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销售人员拿其现在的销售提成,而对于现在兼负责招商提成可以分为两部分,如果现在招商已经的完成的,可以给其全部招商提成,而如果现在的招商只进行了一部分,还需要后来专门的招商人员来共同完成得,提成可以销售和招商各占50%,等该招商彻底完成发提成。
全部5个回答 >开发商不办决算怎么办?谁知道呢?
137****0206 | 2019-07-04 08:27:58-
156****4763 如果说他们不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打电话投诉。找律师是伐不来的。现在你可以打市长热线投诉。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投诉电话啊。
你已经把你的钱拿去让开发商使用了那么长时间就那么点违约金,你就退房是不伐算的。房子一定要要,违约金也一定要拿。老百姓挣钱不容易啊。
2019-07-04 08:30:10 -
134****5692 1甲方请来的事务所审计目的应该是与对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目的为对方所使用,并没有与你们乙方签订合同的话,你们是否同意该业务结果无关。
审计业务结果是否具有意义在于是否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并且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并执行审计工作。
2审计报告具有有限的法律效力。
审计报告只对报告本身的内容负责,对报告使用者的使用后果不承担责任。说白了,它只是提供一种参考依据,只要其披露的内容没有故意虚假或重大遗漏,它就不承担责任。 2019-07-04 08:29:59 -
147****3726 对于房产证的办理时间,我们国家的法律有明确的规定。《**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上述的法律规定,明确了房产证办理的期限包括约定期限和法定期限。也就是说,首先要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如果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办理房产证的期限作了约定,开发商就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屋的产权证,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其次,如果合同中没有对办理产权证的期限作出约定,就适用法律规定的期限。那就是人们常提到的所谓的“90”天的期限。一个“90”天是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一个“90”天是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如果其居住的是还迁房,如果在还迁合同订立时,合同中对办理房产证的期限有约定,那么合同约定的时间就是开发商应当为其办理产权证的期限;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那么从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开发商就应当在90日内协助其取得房产证。 2019-07-04 08:2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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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购房者来说首先要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开发商完成了交房的义务。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除非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有特别的约定,开发商向购房者交付商品房钥匙的时候就是开发商向购房者完成了交房的义务。 现在的房屋买卖合同一般都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统一监制的合同文本,合同中关于交房期都有较为严格的具体规定,并且还有逾期交房的惩罚性条款,比如在逾期若干天内要付违约金,逾期若干天内购房人有权退房,并要求发展商支付违约金。对于具体的违约金计算方式由双方自行约定,很多开发商为了降低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比例都比较小,一般都是万分之二左右,折算一下甚至低于银行贷款利率。所以购房者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应当要求约定一个合理的违约金计算比例,一般以银行的贷款利率为标准比较公平。 而购房人对晚交房的情况也要具体分析,通过调查研究看看开发商对于晚交房是否有免责的理由,比如非因开发商原因的小区设计、规划变更。如果有免责的原因,开发商应提出有关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应该是房管部门或法院予以认可的文件。如果开发商确有证明能够免责的理由和文件,购房人则可以与开发商协商新的交房时间以及有关补偿条款。补偿的方式一般为开发商向购房者支付邻近地段、相同面积房屋的租金。 由于房屋延期交付的时间充满着不确定性,购房者应该注意到诉讼时效的问题,及时行使自己的诉讼权。诉讼时效是指权利受法律保护的期限,若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就丧失法律上的胜诉权。我国法律规定,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侵害之日算起,诉讼时效为两年。也就是说购房者应当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的两年内行使诉讼权。如果你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向开发商主张上述权利,则新的诉讼时效就从你主张的日期起重新计算两年。当然,要有相应的证据来证明你的主张,如挂号信等书面证据,打电话口头说说一般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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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没有办理初始登记是不能够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的,购房人无法取得所购房屋的产权证。在这种情况下购房人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开发商协助办理涉诉房屋的产权证并承担迟延办理房屋产权证的违约责任的同时,要求法院确认所购房屋属于购房人所有。判决生效后,在开发商已经撤离的情况下,要求开发商协助办理涉诉房屋的产权证当然是无法执行的,购房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发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裁定书,明确要求将购房人所购房屋转移到购房人名下,但是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往往还是以房屋没有办理初始登记为由不予办理权属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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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发商有权主张解除合同,但是能不能解除不是他说了算。二、这里开发商的理由究竟成不成立的,要分析两种情况:1、如果双方在购房合同条款中,有写到:购房者XX天时间内不接房,致使开发商无法交付,开发商获得单方面的解除权。类似这样的内容,那么属于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开发商获得解除合同的权利。2、如果没有上述条款的约定,那么开发商只能在出现法定解除条件下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这主要是涉及到法学理论,具体就不解释,分析案件的情况好了。开发商在这里是不具体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主要是他是债务人,而购房者也履行了主要义务(付款),这时拥有合同解除权主要是债权人(购房者)而不是开发商。开发商之所以笼统地以:“按《合同法》相关规定相关规定,合同无法履行”来解除合同,是因为他没办法找到理据。三、其实开发商要与消费者单方面解除合同,这和庭上审的内容是一样的,但他不在庭上提出,而是私下解除合同,也不敢说违约,足以说明他理亏。不过鉴于房屋买卖涉及的金额比较大,而且一般以合同内容为准,所以**好是找律师分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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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管局网上查到自己的房子,首先要在买房的时候进行网签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这个两个关键流程。有的地方只能带上身份证去房管局亲自查询,有的地方可以网上查询,点击查询“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输入合同编号及身份证号即可。网签是地产企业规范销售房屋,防止开发企业捂盘以及一房多卖而建立的一个网络化管理系统。购房网签相当于在房屋管理部门将买卖协议备案,并在互联网上公示,而且网签后还会得到一个网签号,可以在互联网上查询网签信息,已经网签过的房屋,无法进行第二次网签,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避免开发商一房二卖,是一种行政管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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