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销售是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一个部门,主要是负责营销和宣传活动。2,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来说,要想做好房地产的销售工作,可以在工期的进展上加大力度,信誉度要提高,诚实守信才能赢得购房者的好印象。,
全部4个回答 >怎么和开发商协议?有没有什么影响吗?
148****7453 | 2019-07-05 09:41:46-
133****5576 根据建设部1997年10月颁发的(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房屋的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我国法律规定,换房等其他方式使房屋产权发生变更时,必须进行登记,换房协议签订后,如当事人按规定办理了产权更换登记的,则双方换房协议已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均应遵守协议,履行换房的义务。否则,不履行义务的一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一方也可以请求法院确认已变更登记后的房屋产权。换房协议签订后,如果还没有办理有关产权变更的登记,一方反悔,不履行协议,则协议失效,但因此而造成另一方的损失,应由悔约方承担。
2019-07-05 09:42:21 -
143****6585 开发商欠税应该同业主办理房产证没多大关系。你只要有销售不动产发票,向开发商索取销售证明,到当地地税部门缴纳契税后(不是你说的增值税发票)即可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如果不能办理那你就只有追找开发商了。
2019-07-05 09:42:09 -
147****9675 1、这协议,不能保障**后没有任何纠纷的取得产权,如果仅写换房协议、不去办理过户,虽然这换房协议有效,但产权并没有变动,将来有可能得不到房子、只能依据这换房协议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这是因为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的物权变动以登记为公示原则,不佃过户登记,不发生产权变动的效力。 2、建议还是办理过户手续,因为房子有可能是几代人传下去,这一辈人守约、不代表一下辈人也遵守换房协议,到时有纠纷就不只是这手续费的问题了。 3、如果双方都已经决定只写协议、不过户的:可以写明换房人的基本情况(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住址等)、各自房产的情况(座落位置、面积、农村房屋的四至、房屋产权证书编号等)、写明双方自愿交换。然后双方持协议、各自的产权证及身份证等,由所有产权人共同到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应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共同到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公证。 但是,公证协议后,只是使协议的效力更高一些,并不能保证将来各方一定取得产权,无法彻底避免纠纷。
2019-07-05 09: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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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偷面积一般指的是利用或钻政策的空子以达到提高使用率,增加不计容面积的一种方法。通常常见的偷面积表现在凸窗、入户花园、装饰架等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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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一手房,大致要考虑的是地段、交通、价格、生活圈子、配套设施(医疗、**、生活配套)、周遍规划、房型、采光、通风、购房者组成阶级、开发商实力等几个大方面。至于细节方面,就要看合同,一般来说,现在一手房合同基本都是格式文本,开发商是在格式文本上的空白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加上的。里面一般要注意几点:产权、土地使用情况、建材标准、双方的责任、面积差异的**终解决方法、公共配套的权限和使用、违约情况发生时双方的赔偿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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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在购房时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两照”、“五证”、“二书”,这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 “两照”是指《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证。 “两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营业执照》是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给企业并准许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凭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是房地产企业从事开发经营活动的重要依据和必备凭证,房地产企业在办理项目规划报批、投资计划、拆迁许可、工程建设、预(销)售许可、综合验收备案、项目转让等手续,以及订立商品房销售合同时,必须出示经年检合格的资质证书和有关证明文件。凡不能出示或经验核不合格的,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有关手续,购房者有权不签订销售合同,并可向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投诉。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单位和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太原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对直接添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方式不同,分别加盖《太原房屋土地管理局划拨土地使用证专用章》、《太原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有偿土地使用证专用章》、《太原市房屋土地管理局交纳使用费土地使用专用章》、《太原市房屋土地管理局临时土地使用证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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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解决或者民事诉讼解决 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承租人虽然拖欠租金,但租赁合同还在有效期内,租金还将按月计算下去,因此哪怕租金拖欠一段时间再付,出租人仍希望维持有可能收回租金的租赁关系。出租人在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情况下,既可以在要求解除合同、追讨拖欠租金的情况下向承租人追究违约责任,也可以在向承租人追讨拖欠租金的同时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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