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发商是建设单位,建筑商是施工单位; 2、房地产开发属于第三产业,建筑业属于第二产业; 3、开发商是建筑产品的投资者,建筑商是建筑产品的建造者; 4、开发商是甲方,建筑商是乙方,是为甲方“打工”的。 5、开发商负责一个房地产项目的全过程,包括项目立项、销售,而建筑商只负责盖房。 简单的来说开发商是投资建造项目的(是投资方) ;建筑商是承建项目的(是建设施工方)
全部5个回答 >逾期退房跟开发商怎么谈?谁能说说呢?
151****5520 | 2019-07-04 14:55:43-
138****3699 您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法律依据如下: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2019-07-04 14:56:36 -
153****2887 以银行按揭贷款方式买房时,购房人想退房需要同时处理好同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因该买卖合同而存在的银行担保贷款合同。由于购房人所贷的全部房款早已一次性转入了开发商的账户,故开发商逾期交房属于严重的合同违约行为。购房人有权解除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银行利息、办证费用等实际损失。具体操作是:首先购房人通过挂号信、传真或电话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要求开发商在接到退房通知后的一定期限内给予明确的回复。接下来,可以选择适用三种处理方式:第一种,先解除购房合同,由开发商退还业主全部购房款、利息及其它办证费用,然后,由业主到银行解除担保贷款合同,办理提前还贷手续,将剩余贷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归还)提前还给银行;第二种,业主先到银行解除担保贷款合同,办理提前还贷手续,将剩余贷款本息提前还给银行,然后,业主再同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退还业主全部购房款、利息及其它办证费用;第三种,业主与开发商达成退房协议,开发商将**款、已还按揭款及利息、其它费用返还给业主,业主欠银行的剩余贷款本息也委托开发商直接还给银行,解除担保贷款合同。由于贷款已一次性过至开发商帐户,实践中,往往采取第三种方式,由开发商将剩余贷款金额及利息支付给贷款人。此外,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保险受益人为贷款银行,所以在解除借款合同后还要办理保险退保手续。若开发商不同意退房,无法达成退房协议,业主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在判决解除购房合同的同时一并解决按揭贷款问题。
2019-07-04 14:56:19 -
153****0402 一般很少有开发商会承诺逾期交房可以退房的,大多是出现重大质量缺陷之类的问题才会退的,逾期交房多数是给一定的欠款补偿,都交房了,房产证都开始办理了,退房不买的话是很难的 2019-07-04 14:56:13
-
157****0345 新房逾期法院判退房开发商不执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2019-07-04 14:55:58
-
答
-
答
要有足够雄厚的资金实力就够了,有了钱就可以找政府买地皮,设计、策划、建筑、销售、广告等等都可以找代理公司代理。
全部5个回答 > -
答
虽然说现在有很多情况购房者可以办理退房,但多数情况下购房者都无法举证来满足退房。这个要根据具体的违约情况而定,针对违约的款项进行举证。
全部5个回答 > -
答
第一点,房地产业是第三产业,属于服务业,房地产又是一项民生工程。人人都要有房住,无论是租还是买 还是自建。这个是必需物品。第二点,房子,车子,票子,是现在中国社会的财富或者地位象征,钱留着会贬值,还不如投资,而目前什什么**空间呢,就是房子,越是人买的多,就越涨,越涨就给人紧张感,这样买的人就越多,现在人的感觉都是这样,都认为晚买不如早买,贷款都要买 ~!这样开发商就更放心提高房价了。
全部5个回答 > -
答
建议您再仔细看一下购房合同,有些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按双方合同的约定执行。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全部3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