部3个回答 >住宅增值税怎么算?哪位网友了解?
137****8431 | 2019-07-12 10:51:26-
155****8659 卖房子取得一定的增值收入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
土地增值税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其中,**低税率为30%,**高税率为60%,
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不超过50%的部分,税率30%;超过50%~100%的部分税率40%;超过100%~200%的部分税率50%;超过200%的部分60%
计税依据
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减除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转让房地产增值额的确定
土地增值额的大小,取决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额和扣除项目金额两个因素。对这两个因素的内含、范围和确定方法等,税法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收入额的确定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是指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在内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利益,不允许从中减除任何成本费用。
扣除项目及其金额
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税法规定,转让旧房的,应按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征土地增值税。其中:
“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转让已使用过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折扣率后的价格。评估价格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
对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地价款或不能提供已支付的地价款凭据的不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
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时,因计算纳税需要对房地产进行评估,其支付的评估费用允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扣除。但是,对纳税人因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等情形而按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时所发生的评估费用,则不允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扣除。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扣除。其中:允许扣除的印花税,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印花税。对于个人购入房地产再转让的,其在购入环节缴纳的契税,由于已经包含在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之中,因此,计征土地增值税时,不另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
出售旧房及建筑物(二手房),首先按评估价格及有关因素计算、确定扣除项目金额,再根据上述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具体计算步骤是:
1.计算评估价格。其公式为: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
2.汇集扣除项目金额
3.计算增值率
4.依据增值率确定适用税率
5.依据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速算扣除数:30%档是0,40%档是5%,50%档是15%,60%档是35%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1999]210号)规定,自1999年8月1日起,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普通住宅”的认定,一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制定并对社会公布的“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住房”的标准执行。即,“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2019-07-12 10:52:04 -
145****7963 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
1、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2)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2、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上面所列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 2019-07-12 10:51:52 -
141****8088 财税2016第36号文件附件三:五、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应交增值税=交易总价÷(1+5%)×5% 2019-07-12 10:51:45
![](https://mimages.jiwu.com/images/v7.0/jlq2.png)
-
问 住宅增值税怎么算答
-
答
一、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二、房屋增值税计算方法:1、增值税(约为房屋售价的5.5%,满两年免交),原业主缴纳。2、个人所得税(房屋售价差额的20%或房价的1%,家庭唯一住房可申请免税),原业主缴纳。3、契税(90平米以下为房价的1%、90-144平米以内为房价的1.5%、144平米以上为房价的3%,应办理相关优惠手续),买家缴纳。4、房屋转移登记费80元,买家缴纳。5、房屋转移登记手续费(过户费,有些地区已取消)(住宅3-4元/平米,非住宅10元/平米),买卖双方缴纳。6、房屋专项维修基金(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数额为:多层住宅7层以下,不配备电梯的)60元/平方米;多层住宅配备电梯的)90元/平方米;小高层、高层住宅7层以上,含7层145元/平方米。);如果原业主已经交过,则办理转移到买家名下即可。原业主已经交过的买家可不交,否则应补缴。7、土地收益金(房改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依次为1%、2%、15%,商品房不缴纳此费)。原业主缴纳三、如果购买的是二手房,只有不满2年持有的二手房,过户才需交纳5%的增值税。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增值税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增值额×速算扣除系数。增值税的征收方式:第一步核定征收,按照转让二手房交易价格全额的1%征收率征收,这种模式类似于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如成交价为50万元,土地增值税应为500000×1%=5000元。第二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征收。其中又分两种情况,一是能够提供购房发票,二是不能够提供发票,但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1、能够提供购房发票的,可减除以下项目金额:(1)取得房地产时有效发票所载的金额(2)按发票所载金额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的金额(3)按国家规定统一交纳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4)取得房地产时所缴纳的契税。2、不能够提供购房发票,但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重置成本评估法,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的,扣除项目金额按以下标准确认:(1)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证明(2)中介机构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不包括土地评估价值),需经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进行确认(3)按国家规定统一交纳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和价格评估费用。
全部3个回答 > -
答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个人转让房地产土地增值税具体计算主要分三种方法。一、能提供评估价格的计算方法: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转让收入-评估价格-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适用税率1.“评估价格”是指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2.“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指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3.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发生的评估费用允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扣除,但个人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进行评估的,评估费用不允许扣除;4.能提供评估价格的,已缴契税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允许扣除。例1:柳先生于2004年11月以400000元在某市区购买了一套面积为150㎡的商品房,缴纳契税12000元,并花50000元进行了装修,2006年12月将房屋以640000元的总价卖出,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价格为460000元,支付评估费用600元,房屋出售支付了手续费、公证费等合理费用共计500元,上述房屋原值及相关费用均提供了合法有效凭据。柳先生转让这套商品房是否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应缴多少?合计缴税多少?柳先生转让的这套商品房,由于房屋面积为150㎡,属于非普通住宅,且只居住了两年零一个月,因此其转让时应全额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柳先生应缴纳的税额为:1.营业税=640000×5%=32000(元);2.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32000×(7%+3%)=3200(元);3.印花税=640000×0.05%=320(元)4.土地增值税:可扣除项目金额=460000+600+(32000+3200+320)=496120(元);增值额=640000-496120=143880(元),增值率=143880÷496120×100%=29%,增值率不超过50%,适用税率30%。应缴土地增值税=143880×30%=43164(元)5.个人所得税,可扣除的房屋原值=400000+12000=412000(元),可扣除的相关税金=32000+3200+320+43164=78684(元),可扣除的合理费用=装修费+手续费(公证费等)=40000+500=40500(元)(税法规定可扣除的装修费**高限额为400000×10%=40000元,其实际支付的装修费为50000元,则只能在税前扣除40000元装修费),应纳税所得额=640000-412000-78684-40500=108816(元),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08816×20%=21763.2(元)。合计税款总额=32000+3200+320+43164+21763.2=100447.2(元)。二、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计算方法: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转让收入-上手购入价×(1+5%×n)-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适用税率1.“n”是指购入房屋到转让房屋的年度数;2.“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3.上手购房缴纳的契税可凭契税完税证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
全部3个回答 > -
答
你同事的算法是对的。前面算的是你海关承担的关税,37.6/1.17 是你不含税的价格(成本+利润),17.5*1.2051是你的成本+关税部分,两者相减得出的是你利润剔除灌水后的利润,也就是你增值的一部分,再乘以增值税税率也就是你要交纳的增值税。为此**后前面的和后面相加得出的就是你关税和增值税的数额。
全部5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