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的情况目前并不鲜见。如果开发商的大产权证办不下来,也就无法办理产权分割,购房业主的小产权证自然是遥遥无期了。如果在规定时间内因为开发商的原因不能办理房产证,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买了二手房后发现漏雨应该怎么办,我们购房者应该如何维权?
180****7185 | 2024-07-11 10:40:44-
158****0791 听说可以找卖家协商或者找律师咨询,我不太确定应该怎么做。 2024-07-20 21: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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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8474 发现二手房漏雨后,购房者应先与卖家协商维修或退赔。如协商无果,可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07-19 17:4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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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7197 这房有问题,找卖家协商或投诉,不行就打官司。 2024-07-16 19: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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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2343 购房者发现二手房漏雨,可依据《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卖家承担相应责任。建议咨询律师,通过诉讼或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4-07-12 23: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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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3981 先协商,不行就找检测,保留证据,再走法律途径。 2024-07-11 15:5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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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2575 发现二手房漏雨后,建议首先与卖家协商维修或索赔。若协商无果,可咨询房屋质量检测机构,根据报告向卖家或中介提起诉讼。此外,购房时应仔细阅读并保存合同,确保自身权益。 2024-07-11 15: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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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顺顺利利自然皆大欢喜,但是如果遭遇到房产纠纷,那烦恼就能无限放大,苦不堪言。购房者买房要擦亮眼睛,小心遭遇一房二卖,看看以下介绍的案例吧,教你如何维权。 案件回放 2014年5月12日,刘某与李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刘某购买李某的一套房屋,签约当天支付给李某定金2万元,10日内支付购房款30万元,余款55万元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一次性支付;李某确保2014年6月12日前将房屋交给张某,8月12日前取得产权证,并与3日内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合同签订后,刘某依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李某也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张某随后开始装修。 2014年6月20日,李某突然通知刘某不再履行合同。刘某经了解,李某早在6月13日就已经把房子卖给了吴某,并办理完房屋过户手续。于是刘某将李某告上法院,要求李某双倍返还定金,并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赔偿装修损失费。 李某在庭审中辩称,双方签订的合同仅是关于诉争房屋的一种买卖意向,双方尚未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所以自己不存在违约行为,不应双倍返还定金;其在6月13日即告知张某不再履行合同,但张某仍对房屋继续进行装修,人为扩大损失,对此也不应赔偿。 法院审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真实有效,并非李某所称的一种买卖意向。李某单方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对于李某辩称其6月13日即告知刘某不再履行合同,由于李某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法院不予采信。**后判决解除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李某返还刘某已支付的购房款、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刘某的装修损失费。 律师释义 律师表示,本案中刘某提出的是十分合理正确的诉讼请求。有许多购房人在遇到这种“一房二卖”的情况时,尤其是先与出卖人签订合同的购房人,都会主张自己的合同有效,而另一份合同无效。但实际情况时,两份合同都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都有效。在尚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出卖人可以选择与其中的一个购房人履行房屋买卖合同,而不论合同签订时间的先后,然后向另一购房人承担违约责任;在已经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房屋理应归办理手续的购房人所有,此时双方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另一购房人只能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损失,本案即属于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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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购房者如何维权答
1、购房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太少,不能弥补购房者的损失怎么办?对于逾期交房,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明确的违约责任约定,比如:逾期一天按照已交付房款的万分之几支付违约金,这是常见的违约责任方式,但开发商可能会有一个兜底条款,就是违约金多不能超过多少。有时候,开发商逾期交房时间较长,完全按照这个约定,对于购房者来说明显是不公平的,根据《高院商品房司法解释》第16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2、对于如何界定购房者的损失?购房者的在逾期交房中损失,可以根据《高院商品房司法解释》第17条的规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因此,如果开发商较长时间不交付房屋,购房者认为违约金不能弥补自己的损失的话,可以按照相关房屋租金的标准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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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了解户籍政策。无论是买还是卖二手房,都应该做一些相应的准备工作,比如了解市场行情和买卖的各个环节和步骤,以及各种注意事项。其中应该明白目前的户籍政策。户口的落定是应该有固体地址的,也就是说必须有可以落户的固定物业。所以如果卖方想把房子卖了,那就得考虑户口应该迁去哪里,而买房则应该清楚,在卖方将户口迁出之前,自己是没有办法将户口迁入该房产的。2.其次,预先调查核实。在了解了现行户籍政策之后,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向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前,购房者**好亲自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核实。有的出售方虽承诺无户口落在该物业,但仍应到派出所核实。这样做除了核实出售方承诺的真实性以外,还可以防止有其他人的户口仍未迁走,比如出售方以前购房时的上家户口等。委托中介代为核实的,则应要求中介机构出具书面的核实报告,并加盖公章,防止少数从业人员的责任心不强或有欺骗行为。3.**后,应在买卖合同中设定户口迁移条款和违约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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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规定的**低保修期为:1、屋面防水3年;2、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举个例子来说,假设房屋于2005年12月31日竣工,而开发商于2006年12月31日向买受人交房,则此时施工单位对屋面防水的剩余保修期为4年,规定中的3年低于该存续期,则保修期应为4年;如开发商于2008年12月31日向买受人交房,施工单位的剩余保修期为2年,少于规定中3年的**低保修期,则保修期应为3年。买房人可与开发商协商延长保修期,但开发商不得要求缩短保修期,其擅自缩短保修期的行为无效。只要有证据证明漏水情况发生在保修期内,你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保修责任。过了保修期,开发商就不承担责任了。根据实际情况,在新房收房装修时发现房屋漏水,会按以下具体情况作出应对措施:1、如果是装修时,施工方导致房屋漏水的,应找施工方维修处理,若造成损失,可要求赔偿损失。其实,收房后在装修的时候发现漏水,可能并不必然是开发商的问题,实际中也存在装修施工方在装修的时候失误导致的。因此,屋主此时应该先判断下究竟是谁的原因导致的,不能一味找开发商要求赔偿,这是较为错误的做法。2、如果发现房屋漏水是非后来人为导致,那么此时就应找开发商维修处理。若造成屋主损失的,可要求赔偿损失,但应注意维修保养的期限。因为房屋不是永远不会损坏的,因此在之后住进去的时候,还发现有问题的,要注意一定的时间,而不是所有的时间都可以要求赔偿。按照一般的规定,房屋的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和外墙防渗漏,法定的保修期限是5年,而涉及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的保修期限**短为1年。因此,在收到房后,要有房屋自身问题的,建议就是赶紧找到开发商处理,千万不要有所拖延,延误保修时间。3、如果购房合同中对于房屋漏水有详细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即可。实际中,很多人在签购房合同的时候,一般会注意里面的条款,尤其是保修期。购房者可以在此时尽量将合同内容详细,不能详细的就尽量用比较通用的条款分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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