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延迟原因1、开发商办备必要文件迟延或怠于履行通知义务而导致的启动办证程序迟延;2、购房人怠于递交办证资料及费用导致的递件迟延;3、房管部门审查办证资料和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拖延而导致的发证迟延。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造成的迟延办证时: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明确规定,开发商协助购房人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假设开发商以测绘、权属登记迟延有第三方的原因为由,抗辩非属于开发商一方原因,要求免责的,不应支持。又因为房产开发商取得权属登记证是办证的前提,所以在取得权属登记证之前的迟延时间应归责于开发商。因此在办备测绘、权属登记之后,开发商应及时向业主披露具备办证条件的情况,通知业主向自己缴交其他的办证资料,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三种解决办法一旦遇到因为开发商方面原因造成无法办理房产证或延期交房等现象的,购房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解决。1.协商解决带上合同等,找开发商协商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分歧不大,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协议,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终处理方式,并由开发商对购房者进行赔偿。2.发律师函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向开发商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对方起到催告和警示作用,催促对方积极主动承担责任,比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赔偿,**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3.提起诉讼如果经协商和发函,开发商拒不解决问题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如果是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适用专属管辖原则,即向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如果合同中对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包括起算日期、日利息、总数额等)已经做了约定,那么业主就可以按合同的约定要求违约金,追究发展商的违约责任。不过,如果没有约定就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计算违约金。计算违约金的起算日期分三种情况: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期限;2.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3.若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买房是个细活!从看房到拿到不动产权证(之前的房产证),这中间会经历很多关卡,稍不留意就可能导致不动产权证办不下来,因此我们在买房时一定睁大眼睛,小心谨慎!
全部3个回答 >交房后房产证迟迟不办怎么办?有人帮忙回答下吗?
155****3095 | 2019-07-05 18:40:01-
134****3445 出现交房延期的问题都可以推断为开发商的过错。对于预售商品房办理房产证义务的履行期限,应当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来确定,也就是“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 2019-07-05 18:41:05 -
134****8986 房地产产权证办不下来,它的责任不一定完全在开发商,因为按照我们国家产权登记,就是新的《物权法》包括过去的《房地产登记规则》(这个靠自己去申请),只不过有些合同约定,由开发公司或者物业公司代办,我们格式文本当中,那句话是怎么写的,开发商在本房交付以后多少日以内必须办理产权登记所需要的全部手续,这个话是这么说的,而不是多少日保证办理产权手续,这句话就是说你的产权去办由你业主自己去申请,如果只是开发商,应当在你申请之日的时候,提供给你大产权、房屋技术、用工报告、土地使用权证书等等这样的一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等,这些东西是他应该给你准备的,如果说因为开发商不能按期准备这些手续,让你延误了办产权证,你可以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中关于预期交房规定请求赔偿,这样不能办产权证有很多原因,可能是土地出让金没交等原因,只要归咎于开发商责任,业主这个时候有两种选择,第一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第二是进行退房,这种情况是可以进行返还的,还有就是政府部门的原因,比如说上次朝阳区法院判了一个判决,不符合城市整体规划,这个不是开发商的原因,这个时候需要业主通过开发商与政府进行沟通,**后达成共识以后,这样才能办理,所以这个要看产权证办理的原因是什么,他们只有协助你的业务,如果因为它的原因导致你不能办的时候,可以以合同违约的形式来要求维护自己的权利,应该是这样的。 2019-07-05 18: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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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4646 房子购买一段时间后,房屋产权证仍然办不下来,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是房子的五证还不齐全,也就是开发商的出售审批手续存在问题,没有办理下来预销售许可证;
第二是房屋的竣工验收不合格;第三是房子虽然五证齐全了,但开发商没有到房管局提交办理房屋初始登记的申请,房管局因此无法为住户办理产权证。 2019-07-05 18:40:20 -
131****8619 购房后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的解决办法:
1. 如果房地产公司经营良好,建议购房者可以聘请专业律师为其出具律师函,函件中可以指明开发商逾期未给购房者办理房产证,已经违背了合同约定,应承担逾期未办理房产证的违约责任,如按照合同约定应予赔偿损失等内容。
2. 出具律师函的原因在于此类情况开发商很有可能已经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如若走诉讼程序可能会花较大的时间和金钱成本。
3. 如果房地产公司经营状况不好,公司运营已陷入停顿,甚至濒临破产,则此时律师函的作用已经不大,建议采取诉讼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 至于赔偿后的房产证办理,还是要事先与开发商协调好,明确办证期限和开发商应负的责任,督促他们尽快备齐手续。 2019-07-05 18: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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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属于夫妻共有,一人一半权益。 双方可以协议住房归谁,得到住房一方,给与另一方双方接受的赔偿,没有还清的贷款,属于得到住房一方以后个人债务, 如果想变更还贷人,需要你们=筹资提前还清贷款,赎回产权,办理析产过户给一方名下,。之后,有得到住房一方,再次把住房抵押银行,拿到钱归还之前的筹资,自己慢慢归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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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而且根据该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购买预售商品房的在商品房交付后超过一年零九十天,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仍然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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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看购房合同上的约定,一般开发商约定的办理产权证的时间是交房后的365个工作日或者是720天,具体可以看下购房合同,如果开发商没有在约定日期内把产权证办理下来,那么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馨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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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办理应交纳费用:拆迁房与安置房等值部分,只交纳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3元/平方米,由个人交纳。超值部分,按买卖交纳契税和交易手续费,契税:2%,手续费3元/平方米,产权登记费,2000年5月1日按80元/套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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