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70年产权的来源是依据国有土地出让年限**长70年而来的。如果住不到70年有这几种情况:1、自然灾害原因导致房产不存在了——国家会有一定补助。2、规划拆迁——开发商补偿。3、在未满70年时出售。4、满70年后续交很少一部分土地出让金,继续延续。
全部3个回答 >新房没到70年拆迁了怎么办?怎么赔偿?
148****1675 | 2019-07-11 10:52:35-
136****7377 本来你到手就不可能是正好70年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从开发商拿地(有土地使用权证)开始计算的,开发商拿了地之后才能开始建造。造房子要几年、配套设施要几年,销售也要时间——这些统共只占去70年中的3-5年的话已经算是很高效了,如果有土地闲置、资金不足导致建设耽搁等情况拖得更久,这些都是从70年里扣的。
不过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也不用担心,这是住宅用地,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到期自动续期(具体操作细则还要等出台)。 2019-07-11 10:52:59 -
138****1470 这个还真不算,因为中国的土地使用权限是从开发商买到那块地开始算起。他买到土地在办好开发手续一般是1年半到2年。然后在慢慢建设慢慢卖。等到大部分房子卖好 户主个人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办下来 大多都是6。7年的时间 还有8.9年的都有。所以到你手上就是63年 2019-07-11 10: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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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1001 70年产权是从你买的商品房所在国有土地拿地之日起开始算。比如一住宅土地通过土地储备中心于2007年10月1日被某开发商拿到并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开发商花了两年把房子建好,你在2009年10月1日拿到了房,但这个地的使用权年限是从2007年10月开始计算的,也即你拿到房的时候实际的使用年限只剩下68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长年限住宅是70年,商住综合是50年,商业是40年。
你的合同里是60年,说明开发商前期开发建设已经用了十年了,不过到期了国家也会出台续约政策的。 2019-07-11 10:5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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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或者实行货币补偿与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的形式。2、补偿的金额,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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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的使用面积是70年,如果没到70年就拆了的话是需要赔偿产权人的。至于赔偿的金额是根据房屋所在的位置价格是倍数计算的,具体按照多少来进行拆迁赔偿的话是根据当地的一个情况来看的。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拆除出租住宅房屋,应当实行产权调换,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因拆迁引起变动原租赁合同条款的,应当做相应修改。”这是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出租住宅房屋拆迁的具体规定。也就是说,拆迁出租住宅房屋,应当以产权调换的形式进行拆迁补偿,拆迁人将原房屋拆除,将新房屋补偿给产权人,产权人应当将该补偿的房屋继续出租给承租人使用,但应当修改原租赁合同条款。第三十一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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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的使用面积是70年,如果没到70年就拆了的话是需要赔偿产权人的。至于赔偿的金额是根据房屋所在的位置价格是倍数计算的,具体按照多少来进行拆迁赔偿的话是根据当地的一个情况来看的。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拆除出租住宅房屋,应当实行产权调换,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因拆迁引起变动原租赁合同条款的,应当做相应修改。”这是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出租住宅房屋拆迁的具体规定。也就是说,拆迁出租住宅房屋,应当以产权调换的形式进行拆迁补偿,拆迁人将原房屋拆除,将新房屋补偿给产权人,产权人应当将该补偿的房屋继续出租给承租人使用,但应当修改原租赁合同条款。第三十一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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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永远都是你的,但房子下面的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补缴土地出让金即可继续居住,前提是你的房子能够支撑70年而不有危险。住二三十年要拆你房子的话,谁要拆你就跟他谈喂。拆可以,你要补我多少多少钱,多少多少东西,安排我儿子读什么什么**,或者安置我一套附近的房子什么的。。现在强拆很难搞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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