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北京住建委发布《关于加强限房价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今日起征求意见。该《通知》规定限房价项目可售住房销售限价与评估价比值高于85%的,由开发建设单位按限价规定自行销售;比值不高于85%的,由市保障房中心收购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
全部5个回答 >限价商品房能否转为商品房吗?应该怎么办理呢?
153****4752 | 2019-07-11 22:39:33-
137****5654 现在规定只有经济适用房不能出租,买了商品房要回收,限价房没有这方面规定。 在经适房和限价房管理文件中的“监督机制”中可以找到,一对比就很明显了。 2019-07-11 22: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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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9301 看您的情况是从开发商手里买的商品房,结果您的商品房变成了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那么您应该做如此处理:
第一、准备好材料和房地产商协商解决。
第二、如果存在欺诈性质,尽快报警。
第三、可以起诉房地产商,保护自己的权益! 2019-07-11 22:40:03 -
138****7064 5月7日北京住建委发布《关于加强限房价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今日起征求意见。该《通知》规定限房价项目可售住房销售限价与评估价比值高于85%的,由开发建设单位按限价规定自行销售;比值不高于85%的,由市保障房中心收购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 2019-07-11 22: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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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8365 限价房是政府指定的价格规定的房子,购买是有条件的, 商品房的价格是随市场而改变的。 2019-07-11 22:3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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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于抵押的房产与贷款经办机构必须位于同一城市,个人抵押购房贷款不接受异地抵押物;2、不接受评估现值在10万元(含)以下的房产作为抵押物;3、已办妥产权证明,产权清晰,可上市流通并能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没有产权争议等不利变现的情况;4、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房产结构完好,水、电、环保交通、城建、物业管理等各项配套设施和服务齐全,不存在纠纷和问题,不在政府规划的拆迁范围内;5、抵押物为商品房的,房龄一般不超过20年,且贷款/授信期限+房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0年;抵押物为商业用房的,房龄一般不得超过20年,且贷款/授信期限+房龄,原则上不得超过30年;6、原则上不接受闲置超过6个月的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具体您的房子是否符合条件,需要您申请贷款时与经办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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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没有房产权,房屋可以出租吗?房屋出租方没有产权证,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政府职能部门的原因。出租人已经交纳了土地出让金,但是房屋产权证不能及时下发。《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6条第(1)项规定,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不得用于出租。法律作此规定的目的在于更好的保护承租人,但损害的出租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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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商品房是可以买卖的,但是前提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购房人取得房屋权属后五年内不得转让所购住房。确需转让的,可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回购住房继续用作限价商品住房向符合条件家庭供应。如果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权属五年后转让所购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目前,交纳比例为35%。综上所述,如果您想要卖限价商品房时,就需要看您所购的限价商品房是否达到五年的时间限制。只有满五年的条件的,才可以出卖。这点关系到产权是否可以转移,是否能够得到法律承认和保护等一系列问题。不是您想交易就交易的。限价商品房买卖政策根据我国相关法规,目前限价商品房是可以卖的限价商品房买卖政策如下:(1)购房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的五年内不能转让所购住房,如确实需要转让的,要想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来的价格且考虑折旧以及物价水平等因素来确定。回购之后,继续用作限价商品房向符合条件的家庭供应。(2)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五年后才转让所购住房,要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房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3)买卖限价商品房的时候,需要看所购的限价商品房是不是达到了五年的时间限制,满了五年的才可以用于买卖。(4)限价商品房购买人未在交房之日起一年内入住的,可由有关部门依法或按照合同约定收回住房、收取违约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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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的房屋,如果没有取得所有权,原业主将房屋进行抵押或再次转让时,买主将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成都市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实施意见》也明确规定,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五年后才能上市交易,这就意味着限价商品房即便上市交易,五年内也无法办理产权登记,买卖双方均存在很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