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向你所在的地方政府国土规划部门申请他们实地查勘,然后根据你翻建房屋的设计,按照相关的要求办理规划土地手续就可以了
全部3个回答 >村镇危房翻建手续怎样办?应该怎么办理呢?
141****6844 | 2019-07-10 13:04:11-
157****0785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个人建房的管理,改善居民生活居住条件,加快推进城市化和城乡统筹发展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厦门市城市规划条例》、《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私人住房规划审批授权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实施管理的范围。
依据《厦门市同安区分区规划》(2004—2020)划定的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和洪塘镇、凤南农场及五显镇的部分区域。具体包括大同街道、祥平街道、新民镇、西柯镇、洪塘镇、凤南农场、五显镇镇区及五显镇同新路南侧的行政区域。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建房,系指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村(居)民新建、翻改建(含加层)、扩建供其本人或者其家庭成员居住的私有住房。
第四条 在第二条规定范围内的所有个人建房实行规划管理,均应当遵守城市规划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
第五条 按照市政府的授权,区建设局是私危房翻改建住宅的规划审批监督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规划分局是个人新建住宅的规划审批监督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区村镇建设管理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个人建房的受理及档案管理工作。
国土房产分局是本行政区域内个人建房用地监督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所负责本辖区内村民建房的用地管理。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区建设局、国土房产分局、规划分局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做好个人建房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 个人建房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不得擅自扩大原有宅基地面积,不得妨碍道路交通、消防安全,不得侵占公共绿地、公共设施用地、邻里通道,并妥善处理好给水、排水、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2019-07-10 13:05:49 -
151****2661 老宅翻建需重新审批核定用地面积。一要符合村镇规划,二要符合建房条件,三要经村民委员会同意、镇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批准。个人所需提供的材料有原宅基证、户口簿、宅基用地申请表、村委会意见、镇人民政府意见。具体手续办理建议你还是直接咨询当地市级规划建设与房产管理局,这个才是**权威的。
2019-07-10 13:05:40 -
148****7486 是谁的房子,翻建成什么房子。原来的房子建造时间。
翻建的目的。手续指哪方面的手续。
问以下你的房子是哪里的,是农村的还是城市的。
我想**关键的是无论翻建与否,能否办理产权证。各个地区的政策不同。
我建议,你到相关部门咨询下。否则翻建好了,他们不认了怎么办,说你私自建房。 2019-07-10 13:05:25 -
142****2453 农村在自家原宅基地上翻建房屋,必须依法定程序经村民委员会征求村民意见并讨论同意后,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镇规划审查批准。
1、村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改建房屋,首先必须具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如果该宅基地属于城镇规划范围内,则需要规划部门出具改建房屋选址意见和《规划许可证》;如果属于城镇规划范围之外,则需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对改建房屋的面积变动进行审批,然后方可改建。
2、首先带着身份证、户口、原房照和土地证,去当地的土地部门办理土地审批手续——一般是土地所、住建所办理相关登记,同时申请D级危房鉴定(这个鉴定时间较长,具体需携带资料请咨询以上两个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房屋重建。
3、批准后再到规划部门办理建筑许可证,等房屋建成完工了,再带着这些手续去当地房管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就可以了。
4、现在很多省份都有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议你先去村委会问一下。如果有,那抓紧填写危房翻新维修报告,经村级评议、乡镇级审核、县级批准,市级备案,可以申请维修补助。 2019-07-10 13:05:20 -
151****5880 危房改造,原来有房产证的,在改造当中,不动房盖的,属于维修房子,可以不申请,翻建,那也就不用再重新起房产证,如果动房盖,属于翻建,要去有关部门申请翻建手续,审批之后才可以改造房子,之后去重新办理房产证,如果之前没有房产证,那么你要申请新建,审批之后,建房,办理房产证
2019-07-10 1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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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预制板断裂,墙体多处出现大于2毫米裂缝,地基下沉。屋面也出现裂缝属于危房。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1、地基因滑移,或因承载力严重不足, 或因其他特殊地质原因,导致不均匀沉降引起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 扭曲等,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2、地基因毗邻建筑增大荷载, 或因自身局部加层增大荷载,或因其他人为因素,导致不均匀沉降,引起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3、基础老化、腐蚀、酥碎、折断, 导致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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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掉土下来是因为房顶泥灰层松动,不能就此说明房屋就是危房,危房是指房屋主体结构出问题了,可能有倒塌的危险。2、有专门的房屋鉴定机构,如果怀疑房屋是危房,可以找他们来鉴定,当然费用不便宜。3、没有听说过有危房改造补助的说法。也可能是地方性政策,建议你到当地的房屋主管部门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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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是帮助贫困农户实现“安居梦”的一大惠民工程。但这项政策在基层执行过程中存在大量的问题:一是不公开、不公示,暗箱操作,产生了滋生腐败的制度漏洞。县里的网上查询公开系统中没有资金发放情况这一项,镇里也没有进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更是走形式。这样的管理制度下,势必产生大量漏洞。到底什么人该享受,补助标准是多少,补给了什么人,人们不得而知,也无法监督。如此一来,就给执行这项政策的干部极大的操作空间,想给谁就给谁,想给多少就给多少。二是不作为、乱作为,脱离群众。县里的干部只顾分指标,然后坐着车子看一看,村干部带着走一走,吃个饭就回家。镇里的干部不进村入户,喜欢电话遥控指挥,情况不明,底子不清,根本无法关心群众冷暖疾苦。县镇干部甘于当村干部的“二传手”,势必造成村干部将钱款任意发放以及“雁过拔毛”的乱象。危房改造应执行“三**两就”原则,即优先帮助住房**危险、经济**贫困农户,解决**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采取就地、就近重建翻建的改造方式。但在实际操作中,危房改造资金补助不是“雪中送炭”,而是“锦上添花”。我曾在乡镇听群众反映,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成为村干部手中的“香饽饽”,不给好处,贫困农民是绝对拿不到指标的,指标要么分给了村干部的亲戚,要么分给了送过礼的建房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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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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