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是公共维修基金吧,每个小区的业主在入住的时候都要交的,一般是按照两种方式收取的,按照总房款的2%-3%收取,大多地区是房价的2% ,由购房人交。还有一种就是按照建筑面积来收取,菏泽这边是每平方为20元。不同地方的标准不一样吧!主要是用于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维修!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所有,房管局监管的!
全部3个回答 > 交房维修基金是多少?是怎么收费的呢?
158****7993 | 2019-07-11 22:44:51-
137****7028 公共维修基金是在交房的时候缴纳的,一般为总房款的2%;
契税是按照购房建筑面积计算的,首套房建筑面积小于90平米的为总房款的1%,建筑面积在90-144平米之间的为1.5%,建筑面积大于144平米的为3%。
2019-07-11 22:45:53 -
155****1142 1、维修资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2%~3%或每平方米100至200元的标准缴纳至物业所在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维修资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2、房屋维修资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工程。 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电梯、外立面、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
3、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第十三条
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 2019-07-11 22:45:38 -
134****8615 需要。
维修基金使用条件:
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
(3)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2019-07-11 22: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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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维修基金使用条件: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3、特殊使用:(1)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3)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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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基金在收费的时候是按照比例来进行费用的收取,通常是总房价的2%,这个比例基本上是全国通用的,而且从2008年新规定执行也沿用到了目前的情况。不过具体的收费标准和房屋的构造有一定的差异,以北京市为例,如果是多层住宅,按照现在的收费标准来看,每平米在100元,而高层住宅每平米则为200元不同的收费标准主要考虑到住宅所建造的成本不一样,这样在后期就能更好地做好维护工作,从而提升公共建设的质量。目前维修基金可以由开发商代为收取,也可以自行去监管的银行进行缴纳,而维修基金的使用权属于全体的业主,不能随意挪动他用。由于维修基金的收费情况会影响到住宅用户的利益,所以大家在缴纳维修基金之前应当搞清楚细节问题,合理的捍卫自身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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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金使用条件: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3、特殊使用:(1)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3)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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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颁布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对您的问题,楼上已经说了一部分,我把要补充的给您说一下,物业维修基金的收取,法律规定是按房屋建筑的建筑成本的比例进行交纳。但在实际操作中是按购房款的百分比收取的(这是不合理的),举个例子:如果两个人AB买的同一位置同一楼层同一户型的房子,但由于买房子的时间长短不一样,A花了20万,B花了25万(成本价13万),按购房款B要交纳比A多的维修基金,但在物业公用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使用上AB是一样,为什么B要比多交维修基金呢,显然按购房款交纳维修基金是不合理的。按成本价13万比例交纳,AB都一样,显然是合理的。但为什么国家为什么不制止呢?因为国家各个地区政府要收取税,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如果按购房款收取,交纳的税就多,当然收入就多,如果按成本价,明显就少。交纳维修基金是每个业主必须履行的,但缴纳基金可以让开发商代收,也可以在当地的维修基金办公室交纳由开发商为本小区开户的帐户里,如果不交房产证是不会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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