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1997年10月颁发的(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房屋的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我国法律规定,换房等其他方式使房屋产权发生变更时,必须进行登记,换房协议签订后,如当事人按规定办理了产权更换登记的,则双方换房协议已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均应遵守协议,履行换房的义务。否则,不履行义务的一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一方也可以请求法院确认已变更登记后的房屋产权。换房协议签订后,如果还没有办理有关产权变更的登记,一方反悔,不履行协议,则协议失效,但因此而造成另一方的损失,应由悔约方承担。
全部3个回答 >开发商怎么偷面积?有没有什么影响吗?
144****8680 | 2019-07-04 11:21:41-
156****0485 开发商偷面积一般指的是利用或钻政策的空子以达到提高使用率,增加不计容面积的一种方法。通常常见的偷面积表现在凸窗、入户花园、装饰架等部位。
2019-07-04 11:23:00 -
135****9303 所谓偷面积既然叫偷,那都是有技巧和技术含量的。实际上是钻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空子。开发商的性质决定了其必须追求利润**大化,这也是没错的。
2019-07-04 11:22:55 -
137****3458
不应入的公用建筑空间: 1、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供暖锅炉等,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 2、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 3、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 4、对于半地下室,不论采光井的结构如何,都不计入建筑面积。 特别提示: 1. 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公摊的具体项目。 2. 售房单位在预售商品房前,应向商品房预售管理部门提交预售商品房的面积测量报告。预售商品房设计方案变更涉及预售房屋面积的,应重新提交面积测量报告。 售房单位在销(预)售商品房时,在销(预)售合同(含补充协议)中应明确商品房销售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及公用建筑部位。 3. 其他购房人受益的其他非经营性用房,需要进行分摊的,应在销(预)售合同中写明房屋名称、需分摊的总建筑面积。
2019-07-04 11:22:38 -
134****8935 (1)入户花园以及没有封闭的阳台算一半面积;露台是完全赠送的;
(2)地下室净高满2.1米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
(3)飘窗分为凸窗和落地飘窗两种,凸窗是不落地的,不算面积,落地飘窗净高高于2.1米要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
(4)阁楼净高满2.1米部分算面积,不满不算面积。
因此,开发商利用这些设计“赠”给买房者,可以增加项目销售的卖点,但实际上这些本来就是你该得的。
赠送面积不属于产权面积
赠送面积越大,在购房者心里得房率就越高,但智囊团要告诉你第二个真相:赠送面积不属于产权面积。开发商通常不会将赠送面积写入购房合同,购房者交房后遇到赠送面积“缩水”的问题,由于没有合同约束,就很有可能失去与开发商据理力争的依据。
**后,再叨叨一下下哦!
其一,赠送面积虽好,但还是得看是否实用。一些“...“我要买房,就喜欢有人送我一些面积,这样我的房子就大了呀!”这是多数普通民众都会有的想法,但是,免费送的东西却不一定好拿哦!因为往往这些地方就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
赠送的面积是国家给的
“偷面积”,当然并不是真的偷。首先要告诉你一个真相,买房赠送面积不是开发商给你的优惠,而是国家已经规定好了的。
在现行的建筑设计规范中规定:
(1)入户花园以及没有封闭的阳台算一半面积;露台是完全赠送的;
(2)地下室净高满2.1米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
(3)飘窗分为凸窗和落地飘窗两种,凸窗是不落地的,不算面积,落地飘窗净高高于2.1米要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
(4)阁楼净高满2.1米部分算面积,不满不算面积。 2019-07-04 11: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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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买房,就喜欢有人送我一些面积,这样我的房子就大了呀!”这是多数普通民众都会有的想法,但是,免费送的东西却不一定好拿哦!因为往往这些地方就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赠送的面积是国家给的“偷面积”,当然并不是真的偷。首先要告诉你一个真相,买房赠送面积不是开发商给你的优惠,而是国家已经规定好了的。在现行的建筑设计规范中规定:(1)入户花园以及没有封闭的阳台算一半面积;露台是完全赠送的;(2)地下室净高满2.1米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3)飘窗分为凸窗和落地飘窗两种,凸窗是不落地的,不算面积,落地飘窗净高高于2.1米要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4)阁楼净高满2.1米部分算面积,不满不算面积。因此,开发商利用这些设计“赠”给买房者,可以增加项目销售的卖点,但实际上这些本来就是你该得的。赠送面积不属于产权面积赠送面积越大,在购房者心里得房率就越高,但智囊团要告诉你第二个真相:赠送面积不属于产权面积。开发商通常不会将赠送面积写入购房合同,购房者交房后遇到赠送面积“缩水”的问题,由于没有合同约束,就很有可能失去与开发商据理力争的依据。**后,再叨叨一下下哦!其一,赠送面积虽好,但还是得看是否实用。一些“赠送面积”譬如入户花园等,往往存在着光线晦暗、窄小不好用、装修麻烦、容易飘雨受潮等问题;其二,入户花园、挑高阳台、露台等能否封闭起来,取决于城建等职能部门是否批准,否则可能成为违章建筑被责令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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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一手房,大致要考虑的是地段、交通、价格、生活圈子、配套设施(医疗、**、生活配套)、周遍规划、房型、采光、通风、购房者组成阶级、开发商实力等几个大方面。至于细节方面,就要看合同,一般来说,现在一手房合同基本都是格式文本,开发商是在格式文本上的空白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加上的。里面一般要注意几点:产权、土地使用情况、建材标准、双方的责任、面积差异的**终解决方法、公共配套的权限和使用、违约情况发生时双方的赔偿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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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这种类似的改造涉嫌‘违建’。但业主一旦入住之后,相关部门就很难再对建筑进行整改了,这体现了政策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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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在购房时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两照”、“五证”、“二书”,这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 “两照”是指《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证。 “两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营业执照》是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给企业并准许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凭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是房地产企业从事开发经营活动的重要依据和必备凭证,房地产企业在办理项目规划报批、投资计划、拆迁许可、工程建设、预(销)售许可、综合验收备案、项目转让等手续,以及订立商品房销售合同时,必须出示经年检合格的资质证书和有关证明文件。凡不能出示或经验核不合格的,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有关手续,购房者有权不签订销售合同,并可向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投诉。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单位和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太原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对直接添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方式不同,分别加盖《太原房屋土地管理局划拨土地使用证专用章》、《太原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有偿土地使用证专用章》、《太原市房屋土地管理局交纳使用费土地使用专用章》、《太原市房屋土地管理局临时土地使用证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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