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事项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应提交的材料 (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内容包括: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 2、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3、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5、致送单位名称。 (二)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其它证明材料。 3、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系律师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代理人系公民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全部3个回答 >开发商拒不验收怎么办?怎么规定的呢?
156****2516 | 2019-07-04 11:38:51-
155****0474 期房收到入住通知书了 可是没有下面的几样就找开发商,可以拒收。
1,《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
2、《面积实测报告书》
3、管线分布竣工图
2019-07-04 11:39:24 -
136****2909 开发商严重违法行为。估计你那里应该是二三级城市吧,现在一级城市一般都不会有类似的奸商做这样无良的事情了。 首先,你要看买卖合同里关于房屋交付是怎么约定的。一般都是要竣工验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才能交付,不过也有的无良开发商忽悠业主,在合同里约定比较低的交房标准(因为购房客户不懂得专业程序而被忽悠),以降低自己无法按时交房的风险。
如果约定竣工验收交付,是必须有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没有就交付,业主可以拒收,但如果业主签字办理了收楼手续,那业主也有责任,开发商可以说是业主自愿收楼。
所以业主在没有看到符合合同规定的交付条件时,不要办理售楼手续。 关于房屋质量保证书,在合同里也是有约定的,你仔细看一下合同,几乎所有的项目都会在合同里约定开发商提供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而且是填写好加盖了公章的,不提供就交楼,那肯定是忽悠。
可以肯定的是,你们的这个开发商属于违规操作,解决办法只有一个,联合业主,闹!!闹到获得赔偿,闹到质量问题得以解决或赔偿。不赔偿你们现金,也要送你们三年五年的物业费吧! 2019-07-04 11:39:13 -
154****6900 建筑商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提起验收申请,如果开发商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不予以答复的则视为房屋建筑验收合格。
如果合同未有约定的,则按照建筑法规定的时限内,开发商不验收的视为工程合格。
当然对于基础性工程及主体质量问题,建筑商需要承担保修责任。
2019-07-04 11: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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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取得土地的时候土地出让金是必须要缴纳的,并且如有拆迁安置的话,也要开发商拿钱安置的,所以前期的投入是会很大的,按一般的常理来说,商人不会做亏本的买卖,只有开发至商品房预售开发商才会收回资金,开发商不会傻到会在这时跑。现在一次付款买房的还是少数,大家都在贷款买房,实际资金是从银行直接到开发商的,银行是不会简单的把钱转给开发商,要严格的审查,如果开发商的实力不好,银行是不会让其有房贷的资格的。照你说的情况,开发商如真的跑了,因为其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土地出让的主管部门只会收回土地的使用权另行出让,或者由另外的开发商接手继续开发,(其实这就是所谓的烂尾楼)国家政策也不允许不这种情况的发生,所以你大可不必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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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要有证据支付,比如开发商的宣传材料、报纸广告等,如有证据,因车位的有无问题,想退房很难,可以考虑向开发商追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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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一般都是开发商拟好,业主看了没问题就签字,如果有问题双方可以通过附加条款约定,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防止上当受骗: 1、签约前要审查开发商资质 签约前购房者要认真审核开发商的开发资质以及相关的销售许可文件。如果购房者没有购房经验可以提前查阅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或者保险起见可以提前咨询一下律师。具体需要审查的内容有: (1)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委托销售的还应审查代理销售企业的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和代理销售合同或委托销售证明。 (2)审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出售许可证明中关于该房地产的内容和范围,包括宗地号、项目名称、栋号、层数、用途、套数、面积等信息与所购买的房地产的栋号、楼层、名称等是否相符。 2、签约时要审查合同内容 对商品房面积和房价的计算,购房人拥有知情权,房地产开发企业也有告知义务。开发商销售商品房应在售楼处将有关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资料或测算资料进行公示,供购房者查阅,公示的资料包括: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房屋土地调查机构提供)、建筑平面布置图等。 (1)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购房人可要求面积计算表或测算表,开发商应向购房者提供《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表》;签订房屋交接书或签订商品房现售合同时,开发商应向购房者提供《房屋建筑面积测算表》;前述两表中《房屋公用部位建筑面积说明》中必须将分摊的共有部位全部列明,并能与建筑平面布置图对照查核。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要具体明确。一般购房合同都是采用开发商提供的格式文本,这里提醒购房者一定要采用正规管理部门提供的合同文本,如果不放心可以请律师一起自行拟定购房合同。在合同订立前,应当将合同文本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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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尊重合同,坚持按揭不退房;二、要求开发商退还已交**款并追究违约责任(赔偿违约金);三、要求开发商按你预购房屋现行市场价给予差价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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